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应急预案范文13篇第一篇: 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二.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三.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 指挥部公司成立紧急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
2、政部门和安全部门主导和监管,各部门具体配合落实,发生紧急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总务部李基俊、财务部李基俊、质量部王志刚、生产部郑世清、安办张冬雷组成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二. 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紧急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三. 人员分工总 指 挥:吴永根副总指挥:张冬雷组 员:冯子旺、郑世清、王志刚、李基俊、文勇日、金光
3、龙四. 紧急事故处理架构图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一、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一)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 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二、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三、 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第四章 应急处理一. 特种设备事故如
4、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二.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
5、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三.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四.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五. 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6、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第二篇: 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
7、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 徐黎明 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
8、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三)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
9、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
10、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第四章
11、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一)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第十八条:本公
12、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公司(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一) 事故发生地点;(二)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三) 事故设备名称;(四) 事故类别;(五)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第五章 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13、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第三篇: 叉车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1、事故类型与性质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侧翻、失控行驶、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等现象。叉车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叉车事故,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安全。2、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抢救伤员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员及财产损失,厂内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组
14、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领导小组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贝世宏任组长,*波、杜天平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顾海滨、刘金、王学宝、盛寿才、王邦培,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3.2职责3.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3.2.1.1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3.2.1.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3.2.1.3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3.2.2组长的主要职责3.2.2.1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
15、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3.2.2.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3.2.3副组长的职责:*波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杜天平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3.2.4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危险源监控方式生产设备部、公司办公室及叉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4.1.2危险源监控方法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4
16、.1.2.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4.1.2.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4.1.2.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4.1.2.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4.1.2.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4.2预警行动4.2.1预警方式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预警,叉车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通过上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故发生时,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叉车伤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叉车使
17、用部门领导或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叉车使用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4.2.2预警方法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认导致叉车伤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叉车使用部门及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5、信息报告程序叉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该部门相关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在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调度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18、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该信息方可消号。6、应急处置6.1应急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6.2现场保护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
19、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6.3资源调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6.4应急避险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第四篇: 叉车应急预案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使产品、物料及时外运、装卸,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应急预案。一、?为应付突发的特种设备发生故障、事故等各种情况,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2,副组长2,成员为2、王2、山22迟某
20、某2。二、应急预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副组长的职责: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三)、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三、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1、(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四、?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五、特种车辆应定时、定期安排人员对叉车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采购部分急需配件以备急用,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若因此影响正常?生产时,按规定进行处罚。六、驾驶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及本班组长的工作安排,听从使用部?门的作业指导,每投诉一次罚款10元;在应急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以确保生产需要,急需使用叉车部门应事先和组长联系,根据轻重缓急进行调配,若因叉车调动扯皮或不服从安排,影响正常生产追究责
22、任,按规定处罚。六、?应急小组组长要全面了解情况,积极完善各项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运行。七、?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八、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九、?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
23、下进行工作。第五篇: 叉车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与性质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侧翻、失控行驶、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等现象。叉车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叉车事故,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安全。2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抢救伤员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员及财产损失,厂内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救援领导组、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支持保障力量、各项目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等组成。3.1.1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各部室经理、副经理,各车间(中心)主任、副主
24、任3.1.2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安环部负责日常工作。主任:联系电话:现场应急指挥部3.1.3公司职能部门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指挥、调度,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3.2职责3.2.1应急救援领导组按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求援或配合上级及政府部门的应急工作;做好应急培训工作,督促指导项目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管理工作。3.2.2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及时向应急救
25、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3.2.3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负责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应急处置情况;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请示应急结束;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3.2.4各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评估,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负责向其他小组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掌握事故现场的环境及气象等外部相关状态。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各工作小组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联系
26、及请求社会保障力量进行援助。新闻发布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新闻发布工作。现场警戒组: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的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救援排险组:负责根据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类型、特征,依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支持附件,实施现场排险、施工设施的抢修及现场伤员搜索等工作。医疗抢险组:组织事故伤害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处理工作。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满足抢险需要。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保障抢险供电、通信安全畅通。技术信息组:负责进行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故(事件)实施相关信息,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对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
27、据,提出应急工作方案。善后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恢复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等工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危险源监控方式设备部、安环部及叉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4.1.2危险源监控方法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4.1.2.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4.1.2.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4.1.2.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4.1.2.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4.1.2.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4.
