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一種非自願性、不受歡迎且是令人不愉快的(感受),的言語或身體的行為(內容與樣態),而且該行為的目的或結果,會影響正常生活之進行(結果)【例子】鹹豬手、講黃色笑話、公共場所惡意的肢體碰觸、色眼亂瞄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
2、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五、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發現其與學生間之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時,應主動迴避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本校教師服務辦法第18條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不得有性別歧視、性騷擾、師生戀情等違法或其他有違教師專業倫理之行為。學長B學長C學生A因實驗關係A得罪B,B在個人臉書
3、上發表心情C在B臉書上附和,並以韓國藝人陪酒事件諷刺A看到C陪酒言論心生不滿,向性平會提起申訴身體的接觸 不必要的接觸或撫摸他人的身體、故意擦撞、強行搭肩膀或臂、故意緊貼他人等。【例子】故意緊貼著對方的身體,或故意接近他人,產生身體上的接觸或碰撞等。言語的接觸 不必要而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個人的性隱私、性生活、對別人的衣著、外表和身材給予有關性方面的評語,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例子】以各式藉口,詢問有關性的問題;你今天穿得很性感啊!、我在你心裡!等。非言語的行為 故意吹口哨或發出接吻的聲調、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曖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如色情書刊、海報等。【例
4、子】對路過的女性吹口哨或發出尖叫聲;公開張貼色情海報、轉寄色情信件等。以性作為賄賂或要脅的行為以同意性服務作為藉口,來換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脅的手段,強迫進行性行為。【例子】老師暗示要求約會,作為承諾及格或加分的條件;上司以職位的升遷、調遷,來要脅他人同意進行性服務等。相信自己的直覺。大聲呼喊性騷擾。尋求情緒支持。清楚記下性騷擾發生的情境與保全事證。以直接或間接要求對方立即停止該言行。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人事室尋求協助。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建立平等的性別觀念。注意自己的言詞和態度。尊重他人身體的自主權。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避免做出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若與對方存有權力
5、差異關係更應嚴守專業倫理。知悉相關訊息後,尊重求助者意願協助提出申訴(向學務長本人提出申訴),若求助者無意提出申訴,請以方式通報學務長本人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循非正式申訴模式處理之,並請協助提供必要之心理輔導及課業協助。為免求助者事後改變心意決定提出申訴,不論求助者第一時間是否決定提出申訴,導師或系所主管僅概略了解事件狀況即可,致使案情複雜化。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當事人(含申訴人、被申訴人、檢舉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之規定,對於相關當事人之及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依規定應交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成立之調查小組調查處理之,導師或系所主管。盡
6、可能於事件發生內提出申訴,或是等你準備好了,親自或委託他人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求助或申訴。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或具名申請調查。學務長於接獲申訴事件將案件轉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議受理後,得成立調查處理之。學校視求助者意願提供心理諮商輔導、法律諮詢、課業協助、陪同就醫、報警、緊急安置、庇護等服務。受害人受害人加害人加害人適用法律適用法律申訴窗口申訴窗口申訴專線及信箱申訴專線及信箱本校學生學校(含他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時性別平等教育法學務長(校長為加害人時,向教育部申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專線:(03)8577822或分機1200信箱:jrandi
7、ng mail.tcu.edu.tw校外非學校教職員生身分者性騷擾防治法本校教職員工本校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法學務長專線:(03)8561843(03)8565713本校教職員工性別工作平等法人事室校外人士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負責性別平等教育之宣導及推廣活動,並處理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事件。凡本校教職員工生遭受校園性騷擾暨性侵犯時,除依相關規定請求救濟外,亦得依慈濟大學性騷擾暨性侵犯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規定,提出正式或非正式之申訴。性騷擾暨性侵犯申訴電話(03)8577822 性騷擾暨性侵犯申訴電子信箱 jrandingmail.tcu.edu.tw諮商中心諮商中心 提供
