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国际商法试卷(课程代码0009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哪部商法典的制定开创了大陆法系民商分立的体制?( B )A.德国商法典 B.法国商法典C.日本商法典 D.美国统一商法典2.下列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或区域的是( C )A.美国 B.加拿大C.拉丁美洲 D.澳大利亚3.下列关于有限合伙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 B.有限合伙人无权查询合伙企业账目C.有限合伙人对外也代表合伙组织 D.有限合伙人也可以劳务出资4.关于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B )A.公司董事会是公
2、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B.股东会一般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C.董事会决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表决 D.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董事会选任5.关于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大陆法各国的法律从原则上规定,无权代理人对第三人是否须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 D )A.第三人知道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B.第三人不知道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C.与第三者知不知道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无关D.第三者是否知道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6.赵、钱孙、李、陈五人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赵钱、孙三人分别持有300万股,李、陈二人分别持有50万股。该公司运营中的债务应由( D )A.
3、赵钱、孙、李陈五股东共同承担 B.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C.公司与股东共同承担 D.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7.凡一方当事人根本违反合同,其所引致的法律后果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 A )A.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 B.要求对货物进行修理C.宣告合同无效 D.要求减低价格8.美国公同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0台汽车,每台CFR上海3800美元,合同订立后2个月装船,收货后3个月内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订立合同后1个月装船”。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B )A.合同已经成立 B.合同未成立C.乙的还盘构成承诺 D.甲乙应该履行合同义务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和接
4、受的生效采取( B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C.协商一致原则 D.签约一致原则10.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有人”字样的提单称为( B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C.指示提单 D.备运提单11.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 C )A.收货待运提单 B.备运提单C.已装船提单 D.不清洁提单12.委付适用的情形只能是保险标的发生( B )A.共同海损 B.推定全损C.实际全损 D.部分损失13.一旦付款人在票据上写“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上自己的名字,他就成为该汇票的( A )A.主债务人 B.从债务人C.主债权人 D.债权人14.按照日内
5、瓦本票、汇票统一法公约的规定,如果汇票上未载明付款日期的( C )A.视为无效汇票 B.应补充规定日期C.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D.以出票日后合理的期限作为付款期限15.规定涉及不同国籍当事人的商事争议的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必须由1名中立国籍的人士担任的常设仲裁机构是( B )A.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 B.伦敦仲裁院C.美国仲裁协会 D.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6.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CDE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责任公司C.有限合伙企业 D.普通合伙企业E.个人独资企业17.大陆法系国家把代理权产生的原因
6、分为( AC )A.法定代理 B.明示指定C.意定代理 D.默示授权E.客观必需的代理18.下列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或区域的有( CDE )A.印度 B.新加坡C.英国的苏格兰 D.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E.加拿大的魁北克省19.下列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有( AB )A.委托合同 B.保管合同C.买卖合同 D.赠与合同E.借款合同20.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术语中风险转移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界的有( BCD )A.FAS B.FOBC.CFR D.CIFE.DDP21.目前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有( BCD )A.国际货约 B.海牙规则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E.
7、华沙公约22.根据中国海上保险的相关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分为( ACE )A.平安险 B.淡水雨淋险C.水渍险 D.战争险E.一切险23.下列哪几项属于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 BD )A.船舶遭遇风险 B.船货处于共同危险中C.采取的措施必须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D.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合理且有效的E.货物因海浪而遭遇风险24.下列属于票据法律特征的有( ABCDE )A.票据是设权证券 B.票据是债权证券C.票据是无因证券 D.票据是文义证券E.票据是要式证券25.根据中国仲裁法的规定,以下哪些属于仲裁员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 ABC )A.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B.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
8、C.曾任审判员满8年D.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E.从事公安工作满8年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1分)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1分)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商业组织。(1分)27.客观需要的授权:客观必需的代理权,又称紧急处分代理权,(1分)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1分) 为了保全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的权限。(1分)28.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的制度,是指当事人一方具有在先给付的义务,(1分) 如果对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可能难于给付时,(1分)在
9、对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1分)29.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就表示其不履行合同的行为,(2分) 包括明示的提前违约和默示的提前违约。 (1分)30.班轮运输:也称定期运输。(1分)是指托运人将一定数量的货物交由承运人,承运人将众多托运人的货物,(1分)按固定航线、船期、港口和运费进行的运输。(1分)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1.简述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答:(1)合伙人为两人以上;(1分)(2)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基础;(1分)(3)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具有较强的人合性;(1分)(4)普通
10、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1分)(5)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 (1分)32.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主要有哪些?答:(1)保付代理行;(2)保兑银行;(3)货物运输代理人;(4)保险经纪人。33.简述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答:合同是指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1分)有效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1分)(2)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1分)(3)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1分)(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1分)34.简要回
11、答提单及其作用。答:提单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在货物装船后或在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收到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2分)其作用主要有三个:(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1分)(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1分)(3)提单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1分)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35.试论述票据的经济作用。答:票据之所以能够获得广泛的使用,是因为它在经济上具有独特的作用,能为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方便或好处。(2分)其经济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汇兑的作用:(1分)在商业交
12、易中,交易双方往往分处两地或远居异国,一旦成交,就要向外地或外国输送款项供清偿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输送大量的现金,不仅十分麻烦,而且途中风险很大。(1分)但是,如果使用汇票或其他票据来代替现金的输送,则上述麻烦或风险就可以大大减少;(1分)(2)支付工具的作用:(1分)用票据替现金作为支付工具,可以避免清点现金时可能产生的错误,并可以节省清点现金的时间;(1分)(3)信用工具的作用:(1分)票据的信用作用是票据的核心作用。它既可以作为商业信贷的重要手段,又可以用作延期付款的凭证,还可以作为债务的担保。(1分)票据的背书制度客观上也加强了票据的信用作用;(1分)(4)流通作用:(1分)背书制
13、度产生之后,票据就具有流通作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1分)(5)融资作用:(1分)融资作用是票据的最新作用。由于汇票和本票的付款都是在将来的一定期日,未到期前,持票人可能发生资金周转或困难的情况,为调度资金,持票人可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据以买卖方式让于他人。(1分)这种未到期票据的买卖,就是票据贴现。(1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5分。36.甲为大成国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甲以另一家机械公司的名.义从美国进口一批价值40万美元的机械设备并销售给了本地A公司。大成公司董事会得知后认为该买卖行为无效,决议责成甲取消该合同,改由大成公司买下该批机械设备。A公司遂
14、诉诸人民法院。法院查明,甲还曾于2011年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大成公司,而对这笔交易股东并不知晓。请问:这两次交易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答:分析:(1)这两次交易显然均为无效。(3分)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应对公司负忠实义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即竞业禁止义务),一般也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即交易禁止义务)。(3分)而在本案中,甲将进口机械设备这一本应属于自己所任职的大成公司的商业机会转给另一家机械公司,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竞业禁止的规定,应属无效。(2分)而甲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小汽车卖给所任职的公司,其行为也违反了交易禁止的规定,也属无效。(2分)(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非法所得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3分)结合本案,大成公司决议责成甲取消合同于法无据,但可以要求甲向公司上缴非法所得并赔偿公司所受到的损失。(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