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本章内容本章内容一、地籍调查概述一、地籍调查概述二、权属调查二、权属调查三、地籍测量三、地籍测量四、变更地籍调查四、变更地籍调查 第一节 地籍调查概述 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Location)、权属(Title)、界线(Boundary)和用途(Purpose)等情况,并以图、簿、册表示。一、地籍调查(Cadastral Survey)的概念宗地(Cadastre):被界址线所封闭,具有独立使用权或几个使用者共有权的自然地块。核实宗地的权属和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为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规划、土地税收、国土整治等提供基础资料为
2、土地登记提供技术、法律基础按照调查的先后工作重点按照调查的区域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村庄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按照时期与任务初始调查变更调查 初始调查 变更调查维持其现势性、实效性基 础初始调查与变更调查农村地籍调查与城镇地籍调查区域区域使用规程使用规程 级别级别测量特点测量特点结果结果备注备注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村 级相对低精度、低标准、大范围分 幅 土地 权 属界线图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含村庄内部高精度高标准范围小地籍图及权属成果 查清宗地位置查清界址点(线)查清宗地权属查清宗地的使用情况二、地籍调查的内容和程序国 有集 体 国有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国家所有依照土地改革法、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没收、征收、收归国有的土地;宪法、土地法中规定的国有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其他形式解放前沿用下来的土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时接收使用的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国家划拨、出让、转让的土地;国家入股、国家出租、授权经营的国有土地;其他形式集体使用农业用地使用权村集体所有、镇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组织所有村、镇企事业建设用地集体拨用;私宅转来;继承、购买房产而来权利形式来源全民所有集体所有1956 农业合作社转为集体所有的土地;1962六十条;宪法、土地法中规定的集体所有土地;其他形式国有使用国有使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使用集体土地
4、;有偿安置;1962年前平调土地未退还;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土地的等宅基地与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等他项权利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耕作权;借用权等权多种原因充分准备周密计划统一安排因地制宜权属、权源等材料准备街坊图地籍号制作工作底图指界通知申请登记调查计划方案设计组织协调通告权属调查设备准备人员培训 材料准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登记发证地籍测量控制测量界址地物测量绘宗地图绘制地籍图补填调查表面积量算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设定界标现场指界填地籍调查表准备阶段 权属调查一般是以宗地为基本调查对象,调查核实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使用情况等,并进行记录。土地权利人土地登记公告土地调
5、查申请材料审查指界通知预编宗地号划分街坊现场确权宗地草图街坊草图地籍测量成果应用测绘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地籍调查准备权属调查流程图(以初始登记为例)调查申请组织准备仪器设备准备资料准备注意问题:注意问题:各种资料尤其是权属资料的完整、多样;工作任务明确、合理、协调统一;考虑调查中各种可能的纠纷;合理的划分街坊、宗地,为地籍测量作准备。街坊界线第1街坊第2街坊第4街坊第3街坊第5街坊1:5001)街坊划分图2)预编宗地号 结合土地登记申请材料、权源材料、旧的地籍图等,逐宗编绘工作用图;预编宗地号;注意不重不漏。街坊图资料准备资料准备绘制宗地草图绘制宗地草图定定 界界指界通知指界通知指指 界