8、精神上支持、心理諮商,陪伴個案處理性騷擾及性侵犯事件。電話:(03)8565301轉1233、1234、1235校安中心校安中心24小時協助教職員工生緊急事故處理。24小時緊急應變電話:(03)8560505電話:(03)8565301轉1228、1230 保健中心保健中心電話:(03)8565301轉1207、1208警衛室警衛室電話:(03)8565301轉1306、1307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www.gender.edu.tw/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http:/dspc.moi.gov.tw/mp.asp?mp=1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http:/ Q1:罵女
9、人都是笨蛋也算是性騷擾嗎?罵女人都是笨蛋,是嚴重的性別歧視,如該情境讓人覺得不舒服,足以影響人格尊嚴或感受到敵意或冒犯的環境者,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惟實務認定需相當審慎,是否成案,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性騷擾防治Q&A Q2:怎樣才算是性別歧視?性別歧視是否也構成性騷擾?所謂性別平等,係指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因此以言語或行為對特定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不同之人為差別對待,使人遭受敵意或被冒犯的情境,即是性別歧視;性別歧視也構成性騷擾,因為個人因性別因素而遭受貶損人格尊嚴的言語或行為,或因特定性別原因
10、要求順服或拒絕而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的條件。例如某男性客人對著百貨公司女性服務生說:女人就是沒大腦等性別歧視用語,因此使女性感受到被冒犯,這也會構成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針對性別歧視已有相關規範,惟實務認定需相當審慎,是否成案,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定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性騷擾防治Q&A Q3:勾肩搭背會構成性騷擾嗎?勾肩搭背的行為,經綜合判斷,如造成他人不受歡迎的感受,並且違反他人的意願,足以影響人格尊嚴或感受到敵意或冒犯的環境者,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惟實務認定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之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性騷
11、擾防治Q&A Q4:講黃色笑話會構成性騷擾嗎?性騷擾事件,是綜合個案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言詞、行為及相對人認知等具體事實判斷,並非單一條列之言行而做判斷。因此講黃色笑話時,如讓人覺得不舒服,足以影響人格尊嚴或感受到敵意或冒犯的敵意環境者,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惟實務認定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之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性騷擾防治Q&A Q5:收到色情電子郵件算不算是性騷擾?如果覺得好玩,可以再寄給他人嗎?是否構成性騷擾?如果你(妳)收到色情電子郵件,感到不舒服,可能構成性騷擾,不過如果覺得好玩,想要寄給別人,這也意味他人寄色情郵件給你(妳)的行為,你(妳)並不會覺得被冒
12、犯,這就不構成性騷擾。但倘若你(妳)將色情電子郵件轉寄給別人,他人是否會覺得不舒服,你(妳)不是很確定,你(妳)切勿轉寄他人,否則即有可能構成性騷擾。這也就是性騷擾防治法不斷倡導的立法旨意:尊重!你(妳)不要以為自己覺得沒什麼了不起的事,就認為別人應該也是如此,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他人的差異性,這也是為什麼性騷擾的認定,著重在被騷擾者的主觀感受,而不是行為人有無性騷擾意圖的主要原因。性騷擾防治Q&A Q6:如果對方用目光上下掃瞄我的身材,這樣構成性騷擾嗎?如果對方用目光上下掃瞄我的身材,我覺得不舒服,感受到的敵意或冒犯的情境者,當然可能構成性騷擾。不過如前所述,實務認定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
13、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性騷擾防治Q&A Q7:追求與性騷擾的界線為何?追求與性騷擾的界線在於該行為是否受歡迎。追求是兩相情願的,性騷擾是有一方覺得違反其意願、而有不舒服的感受,並且足以影響其正常生活。因此不受歡迎的過度追求,便有可能成為性騷擾。性騷擾防治Q&A Q8:不受歡迎的追求方式是否構成性騷擾?如你(妳)已充分表達不喜歡這個人的追求,他(她)如果繼續追求,已違反你(妳)的意願,並使你(妳)心生畏懼或感到被冒犯的情境,甚至影響正常生活的進行,此不受歡迎的追求方式(例如追蹤或不斷打電話),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惟實務認定需相當審慎,是否成案,仍需依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而個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