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与消者保护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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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5-2一、公平交易法一、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是市場經濟憲法,最重要的規公平交易法是市場經濟憲法,最重要的規定是第定是第2 2章獨占、結合、聯合和第章獨占、結合、聯合和第3 3章不公章不公平競爭。平競爭。一獨占的管制一獨占的管制 六新竹米粉標示產地有無不實?六新竹米粉標示產地有無不實?二獨占電信事業二獨占電信事業 七七比較廣告比較廣告 三結合的管制三結合的管制 四聯合行為的管制四聯合行為的管制 五不實廣告五不實廣告 八不公平交易行為八不公平交易行為 九杯葛九杯葛 十差別待遇十差別待遇 5-3 十一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十一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

2、十二贈品贈獎禁止利誘十二贈品贈獎禁止利誘 十三迫使參與限制營業競爭行為十三迫使參與限制營業競爭行為 十四公平交易法保護營業秘密十四公平交易法保護營業秘密 十六概括條款十六概括條款 十七網路多層次傳銷十七網路多層次傳銷 十五搭售行為十五搭售行為 5-4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When:80.2.4公佈,公佈,81.2.4施行;施行;91.2.6修正實施修正實施Why交易秩序交易秩序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公平競爭公平競爭經濟安定與繁榮經濟安定與繁榮Who or whom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適用對象:事業適用對象:事業whatwhat共共7 7章章4949條條第一章

3、第一章 總則總則第二章第二章 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第三章第三章 不公平競爭不公平競爭第四章第四章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五章第五章 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第六章第六章 罰則罰則第七章第七章 附則附則howhow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行政責任圖圖5-1 5-1 公平交易法基本架構圖公平交易法基本架構圖5-45-5 一獨占的管制一獨占的管制 公平交易法為什麼取締市場上的獨占事業?公平交易法為什麼取締市場上的獨占事業?在大台北瓦斯公司處分案中,大台北瓦斯濫用在大台北瓦斯公司處分案中,大台北瓦斯濫用市場地位,不當決定價格案,對於使用天然瓦市場地位,不當決定價格案

4、,對於使用天然瓦斯的消費者來說,可以說任由獨占廠商宰割,斯的消費者來說,可以說任由獨占廠商宰割,沒有自由選擇的機會,這是一種違反公平交易沒有自由選擇的機會,這是一種違反公平交易的行為。的行為。5-6 二獨占電信事業二獨占電信事業 另外在電信自由化階段,雖然有新固網業者加另外在電信自由化階段,雖然有新固網業者加入市場競爭,但中華電信公司仍是市場龍頭老大入市場競爭,但中華電信公司仍是市場龍頭老大,在經營策略上,獨占電信事業如果有下列,在經營策略上,獨占電信事業如果有下列的行為,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不論廠的行為,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不論廠商或消費者都不可不知:商或消費者都不可不知:(

5、1)(1)掠奪性訂價。掠奪性訂價。(5)(5)不當長期契約或限制不當長期契約或限制 轉換交易條件。轉換交易條件。(2)(2)非價格掠奪,即成本擠壓。非價格掠奪,即成本擠壓。(3)(3)交叉補貼。交叉補貼。(4)(4)拒絕供給或網路接續。拒絕供給或網路接續。(6)(6)不當整批交易不當整批交易。(7)(7)獨買力濫用。獨買力濫用。5-65-7 三結合的管制三結合的管制 公平交易法所稱事業結合,範圍比公司法中公平交易法所稱事業結合,範圍比公司法中所規定合併廣,對於結合行為之管制,基於事所規定合併廣,對於結合行為之管制,基於事前防範,主要管制的目為:前防範,主要管制的目為:(1)(1)結合致獨占者。

6、結合致獨占者。(2)(2)防範事業大型化致聯合行為;所謂大型防範事業大型化致聯合行為;所謂大型化趨勢,須與多角化區別,事業大型化化趨勢,須與多角化區別,事業大型化有時易導致聯合行為。有時易導致聯合行為。(3)(3)屬於預作防範性質。屬於預作防範性質。5-75-8 廠商進行併購之際,除了經營策略的考量外,廠商進行併購之際,除了經營策略的考量外,也要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的規定,否則,依公平也要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的規定,否則,依公平交易法第交易法第1313條規定,不合法的結合,公平交易委條規定,不合法的結合,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以加以處分,對於違法結合的事業,處員會可以加以處分,對於違法結合的事業,處10