6、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熟悉地籍权属的有关档案,做到心中有底,知源知界;发放指界通知书,土地使用者资格材料审核;现场对土地使用者、相关使用者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认证;对土地用途,坐落,地号的调查,现场核实土地使用者权源材料、申请材料档案的一致性;经三方确认界址点(线)无争议后,填写地籍调查表,签章,并现场为界址点做标记,或埋设标志;绘制宗地草图,实地丈量界址线。界标类型地籍调查表样表地籍调查表样表(续1)地籍调查表样表(续2)地籍调查表样表(续3)三、权属调查的注意事项&调查以权源为主,同时考虑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对土地的来源应有充分的了解,有足够的相关材料;&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结合确
7、权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尊重历史事实,坚持“实事求是”的确权原则;&充分考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严格依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确保确权的工作 质量,减少人为的误差。一、地籍测量的概念1)地籍测量的定义 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地的具体位置、权属界线、面积和利用现状等进行的测绘工作。地形要素主要水域道路其他信息2)地籍测量的对象 地籍要素权属界线权属界址点坐标土地面积房屋建筑等不动产3)地籍测量的特点测量内容特殊:一般仅测量地籍要素和必要的地形要素。比例尺较大,并且与土地的价值、数量直接联系。测量结果的法律性。现势性:测量的主要成果应该具有准确性,现势性,随时变更,随时测量。城镇地籍图农村
8、地籍图二、地籍测量的实施二、地籍测量的实施 1、地籍控制测量 2、界址点测量 3、地籍图成图 4、面积量算 5、地籍测量成果汇编 地籍测量工作流程权属调查界址点测量绘制各种地籍图面积量算与统计成果整理与归档地籍成果应用地籍控制测量一、地籍变更1、概念:、概念:土地登记之后,凡土地的权属发生变更,土地登记之后,凡土地的权属发生变更,或改变批准的主要用途和地类,按照有关规或改变批准的主要用途和地类,按照有关规定对地籍记录进行的调查与测绘工作。定对地籍记录进行的调查与测绘工作。3、地籍变更的前提条件已完成了土地登记已完成了土地登记;土地的权属发生变更土地的权属发生变更;改变批准的主要用途和地类。改变
9、批准的主要用途和地类。4、变更发生的潜在原因q地籍内容变化:地籍内容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形要素和地籍要素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发生变化、更新。q测绘手段变化:测绘手段变化:随着科技的发展,测绘手段、方法以及测量的规程不断地更新,相应的地籍记录,尤其是地籍图,也随之改变。q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城市化等需要土地重新进行地籍测绘。q地籍日常更新:地籍日常更新:地产开发利用中土地的合并、分割。5、变更地籍测量的条件整宗地的用途或地类发生统一的变化,或整宗地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以宗地为单位发生变更,不涉及面积的变化时,则不必进行变更测量。一旦宗地的面积发生改变,如宗地的分割、合并等,则需要重新进行地
10、籍测量工作。二、工作的任务和工作程序地籍要素的变更调查地籍要素的变更调查换发土地证换发土地证面积量算面积量算界址点的变更测量界址点的变更测量调查记录表、宗地图调查记录表、宗地图三、变更涉及资料、文件q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q变更宗地及相临宗地的地籍档案;q变更宗地附近的地籍平面控制点资料;q变更宗地所在的基本地籍图;q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q变更地籍调查表等。四、宗地的合并与分割土地权属的变更,实质为宗地权属单位的更替,核心是宗地的合并与分割。合并前合并后土地权属单元(宗地)合并方法确定合并后新的宗地的边界及界址点,抄录界址点号(地籍图中的统一编号)及坐标;删除新宗地内部的界址点及其坐标;确认新宗
11、地的相临宗地;计算面积,注意合并前各宗地的面积与新宗地的面积误差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注意:注意:删除的界址点号应进行记录。为防混乱应停止使用删除的点号。宗地的分割 直接分割:直接分割:如规则图形或以某一地物,界址点进行分割。计算分割:计算分割:即先精确的计算出应分割的面积,然后从地籍图上设计分割的位置,并实地放样测量核实并改正。注意:注意:分割后增加的界址点号为不与其他点号混淆,可从地籍图中最大的点号依次按循序编排。宗地的分割宗地的分割增加的界址点增加的界址点宗地号的变更 土地分割或合并后的宗地编号应该保持原土地分割或合并后的宗地编号应该保持原序列号不变,同时使用以下原则:序列号不变,同时使用以下原则:1、宗地第一次分割后的各宗地号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排。二次分割,则在一次分割支号基础上分割支号顺序编号,并依次类推。2、几宗地合并时,采用最小的宗地号作为合并后的宗地号,其余的宗地号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