28、2预警行动4.2.1预警方式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预警,叉车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通过上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故发生时,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叉车伤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审批后执行,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4.2.2预警方法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
29、认导致叉车伤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叉车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5信息报告程序叉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该单位(部门)相关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在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调度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该信息方可消号。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发生轻伤一人的小事故时内,叉车使用单位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
30、处理。当发生受伤三人及以上或叉车倒塌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叉车使用单位应协助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6.2响应程序6.2.1应急指挥事故发生后,叉车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叉车伤害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人员要及时发出事故警报或信号,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6.2.2应急行动应急预案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队实施救助。6.2.3资源调配在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过程中,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使叉车伤害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6.2.4应急避险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积极采取抢救措施的同
31、时,采取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6.3处置措施:6.3.1当发生叉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时,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按照救援分工各负其责,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6.3.1.1一旦叉车事故酿成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逐级汇报,同时可就地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和物资。6.3.1.2叉车使用单位抢险救援队队员闻讯后,应立即奔赴火灾现场,在队长的指挥下进行扑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报告副总指挥,总指挥。6.3.1.3公司各应急救援队接到火警后,立即赶赴火场扑救。6.3.1.4电话通知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6.3.1.5加
32、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6.3.1.6火警后应保护现场,协同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6.3.2当发生叉车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6.3.2.1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叉车使用单位、调度汇报(0937-5971541),在可能的情况下,首先抢救伤员。6.3.2.2叉车使用单位、调度应立即向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叉车使用单位应急救援队,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安排车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6.3.2.3叉车使用单位抢险救援队队员应立即奔赴叉车伤害事故现场,在队长、副总指挥及总指挥的指挥下进行抢救
33、伤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6.3.2.4公司办公室车辆到后,立即将伤员抬送到车上送往医院救治。6.3.2.5公司各应急救援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抢险。6.3.2.6加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6.3.2.7事故后应保护现场,协同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第六篇: 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
34、、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第二章、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第四条、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第五条、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35、。第六条、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七条、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第八条、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
36、非法拼装的叉车。第三章、叉车使用第十条、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第十一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37、(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第十二条、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第十三条、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第十五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
38、说明等文件和资料;(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十六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第十七条、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第十八条、叉车作业人员(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39、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第十九条、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条、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第二十一条、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
40、)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第二十二条、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第四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
41、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
42、修订。第七篇: 叉车应急预案操作注意事项: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43、;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14、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将手制动拉好,在坡道停车时,还须用垫块垫住车轮。叉车的保养:要使叉车工作正常可靠,发挥叉车潜在能力,要有经常维护措施。技术维护保养措施,一般为:1、日常维护,每班工作后
44、。2、一级技术保养,累计工作100小时后,一班工作制相当于2周。3、二级技术保养,累计工作500小时后,一班工作制相当于一个季度。一、日常维护1、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3、检查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5、轮胎气压检查:不足应补充至规定值,确认不漏气
45、。检查轮胎接地面和侧面有无破损,轮辋是否变形。6、制动液、水量检查:查看制动液是否在刻度范围内,并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混入空气。添加制动液时,防止灰尘、水混入。向水箱加水时,就使用清洁自来水,若使用了防冻液,应加注同样的防冻液。水温高于70时,不要打开水箱盖,打开盖子时,垫一块薄布,不要带手套拧水箱盖。7、发动机机油量、液压油、电解液检查:先拔出机油标尺,擦净尺头后插入再拉出检查油位是否在两刻度线之间。工作油箱内油位应在两根刻度线之间;油太少,管路中会混入空气,太多会从盖板溢出。电瓶电解液也同样要处在上下刻度线之间,不足则要加蒸馏水到顶线。8、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手制动检查:踩下各踏板,检查是否有异常迟钝或卡阻。手制动手柄的作用力应小于300N,确认手制动安全可靠。9、皮带、喇叭、灯光、仪表等检查:检查皮带松紧度是否符合规定,没有调整余量或破损有裂纹,须更换;喇叭、灯光、仪表均应正常有效。10、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二、一级技术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