7、10萬元以上,萬元以上,5 5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且採取下列的處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且採取下列的處分措施:分措施:(1)(1)禁止其結合。禁止其結合。(2)(2)限期分散事業。限期分散事業。(3)(3)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4)(4)轉讓部分營業。轉讓部分營業。(5)(5)免除擔任職務。免除擔任職務。(6)(6)其他必要之處分。其他必要之處分。5-9 四聯合行為的管制四聯合行為的管制 公平交易委員會管制聯合行為,主要的關鍵點公平交易委員會管制聯合行為,主要的關鍵點,是聯合定價或聯合劃定市場,屬於惡質的卡,是聯合定價或聯合劃定市場,屬於惡質的卡特爾,也就是他們利用聯合行為,主要的

8、作用特爾,也就是他們利用聯合行為,主要的作用並不在組織形式上減少競爭主體,而在經由合作並不在組織形式上減少競爭主體,而在經由合作,於實質的運作,來限制各競爭主體本來可以採,於實質的運作,來限制各競爭主體本來可以採取的競爭手段,這也是削弱市場競爭機能的一種取的競爭手段,這也是削弱市場競爭機能的一種經濟犯罪行為。經濟犯罪行為。5-10聯合行為限制市場競爭,聯合行為限制市場競爭,對市場價格機能對市場價格機能的發揮有所危害,損害消費者權益,故公平的發揮有所危害,損害消費者權益,故公平交易法採取比較嚴格的禁止規定。交易法採取比較嚴格的禁止規定。目 前 的 四目 前 的 四 C C 社 會 ,除 了 電

9、信 業社 會 ,除 了 電 信 業(TelecommunicationTelecommunication)的發達外,還包括有)的發達外,還包括有線電視(線電視(Cable TVCable TV)、電腦網際網路)、電腦網際網路(ComputerComputer)及電子商務()及電子商務(E-CommerceE-Commerce)等,)等,可以產生跨業經營的現象很普遍,廠商在進可以產生跨業經營的現象很普遍,廠商在進行產業匯流或跨業整合時,也要注意公平交行產業匯流或跨業整合時,也要注意公平交易 法 有 關 四易 法 有 關 四 C C 行 為 管 制 的 相 關 規 定。行 為 管 制 的 相 關

10、規 定。5-11 五不實廣告五不實廣告 廠商為促銷其商品或服務,無不絞盡腦汁吸引廠商為促銷其商品或服務,無不絞盡腦汁吸引消費者注意,但如果是不實廣告,會違反法律的消費者注意,但如果是不實廣告,會違反法律的規定。規定。廣告是重要商業活動,提供消費訊息,吸引購廣告是重要商業活動,提供消費訊息,吸引購買,廠商利用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加以促銷,買,廠商利用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加以促銷,易造成無法正確選擇所需的商品或服務,因此公易造成無法正確選擇所需的商品或服務,因此公平交易法對於不實的廣告特別加以取締。平交易法對於不實的廣告特別加以取締。5-12 公平交易法對廣告行為的管理,具有下列特色:公平交易

11、法對廣告行為的管理,具有下列特色:(1)(1)規範內容詳細規範內容詳細 (2)(2)兼顧競爭者和消費者的利益兼顧競爭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3)(3)適用範圍擴及服務業適用範圍擴及服務業 (4)(4)廣告代理業及媒體業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代理業及媒體業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5-13 六新竹米粉標示產地有無不實?六新竹米粉標示產地有無不實?但是廠商的交易習慣仍有一定廣告的空間但是廠商的交易習慣仍有一定廣告的空間,法律並不是嚴格而不合理地限制廠商打廣,法律並不是嚴格而不合理地限制廠商打廣告的機會,有些廣告屬於法律上所允許的,告的機會,有些廣告屬於法律上所允許的,例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曾經解釋一個案例:究例

12、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曾經解釋一個案例:究竟新竹米粉是不是一定是新竹地區的米竟新竹米粉是不是一定是新竹地區的米粉業者所製造?其他地區的米粉,可否使用粉業者所製造?其他地區的米粉,可否使用新竹米粉為標示?新竹米粉為標示?5-14 這種情況,必須視有無標示不實而定這種情況,必須視有無標示不實而定。而是否製造地的標示有不實之處,主要的。而是否製造地的標示有不實之處,主要的關鍵在於新竹米粉究竟屬於口味的關鍵在於新竹米粉究竟屬於口味的表徵,還是屬於地區性產品的表徵?如表徵,還是屬於地區性產品的表徵?如果代表的是口味,無關乎製造地的標示,那果代表的是口味,無關乎製造地的標示,那麼任何地區的米粉業者都可以使用,不

