1、冶金安全操作规程总则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的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以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处理。3.入厂前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 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 容器、电焊、天车司机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
2、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 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共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脚、 赤膊、敞衣、戴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动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肩。不准站在沙轮之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 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越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6.做好文明生产,保持工厂、车间、库房整齐清洁,过道畅通无阻。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
3、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工作。9.厂内行人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各种警示严禁贪便道而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跳、抛掷物件。厂房内不准骑自天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挡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凡动土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12.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
4、挂谁收,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 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天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 接地安全设施,非电气人员不得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 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局部照 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准超过12伏。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破底鞋。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 所进餐、喝水。17.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音的场所,生产线和设 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18.变压站、配电室、空压机房、锅炉房、油泵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19.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意动用,安放地点 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20.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挽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