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工程建立职业资格工程建立职业资格法规法规本本 章章 内内 容容n 概述概述n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业单位资质管理n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n3.4 3.4 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3.1 3.1 概述概述n工程建立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单位与个人,才允许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从事一定的建立活动的制度。n工程建立执业资格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建立执业资格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n?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n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立执业资格制
2、度是单位执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n国家在实行工程建立单位资质认证的同时,实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制度。它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构造工程师、注册营造师、注册规划师、注册风景园林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估价师等。n1.单位:n92年-?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n92年-?工程建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方法?n92年-?建筑装饰设计资格分级标准?n9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n9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方法?n95年-?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n97年-?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立法现状立法现状n91年-?建筑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
3、管理规定?n92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方法?n95年-?建筑企业工程经理资质管理方法?n95年-?注册建筑师条例?n97年-?注册构造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n98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2.个人:个人:3.2 3.2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业单位资质管理n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我国从事工程建立活动的单位分为:3.2.1 3.2.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n3.2.1.1 3.2.1.1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设立n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根底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发
4、、房屋及根底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n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n1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n2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n(3)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n(4)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n(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1.2 3.2.1.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n2002年国家建立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
5、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违法处分规那么等做出明确规定。n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级4个等级。各级企业资质标准如下:1 1 资质一级企业资质一级企业n(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n(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n(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n(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n(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n(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n(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
6、专业中级以上职称;n(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n(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 二级资质n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n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n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n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n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n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n7工程技
7、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n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n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 三级资质n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n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n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n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n5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n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
8、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n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n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2.1.3 3.2.1.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与管理n1 1 资质申请核定资质申请核定n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文件:n(1)(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n(2)(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n(3)(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n(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
9、责人的职称证件;企业统计年报资料;n(5)已开发经营工程的有关证明材料;n(6)房地产开发工程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n(7)其他有关证明文件。2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n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n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n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的审批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n资质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查部门发给资质证书。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开发企业的资
10、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资质管理工作。3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n(1)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n(2)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n(3)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n(4)企业破产、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
11、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n(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n(6)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工程的建立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立工程。n(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n2001年4月建立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并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会同铁道部、交通
12、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2.2 3.2.2 建筑企业资质建筑企业资质n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n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3.2.2.1 3.2.2.1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 n(1)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冶金工程等划分为12个类别。n(2)专业承包企业按照施工工程专业划分为60个类别。n(3)劳务分包企业按照木工、砌筑、抹灰、油漆等作业划分为13
13、个类别。n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等4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下:n1 特级资质标准n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企业其他条件均到达一级资质标准。3.2.2.2 3.2.2.2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n2 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n3 二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 n4 三级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标准 n1 1 资质的申请与审批资质的申请与审批 n(1)(1)资质的申请资质的申请 n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那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向企业注册所在
14、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么,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n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立行政主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企业的所属企业申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企业的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立行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政主管部门备案。3.2.2.3 3.2.2.3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