13、會違麼任何地區的米粉業者都可以使用,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如果表示地區性產品,那麼反公平交易法。如果表示地區性產品,那麼不是新竹地區所產的米粉,如果標示新竹不是新竹地區所產的米粉,如果標示新竹米粉,可能是一種產地不實標示的行米粉,可能是一種產地不實標示的行為。為。5-15 七比較廣告七比較廣告 有關廣告的方式千奇百怪,其中利用比較有關廣告的方式千奇百怪,其中利用比較廣告對照市場上各家廠牌產品的手法,在公廣告對照市場上各家廠牌產品的手法,在公平交易委員也處理過很多案例,例如勞力士平交易委員也處理過很多案例,例如勞力士金錶案的比較廣告,違反公平法金錶案的比較廣告,違反公平法2121條。中條。中華電信

14、打華電信打2 2分送分送5 5分的案例,中華電信的電話分的案例,中華電信的電話費率廣告,列出不同家電信業者的資費表,如費率廣告,列出不同家電信業者的資費表,如業者、業者、業者等比較表,但對於自業者、業者、業者等比較表,但對於自己和他人的廣告都有不實的表示,違反己和他人的廣告都有不實的表示,違反2121條。條。5-16 八不公平交易行為八不公平交易行為 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3 3章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包括章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包括1818條至條至2424條,其中有關約定轉售價格,在條,其中有關約定轉售價格,在參考書等有經銷商體系的產業,常發生違法參考書等有經銷商體系的產業,常發生違法的情況。的情況。

15、所謂約定轉售價格,指上下游事業間垂直所謂約定轉售價格,指上下游事業間垂直的交易行為中,上游限制下游的商品轉售價的交易行為中,上游限制下游的商品轉售價格。格。5-17 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1818條規定有二大重點:條規定有二大重點:一是要求事業應容許交易相對人有自由決定價一是要求事業應容許交易相對人有自由決定價格的權利。格的權利。二是如果上游訂有限制轉售價格的條款,約定二是如果上游訂有限制轉售價格的條款,約定無效,即上游不可以用來限制下游或交易相無效,即上游不可以用來限制下游或交易相對人。對人。5-18 九九杯葛杯葛 所謂杯葛,指杯葛發起人為損害特定事業,所謂杯葛,指杯葛發起人為損害特定事業,促

16、使參與杯葛人從事限制交易行為,採取拒買、促使參與杯葛人從事限制交易行為,採取拒買、拒賣等限制交易的行為。違反拒賣等限制交易的行為。違反1919條條1 1款的行為,款的行為,有可能杯葛發起人和參與人是透過聯合行有可能杯葛發起人和參與人是透過聯合行為,以達到斷絕供給、斷絕購買或其他限制為,以達到斷絕供給、斷絕購買或其他限制交易的行為。交易的行為。事業基於本身商業考量,原則上得自由決定事業基於本身商業考量,原則上得自由決定交易或拒絕交易,但受他事業抵制的結果,使交易或拒絕交易,但受他事業抵制的結果,使其無法參與競爭,屬於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其無法參與競爭,屬於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5-185-19 十

17、差別待遇十差別待遇 至於至於1919條條2 2款禁止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款禁止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一般所稱的正當理由,依施行細則遇,一般所稱的正當理由,依施行細則2626條,條,正當理由應審酌下列情形:正當理由應審酌下列情形:1.1.市場供需情況:如為出清存貨或屬季節性市場供需情況:如為出清存貨或屬季節性促銷,提供優惠價格。促銷,提供優惠價格。2.2.成本差異:如基於廠商運輸、行銷等成本成本差異:如基於廠商運輸、行銷等成本不同,提供不同交易條件。不同,提供不同交易條件。5-203.3.交易數額:如對大宗訂貨或交易金額之往來對交易數額:如對大宗訂貨或交易金額之往來對象,提供較好的折扣價。象,提供

18、較好的折扣價。4.4.信用風險:如對於往來時間較久、信用等級較信用風險:如對於往來時間較久、信用等級較佳的客戶,提供較佳的付款條件。佳的客戶,提供較佳的付款條件。5.5.其他合理事由:如基於公益理由提供優惠報價。其他合理事由:如基於公益理由提供優惠報價。5-21 十一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十一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 公平交易法亦禁止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公平交易法亦禁止不當爭取交易相對人,所謂不當爭取交易第三人,指事業以脅迫、利誘所謂不當爭取交易第三人,指事業以脅迫、利誘等不正當方法,迫使競爭事業的交易相對人與自等不正當方法,迫使競爭事業的交易相對人與自己交易。主要目的在剝奪交易機會,違反公平競己交易。

