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卫生工作有序展开,保证每位幼儿的健 康档案完善,必须健全幼儿园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幼儿园预 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免疫预防接种的管 理规定,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2、 在儿童入园时,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 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3、 从外园转入的幼儿,必须交预防接种证和幼儿体质 健康卡; 4、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 儿童, 应当在 30 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 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 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5、 查验工作完成后,托幼机构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 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6、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按照 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