15、资质管理 n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n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资质的审批n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n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2 2 资质的监视管理资质的监视管理n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成立,持有规定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经
16、济实体。n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法规是2001年7月建立部根据?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3.2.3 3.2.3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n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n工程勘察资质:n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n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只设甲、乙两级;n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设级别。3.2.3.1 3.2.3.1 勘察、设计资质分类和分级勘察、设计资质分类和分级 n工程设计资质:n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n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级;n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级。n
17、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勘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n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n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3.2.3.2 3.2.3.2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使用范围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使用范围 n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n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可以承接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而不需要再单独领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n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n1 1 勘察、设
18、计单位资质申请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 n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n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立工程勘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察、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在
19、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3.2.3.3 3.2.3.3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审批与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审批与管理 n新设立的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n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2 2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批n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视管理,国务院铁道、
20、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展监视管理;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视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展监视管理。3 3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n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年检制度。n资质年检主要对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有质量、平安、市场交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检查。资质年检结论分为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n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立单位委托,对建筑工程进展监视和管理的活动。n工
21、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n2001年9月建立部颁发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2.4 3.2.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3.3 3.3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n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n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3.3.1 3.3.1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 3.3.1.1 3.3.1.1 注册建筑师与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与注册建筑师制度 职业工程师职业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注册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注册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工
22、程师注册房地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风景注册风景园林师园林师注册规划师注册规划师英国英国/美国等职业美国等职业工程师学会工程师学会如如CIOB/ICE等等与国际接轨与国际接轨知识平台与相关考试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工程建立监理概论工程建立监理概论工程建立合同管理工程建立合同管理工程建立质量控制工程建立质量控制工程建立进度控制工程建立进度控制工程建立投资控制工程建立投资控制工程建立信息管理工程建立信息管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造价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确实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确实定与控
23、制建立工程技术与计量建立工程技术与计量 工程造价案例工程造价案例 工程建立定额根本理论工程建立定额根本理论与实务与实务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和考试内容房地产根本制度与法规房地产根本制度与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建造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建造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建立工程工程管理建立工程工程管理 建立工程经济建立工程经济 建立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立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技术技术经济经济管理管理法律法律n注册建筑师制度是指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设计人员,通过考试与
24、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从而获得建筑设计签字权的一种制度。n国务院于1995年9月2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注册建筑师条例?。n1996年国家建立部依据?注册建筑师条例?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那么?,具体并细化了注册建筑师条例。n1 1 考试考试n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原那么上每年考试一次。师考试,原那么上每年考试一次。n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
25、查同意后,统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考试。3.3.1.2 3.3.1.2 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 n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
26、管理委员会负责。n对不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n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2 2 注册注册n1 1 执业范围执业范围n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设建筑设计;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建筑物调查与鉴定;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工程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工程进展施工指导与监视;展施工指导与监视;国务院建立行政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3.3.1.3 3.3.1.3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注册建筑师的执业 n(1)(1)权利权利n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
27、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工程及国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工程及国家重点工程工程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家重点工程工程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展设计。展设计。2 2 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n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n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n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
28、公共利益;n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n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n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n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2)(2)义务义务 3.3.2 注册构造工程师制度n1、概念:取得注册构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构造、桥梁构造及塔架构造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n2、级别:一级、二级n3、管理机构:建立部、人事部、省市建立主管部门n4、考试:根底课18门、专业课6门n5、注册:考试-获取资格-注册-执业 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 不能注册条件 刑罚不满5年 工作失误、行政处分撤职不满2年 丧失民事能力 撤消注册条件 受
29、刑事处分 受到行政处分 自行停顿注册满2年n6、执业:n范围:设计、技术咨询、条查、鉴定、施工指导、监视n责任:不允许个人执业n7、权利和义务:n权利:有权以注册构造工程师的名义执行相关业务;n义务:执业道德;签字;保守秘密;再教育;不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得受聘于两个单位 n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n国家建立部2000年1月颁发了?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方法?,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标准。3.3.3 3.3.3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3.3.3.1 3