19、主要目的在剝奪交易機會,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爭原則。常見的不正當方式,包括恐嚇、暴力、給付不常見的不正當方式,包括恐嚇、暴力、給付不當利益等。當利益等。5-22 十二贈品贈獎禁止利誘十二贈品贈獎禁止利誘 依依1919條條3 3款所稱的利誘,指事業不以品質、款所稱的利誘,指事業不以品質、價格及服務爭取消費者,而利用消費者投機或僥價格及服務爭取消費者,而利用消費者投機或僥倖等心理,以高過於市場預期價值的方式,重倖等心理,以高過於市場預期價值的方式,重利引誘消費者,致使影響其對商品或服務的正利引誘消費者,致使影響其對商品或服務的正常選擇,以此來達成搶交易對象的目的。常選擇,以此來達成搶交易對象的目的。

20、例如廠商所舉辦的贈品、贈獎活動,如果構例如廠商所舉辦的贈品、贈獎活動,如果構成利誘,會違反公平交易法成利誘,會違反公平交易法1919條條3 3款。款。5-23在具體的情況,贈品贈獎是否構成利誘,在具體的情況,贈品贈獎是否構成利誘,必須視其提供的贈品的情形,是否已達利用必須視其提供的贈品的情形,是否已達利用重利來引誘消費者。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管重利來引誘消費者。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管理贈品贈獎行為,訂有處理原則對於贈品理贈品贈獎行為,訂有處理原則對於贈品及贈獎的額度有一原則性的規定。及贈獎的額度有一原則性的規定。5-24 十三迫使參與限制營業競爭行為十三迫使參與限制營業競爭行為 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1

21、919條條4 4款規定迫使參與限制營業款規定迫使參與限制營業競爭行為,指事業以不正當的方法,迫使其競爭行為,指事業以不正當的方法,迫使其他事業不為公平競爭,例如採取低價競爭、利他事業不為公平競爭,例如採取低價競爭、利用結合或聯合行為達成共同目的,這是一種破用結合或聯合行為達成共同目的,這是一種破壞營業秩序的行為,所以屬於不公平競爭行為。壞營業秩序的行為,所以屬於不公平競爭行為。5-25 十四公平交易法保護營業秘密十四公平交易法保護營業秘密 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1919條條5 5款規定以不正當的方法獲取款規定以不正當的方法獲取技術秘密的行為,即是有關營業秘密的保護。技術秘密的行為,即是有關營業秘

22、密的保護。由於營業秘密是事業投入成本所開發的有形或無由於營業秘密是事業投入成本所開發的有形或無形的資產,在市場競爭過程中,利用不正當的方形的資產,在市場競爭過程中,利用不正當的方法獲取營業秘密,屬於一種不公平的競爭行為。法獲取營業秘密,屬於一種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公平交易法的保護對象,範圍包括:公平交易法的保護對象,範圍包括:1.1.事業的產銷機密事業的產銷機密 2.2.交易相對人的資料交易相對人的資料 3.3.其他有關技術秘密其他有關技術秘密 5-26 至於獲取的方式,包括三種:至於獲取的方式,包括三種:1.1.脅迫脅迫 2.2.利誘利誘 3.3.其他不正當方法其他不正當方法 在解釋,本款屬於

23、違反競爭秩序的評價,認定在解釋,本款屬於違反競爭秩序的評價,認定違法的主觀要件不宜過嚴,所謂其他不正當的違法的主觀要件不宜過嚴,所謂其他不正當的方法達成侵害營業秘密的方法,應包括以違方法達成侵害營業秘密的方法,應包括以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例如惡性挖角、投資誘餌背公序良俗的方法,例如惡性挖角、投資誘餌等不符合營業或投資常規的方式均屬之。等不符合營業或投資常規的方式均屬之。5-27 至於公平交易法至於公平交易法1919條條6 6款規定,以正當限制款規定,以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最主要的行為包括:行為,最主要的行為包括:1 1搭

24、售搭售 2 2獨家交易獨家交易 3 3地域限制地域限制 4 4顧客限制顧客限制 5 5使用限制使用限制 6 6其他限制事業活動其他限制事業活動 5-28 至於這種限制,是否不正當,依施行細至於這種限制,是否不正當,依施行細則則2727條條2 2項,應綜合下列因素認定:項,應綜合下列因素認定:1 1當事人的意圖當事人的意圖 2 2目的目的 3 3市場地位市場地位 4 4所屬市場結構所屬市場結構 5 5商品特性商品特性 6 6其他限制事業活動其他限制事業活動 5-29 十五搭售行為十五搭售行為 在具體個案上,搭售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在具體個案上,搭售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1919條條6 6款規定,必須視

25、情況而定。搭售行為,依施行細款規定,必須視情況而定。搭售行為,依施行細則則2727條的立法解釋,屬於條的立法解釋,屬於1919條條6 6款的限制交易款的限制交易條件的行為,屬於一種不公平競爭,至於在判條件的行為,屬於一種不公平競爭,至於在判斷搭售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在實務上,必須先斷搭售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在實務上,必須先判斷是否符合搭售的構成要件,也就是至少存在判斷是否符合搭售的構成要件,也就是至少存在二項可分的商品或服務。二項可分的商品或服務。5-30再進一步判斷搭售是否違法的標準,考量因素包再進一步判斷搭售是否違法的標準,考量因素包括:括:(1)(1)出賣人必須在搭售產品或服務市場,具有

26、一出賣人必須在搭售產品或服務市場,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場力。定程度的市場力。(2)(2)有無妨礙搭售產品市場競爭之虞。有無妨礙搭售產品市場競爭之虞。(3)(3)是否具有正當理由。是否具有正當理由。5-31 十六十六概括條款概括條款 最後介紹一種市場上常發生的濫發警告函最後介紹一種市場上常發生的濫發警告函的違法類型,公平交易法的違法類型,公平交易法2424條可以用來處理這種條可以用來處理這種市場上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因為事業刊登或散發市場上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因為事業刊登或散發專利權敬告啟事,涉有欺罔或顯失公平。專利權敬告啟事,涉有欺罔或顯失公平。5-32 十七網路多層次傳銷十七網路多層次傳銷 網路發達

27、後,利用網路推廣多層次傳銷組織,網路發達後,利用網路推廣多層次傳銷組織,也是目前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取締,防止其違也是目前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取締,防止其違法侵害擴大的政策之一。法侵害擴大的政策之一。區別合法與不合法的多層次傳銷,應視其是區別合法與不合法的多層次傳銷,應視其是否遵守公平交易法規範,惟直銷組織的手法推否遵守公平交易法規範,惟直銷組織的手法推陳出新,在個案認定時,形成所謂邊界案陳出新,在個案認定時,形成所謂邊界案例,介乎合法與違法間之灰色地帶。例,介乎合法與違法間之灰色地帶。5-33第五章第五章 第二堂第二堂5-34二、消費者保護法二、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是工商業社會到達一定進步之

28、消費者保護是工商業社會到達一定進步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法律,主要是對付廠商所後,所發展出來的法律,主要是對付廠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損害消費者的利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時,可以有專門的法律加以保護。我國的益時,可以有專門的法律加以保護。我國的消費者保護法是消費者保護法是8383公布施行,公布施行,9292年修正,共年修正,共有有7 7章,章,6464條條文。對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條條文。對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消費關係、消費爭議及消費訴訟等均者間的消費關係、消費爭議及消費訴訟等均有明確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5-35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WhenWhen:83.1.118

29、3.1.11公佈實施;公佈實施;92.1.2292.1.22修正施行修正施行whywhy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消費者利益Who or whomWho or whom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縣市政府適用對象: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消費關係適用對象: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消費關係whatwhat共共7 7章章6464條條第第1 1章章 總則總則第第2 2章章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權益第第3 3章章 消費者與保護團消費者與保護團第第4 4章章 行政監督行政監督第第5 5章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消費爭議之處理第第6 6章章 罰

30、則罰則第第7 7章章 附則附則howhow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行政責任圖圖5-2 5-2 消費者保護法基本架構圖消費者保護法基本架構圖5-36 對網路消費族而言,目前上網購物在法律上對網路消費族而言,目前上網購物在法律上屬於郵購買賣,並且適用定型化契約屬於郵購買賣,並且適用定型化契約規定,保護消費者。規定,保護消費者。5-37 1.1.網路購物屬於特種買賣網路購物屬於特種買賣 所謂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郵寄或網際所謂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郵寄或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式,而為商品買賣的交易型網路或其他類似方式,而為商品買賣的交易型態(態(2 2條條1010款)。網路商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款