30、.3.3.1 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 n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n1 1 初始注册初始注册 n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3.3.3.2 3.3.3.2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n2 2 续期注册续期注册 n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均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n3 3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 n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
31、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n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n建立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工程经济评价;n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n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n建立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n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n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n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3.3.3.3 3.3.3.3 造价工程师执业造价工程师执业n1 1 权利权利n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n依法独立执行业务;n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n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
32、单位;n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2.4 3.3.2.4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n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n承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n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n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n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n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2 2 义务义务n3.3.4.1 3.3.4.1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n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
33、岗位证书?的工的工程建立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程建立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3.3.4 3.3.4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n1 1 考试考试n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n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备以下条件:n(1)(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后具有术职务后具有3 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年以上工
34、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历;理实践经历;n(2)(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3.3.4.2 3.3.4.2 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 n注册是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立监理业务的必须程序。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n(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n(2)身体安康,胜任工程建立的现场监理工作;n(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 2 注册注册n3.3.5
35、.1 3.3.5.1 注册建造工程师概念注册建造工程师概念n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核准注册的从事建立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核准注册的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3.3.5 3.3.5 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 n1 1 考试条件考试条件n一级:n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专工作满6年,其中施工管理满4年;本科工作满4年,其中施工管理满3年。n二级:n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3.3.5.2 3.3.5.2 建造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与注册 n1 1注册条件:注册条件:n参加建
36、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建造师执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 3年年n2 2执业范围:执业范围:n一级: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立一级: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n二级:担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业务范二级:担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围内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2 2 注册与执业注册与执业3.4 3.4 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n施工工程经理工程经理,是指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对工程工程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工程
37、管理者,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工程上的代表人。n建立部于1995年1月7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经理资质管方法?,使工程经理的培养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3.4.1 施工企业工程经理施工企业工程经理 3.4.1.13.4.1.1施工企业工程经理与工程经理责任制施工企业工程经理与工程经理责任制 n一级工程经理:一级工程经理:P23P23n二级工程经理:二级工程经理:n三级工程经理:三级工程经理:n四级工程经理:四级工程经理:3.4.1.2 3.4.1.2 工程经理的资质等级工程经理的资质等级 n工程经理的资质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注册等环节取得。n1 培训 n2 考核 n3 注册 3.4.1.3
38、 3.4.1.3 工程经理资质注册工程经理资质注册 n工程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立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工程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工程经理资质等级。n工程经理原那么上只承担一个工程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工程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3.4.1.4 3.4.1.4 工程经理的管理工程经理的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3)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由工程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4)对工程工程施工进展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
39、术标准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行平安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工程经理应履行的职责:n3.4.2.13.4.2.1关键岗位与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关键岗位与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n建立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建立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效劳质量、经济效益、平程质量、产品质量、效劳质量、经济效益、平安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重要岗位。安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重要岗位。n建立部、国家计委建立部、国家计委19911991年年7 7月月2929日发布了日
40、发布了?建立建立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3.4.2 3.4.2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关键岗位从业人员 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需培训、持证需培训、持证上岗的有关人员上岗的有关人员技术员技术员预算员预算员质检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员财会员财会员劳资员劳资员计划员计划员统计员统计员定额员定额员材料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注册注册工程师工程师企业或行业企业或行业协会培训协会培训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3.4.2 3.4.2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关键岗位从业人员n1、关键岗位:n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平安员n岗位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电工、
41、塔吊工、架子工n2、管理机构:各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n3、申请、复核:随企业资质年检、晋升n 调离岗位3-5年,重新培训n关键岗位在岗人员、新进岗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未经过对应岗位标准要求的系统专业知识学习的,均应进展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岗位实务知识培训,经过考试成绩到达合格。n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所在单位将有关资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n经发证机关审查合格者,颁发岗位合格证书。3.4.2.2 3.4.2.2 岗位合格证书办理程序岗位合格证书办理程序 n关键岗位在岗人员年龄超过45岁的,连续从事本岗位7年以上,或已取得本岗位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后,连续从事本
42、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按申请办理程序,由省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n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对口专业高、中等专业证书的人员,职业道德、岗位实务知识培训合格,有两年本岗位实习经历,按照相应程序,经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n发证机关定期对持证人员岗位合格证书进展复检,复检工作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一并进展。复检的主要内容是:n(1)持证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n(2)持证人承受继续教育情况;n(3)持证人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n(4)持证人的岗位变化情况新上岗、转岗、在岗等。3.4.2.3 3.4.2.3 岗位合格证书的复检岗位合格证书的复检 n岗位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的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它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立企事业单位有效。n岗位合格证书遗失的,须由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新证。3.4.2.4 3.4.2.4 岗位合格证书的管理岗位合格证书的管理 Thank You世界触手可及世界触手可及携手共进,齐创精品工程携手共进,齐创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