31、)。網路商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方式,依消保法規定,如果對所收受的的交易方式,依消保法規定,如果對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時,有七天的猶豫期間,也商品不願買受時,有七天的猶豫期間,也就是在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回商品,不需要就是在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回商品,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5-38 2.2.定型化契約範本定型化契約範本 所謂定型化契約,指企業經營者為了和所謂定型化契約,指企業經營者為了和不特定的多數人訂立契約,而單方預先擬定的不特定的多數人訂立契約,而單方預先擬定的契約約款,最常見的像公共運送定型化契約或契約約款,最常見的像公共運送定型化契約或保

32、險定型化契約等,都是由廠商一方提供,消保險定型化契約等,都是由廠商一方提供,消費者只能選擇接受與否,不能針對各別條款加費者只能選擇接受與否,不能針對各別條款加以討價還價。消保法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應本以討價還價。消保法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應本於平等互惠原則,而且在解釋上有疑問時,應於平等互惠原則,而且在解釋上有疑問時,應朝向有利消費者的方向處理。朝向有利消費者的方向處理。5-39 一消保法最新修正一消保法最新修正 消保法在消保法在9292年年1 1月月2222日修正施行,增訂條文幅日修正施行,增訂條文幅度很大,其中最重要者為電子商務與消費者保度很大,其中最重要者為電子商務與消費者保護。護。消保法修

33、正條文對網際網路買賣明文列為郵消保法修正條文對網際網路買賣明文列為郵購買賣,並修正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定。購買賣,並修正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定。5-40 二電子商務與消保法二電子商務與消保法 消保法最新修正特別規定適用於網路上的電消保法最新修正特別規定適用於網路上的電子商務,電子商務迅速發展,成為企業界的注子商務,電子商務迅速發展,成為企業界的注目焦點,網路低廉的傳播成本,無遠弗屆的傳目焦點,網路低廉的傳播成本,無遠弗屆的傳播效力,大多數企業都充分利用網路做為行銷播效力,大多數企業都充分利用網路做為行銷的管道,不但大幅降低廣告支出,更能透過便的管道,不但大幅降低廣告支出,更能透過便利的網路,使顧客

34、購物更方便,網路商家與消利的網路,使顧客購物更方便,網路商家與消費者均受到好處。費者均受到好處。5-41三、郵購買賣三、郵購買賣 郵購買賣時得享有下列權利:郵購買賣時得享有下列權利:(一一)無條件退貨解約權無條件退貨解約權 (二二)商品送達前之解約權商品送達前之解約權 (三三)書面告知義務書面告知義務 5-42 (一一)無條件退貨解約權無條件退貨解約權 依消保法依消保法19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

35、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費用或價款。5-43 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無條件退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無條件退回商品,或以書面解除契約,不必說明任何理回商品,或以書面解除契約,不必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及價款。此外,若商家有違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及價款。此外,若商家有違反前項規訂的契約內容,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反前項規訂的契約內容,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消費者還是可以依消保法請求解約退貨。,消費者還是可以依消保法請求解約退貨。5-44 (二二)商品送達前之解約權商品送達前之解約權 如果消費者透過網路商家選購商品進行交如果消費者

36、透過網路商家選購商品進行交易後,只要實際尚未收到商品,消費者依據易後,只要實際尚未收到商品,消費者依據消保法施行細則消保法施行細則1818條規定,消費者於收受商條規定,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前,亦得依本法品前,亦得依本法1919條條1 1項規定,以書面通項規定,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換言之,消費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換言之,消費者只要還沒有收受商品前,都可以無條件退者只要還沒有收受商品前,都可以無條件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出賣人解除契約。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出賣人解除契約。5-45 (三三)書面告知義務書面告知義務 依消保法依消保法1818條規定,出賣人為郵購買賣時,條規定,出賣人為

37、郵購買賣時,應於訂約時以書面告知消費者買賣之條件、出應於訂約時以書面告知消費者買賣之條件、出賣人之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賣人之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以便於消費者申訴、退回商品及解除契約。以便於消費者申訴、退回商品及解除契約。5-46 1.1.郵購買賣是否適用於網路購物?郵購買賣是否適用於網路購物?2.2.數位化商品是否符合郵購買賣的定義?數位化商品是否符合郵購買賣的定義?3.3.網路廣告網路廣告 1 1商家自己的廣告商家自己的廣告 2 2他人登載於商家首頁的廣告他人登載於商家首頁的廣告 5-47四、參考案例四、參考案例 案例一:中華電信打案例一:中華電信打2 2分送

38、分送5 5分不實廣告分不實廣告案例二:搭知名公司台灣大哥大的便車案例二:搭知名公司台灣大哥大的便車 案例三:信用卡被盜刷的消費者爭議案例三:信用卡被盜刷的消費者爭議 5-48案例一:中華電信打案例一:中華電信打2 2分送分送5 5分不實廣告分不實廣告 國內電信自由化發展過程中,電信業者無不使國內電信自由化發展過程中,電信業者無不使出渾身解數推出各種促銷策略,中華電信公司為出渾身解數推出各種促銷策略,中華電信公司為電信業的龍頭老大,在價格策略上原本占盡優勢,電信業的龍頭老大,在價格策略上原本占盡優勢,本來即可以推出低價促銷的方案來吸引消費者。本來即可以推出低價促銷的方案來吸引消費者。然而由於廣告

39、不實,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其然而由於廣告不實,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其打二分鐘送五分鐘的促銷廣告,對服務的價打二分鐘送五分鐘的促銷廣告,對服務的價格、內容有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違反公格、內容有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違反公平交易法平交易法2121條條3 3項準用同條項準用同條1 1項規定,處項規定,處1 1百萬元罰百萬元罰鍰。鍰。5-49 法律方面的解析法律方面的解析 一、本案是由多位消費者提出檢舉,中華電信一、本案是由多位消費者提出檢舉,中華電信打二分鐘送五分鐘的廣告內容,並未揭打二分鐘送五分鐘的廣告內容,並未揭示僅有長期客戶或大客戶才能適用。示僅有長期客戶或大客戶才能適用。二、經調查,廣告所

40、揭示的打大陸每分鐘二、經調查,廣告所揭示的打大陸每分鐘1.611.61元,打美國每分鐘元,打美國每分鐘0.790.79元的最優惠價格,元的最優惠價格,是中華電信最長期簽約的客戶(每月承諾通是中華電信最長期簽約的客戶(每月承諾通話費話費1 1百萬元以上、百萬元以上、3 3年期)在減價時段年期)在減價時段所撥打(並且假設這通電話長所撥打(並且假設這通電話長7 7分鐘),即分鐘),即可享受最低折扣(可享受最低折扣(5252折)外加百分之折)外加百分之5 5回饋回饋金來換算。金來換算。5-495-50三、這則廣告也明白表示本專案市話及行動三、這則廣告也明白表示本專案市話及行動電話用戶均適用,更有強化使

41、人誤認的電話用戶均適用,更有強化使人誤認的效果。該爭議廣告為積極隱瞞廣告價格之效果。該爭議廣告為積極隱瞞廣告價格之適用限制,違反公平交易法適用限制,違反公平交易法2121條禁止對商條禁止對商品及服務之價格、內容為引人錯誤表示或品及服務之價格、內容為引人錯誤表示或表徵的規定。表徵的規定。5-51四、在各家電信業者競價的廣告中,中華四、在各家電信業者競價的廣告中,中華電信利用這種比較廣告的手法,電信利用這種比較廣告的手法,並列各家電信業者的資費,而且利用並列各家電信業者的資費,而且利用刊登比較表格的方式,就競爭對手刊登比較表格的方式,就競爭對手T T業者、業者、S S業者及業者及E E業者撥打業者

42、撥打大陸及美國地區的國際電話資費進行大陸及美國地區的國際電話資費進行比較。這種比較廣告的呈現手法,雖比較。這種比較廣告的呈現手法,雖然未具體指明特定的被比較者廠商。然未具體指明特定的被比較者廠商。5-52五、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中華電信的理由為:這五、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中華電信的理由為:這則廣告未以同一基準或條件為比較,也未則廣告未以同一基準或條件為比較,也未對消費者說明比較的基準或條件,致一般對消費者說明比較的基準或條件,致一般消費者誤認中華電信的資費顯較其他競爭消費者誤認中華電信的資費顯較其他競爭對手優惠而續為使用。對手優惠而續為使用。5-53案例二:搭知名公司台灣大哥大的便車案例二:搭知名

43、公司台灣大哥大的便車 這是一則有關知名公司名稱搭便車,會這是一則有關知名公司名稱搭便車,會違反公平交易法,值得業界及消費者重視。違反公平交易法,值得業界及消費者重視。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著名的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著名的固網公司,使用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已固網公司,使用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已構成著名表徵,受公平交易法的保護。構成著名表徵,受公平交易法的保護。坊間另有台灣大哥大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坊間另有台灣大哥大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也使用在電信業務的經營,公平交易委員,也使用在電信業務的經營,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這一家台灣大哥大事業公司,在廣會認定這一家台灣大哥大事業公司,在廣5-54、網站

44、、加盟商招牌及申裝書等,使用與台灣大、網站、加盟商招牌及申裝書等,使用與台灣大哥大公司有相同或類似的之表徵,致消費者容易哥大公司有相同或類似的之表徵,致消費者容易對兩家公司的營業及服務的設施及活動產生混淆對兩家公司的營業及服務的設施及活動產生混淆,違反公平交易法,違反公平交易法2020條條1 1項項2 2款規定,並應該在於款規定,並應該在於處分書送達起處分書送達起2 2個月內,停止該違法行為。個月內,停止該違法行為。5-55 法律方面的解析法律方面的解析 一、兩家公司名稱的爭議一、兩家公司名稱的爭議 二、台灣大哥大為知名表徵二、台灣大哥大為知名表徵 三、公司名稱類似的處理方式三、公司名稱類似的

45、處理方式 四、搭便車行為違法四、搭便車行為違法 五、是否進一步要求改正公司名稱?五、是否進一步要求改正公司名稱?5-56 案例三:信用卡被盜刷的消費者爭議案例三:信用卡被盜刷的消費者爭議 這是一則法院實際的判決,劉君在玉銀行這是一則法院實際的判決,劉君在玉銀行申請信用卡,但因遺失而向玉銀行申請掛失申請信用卡,但因遺失而向玉銀行申請掛失信用卡及補發新卡,玉銀行一直未核發,但信用卡及補發新卡,玉銀行一直未核發,但劉君另有玉銀行所發給的信用卡金卡,故未劉君另有玉銀行所發給的信用卡金卡,故未在意。在在意。在8585年年9 9月間收受消費明細對帳單,發現月間收受消費明細對帳單,發現原遺失的信用卡竟有原遺

46、失的信用卡竟有3333萬多元的消費金額,並萬多元的消費金額,並經劉君的甲存帳戶自動轉帳收取。經劉君的甲存帳戶自動轉帳收取。5-57 但是劉君在台中工作及居住,不可能連但是劉君在台中工作及居住,不可能連續於續於8585年年6 6、7 7、8 8月的月的2 2、3 3日至台北地區日至台北地區1414家商店消費,故劉君主張信用卡不是他所家商店消費,故劉君主張信用卡不是他所簽,依民法不當利向法院起訴,告玉銀簽,依民法不當利向法院起訴,告玉銀行應返還行應返還3333多萬元甲存帳戶被扣的款項。多萬元甲存帳戶被扣的款項。5-58 法律方面的解析法律方面的解析 一、本案有關返還信用卡消費款項的事件,一、本案有

47、關返還信用卡消費款項的事件,法院判決劉君勝訴,玉銀行敗訴,應法院判決劉君勝訴,玉銀行敗訴,應給付劉君給付劉君3333多萬元被扣的款項。多萬元被扣的款項。二、法院認為,劉君的主張為事實,並提出二、法院認為,劉君的主張為事實,並提出消費明細對帳單及掛失紀錄單等,顯示消費明細對帳單及掛失紀錄單等,顯示遺失的信用卡簽名並不是劉君本人所簽。遺失的信用卡簽名並不是劉君本人所簽。5-59三、玉銀行在法院的答辯說,劉君於三、玉銀行在法院的答辯說,劉君於8383年年9 9月間申請藝術信用卡的金卡正、附卡,月間申請藝術信用卡的金卡正、附卡,玉銀行在交付金卡前,先交付普通卡玉銀行在交付金卡前,先交付普通卡供劉君使用

48、,劉君於供劉君使用,劉君於1212月月7 7日掛失普通日掛失普通卡的正卡及申請補發,玉銀行在卡的正卡及申請補發,玉銀行在1212月月1010日以單掛號向劉君的地址寄送,依法日以單掛號向劉君的地址寄送,依法已經生送達的效力。已經生送達的效力。5-60四、本案法院認為,玉銀行本應盡相當四、本案法院認為,玉銀行本應盡相當注意,採取較具公信力的送達方式,注意,採取較具公信力的送達方式,以確保信用卡能送達申請人。銀行方以確保信用卡能送達申請人。銀行方面未能舉出證據證明所補發的信用卡面未能舉出證據證明所補發的信用卡是否已經合法送達劉君,就不可以要是否已經合法送達劉君,就不可以要求劉君負擔信用卡遭冒用所生的損失求劉君負擔信用卡遭冒用所生的損失。5-61五、討論區五、討論區 Q1.公平交易法既然是市場上打老虎的法律,為什麼過去處罰獨占的案子不多?Q2.電信業的搭售可能有那些違法行為?Q3.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四C產業的發展有何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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