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公司法简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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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公司法(公司法(2006版)版)简介简介讲演人:徐天舒2012年3月1日14:0015:30东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企业背景知识系列讲座之一主持人:李东 徐天舒,男,1973年出生于苏州市。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东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11年起东南大学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全职博士生。早年在上市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国有公司从事销售;2002年就读MBA后,在随后的7年时间中,分别在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施耐德电气和德国西门子中从事全球采购、生产部件国产化、跨国项目转移等工作。20062008年受西门子公司委派,在天津负责筹建变压器新工厂。2005年和2006年有在美国和德国短期工作经历。

2、2011年入学前为丹麦徐州风电技术公司厂长。国际项目管理协会认证的国际高级项目经理;德国莱茵公司认证的 6西格玛绿带、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体系内审员;国家海关总署认证的报关员。2005年起担任管理顾问公司兼职讲师,在多家企业从事管理顾问工作;认证的社会师资;西门子内部培训师。讲演人简介一些法的常用基本概念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成文法,如德国,中国 英美法系:判例法,如英国,美国举证原则与举证倒置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法:举证倒置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法的效力 法律 宪法 民法、刑法 公司法、合同法、外资企业法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司法解释 国家行政法规 部门条例 地方性法规法人、公司、企业,三者的关系法人、公司、企业,三者的关系 一、企业:企业是指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判断一个组织不是企业,主要分析其是否具备一两个特征;第一,必须能够给社会提供服务或产品;第二,要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能称之为企业。比如教会,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一个企业。按照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二、法人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法通则)相对自然人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它是社会组织;第二,必须有独立的财产;第三,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四,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起诉或应诉。法人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团体法人、事业法人和捐献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这一概念的另一含义就是存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换句话讲,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三、公司 公司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首先是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设立的一个组织。在我国必须按照公司法设立。目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5、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式。其次,公司必须是法人,这是与企业的最大区别。公司一定是法人,而企业不一定是法人,公司是比企业要小的一个概念。公司制度和法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两大车轮,正是这两大车轮推动了市场经济不断前进。中国公司法的立法进程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6、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公司法介绍的视角 法律工作者:新公司法的解读;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如公司及公司高管:新旧公司法的对比;企业管理的学生:新公司法的构成和内容。公司法的章节:共219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三节第三节 1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

7、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二节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第五节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第二节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第六章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8、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第七章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第八章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附则附则公司法大纲公司法大纲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概述(一)(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二)(二)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三)(三)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二、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三、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三、法人

9、财产权和股东权 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二、设立二、设立1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 2 2、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三、三、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四、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二、股份责任公司的设立二、股份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大纲公司法大纲(续续)(一)(一)设立条件设立条件(二)(二)设立方式设立方式(三)(三)确定发起人确定发起人 (四)(四)设立程序设立程序-创立大会重要创立大会重要三、组织机构三、组织机构(一)(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二

10、)(二)董事会董事会 第四节第四节 股票与债券的发行股票与债券的发行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一)(一)公司合并公司合并(二)(二)公司分立公司分立(三)(三)增资减资增资减资(四)(四)公司的解散公司的解散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公司的概念和语源(一)公司的概念和语源公司的语源公司的语源 一说是为我固有,语出庄子:积卑而为高,一说是为我固有,语出庄子:积卑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一说为舶来品一说为舶来品公司

11、的含义公司的含义 公者公者,无私也。按说文解字:公从八,无私也。按说文解字:公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子曰:背厶为公从厶,八犹背也。韩非子曰:背厶为公;徐锴煮:厶音私,不公也。;徐锴煮:厶音私,不公也。司司指主也指主也公司一词其来自有,主司共同之事而须公司一词其来自有,主司共同之事而须无私也无私也公司的概念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12、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司承担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是社会组织独立的组织独立的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独立的责任独立的责任法人的特点法人的特点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13、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是公司不是公司,不是法人不是法人公司的特征公司的特征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特特 征征 (二)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二)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根据组织形式根据组织形式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根据需要创设根据需要创设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合作社合作社典型企业典型企业非典型企业非典型企业

14、(三)公司的分类(三)公司的分类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无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管辖与被管辖关系管辖与被管辖关系总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母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多少公司股东人数多少多人公司多人公司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在大陆法系国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学理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不同的种类。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15、对公司承担责任。(3)无限公司:与合伙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属性,我国公司法中没有这类公司。(4)两合公司2、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分类(1)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虽然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但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本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不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百一十八条 外商投资的有限

16、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区别: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上仅作了50人以下的上限规定,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上下限之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为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面形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

17、证明为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目前通常为无纸化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权受到一定法律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有限责任珠注册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依其投资比例行使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依其所持股份数额行使权利。(6)组织机构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

18、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更为灵活。如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7)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较低。(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上具有开放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因其为非开放型公司而不受此限制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 出资的限制出资的限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一次足额缴纳一次足额缴纳其他限制其他限制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

19、资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的特

20、征公司法的特征是一部组织法是一部组织法三、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三、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法人,财产权 占有 收益 处分 使用权以上为财产所有权 法定代表人,又称为法人代表 分支机构负责人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概念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特征特征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人数

21、上限限制股东人数上限限制设立程序简单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简单组织机构简单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限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限二、公司的设立二、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设立程序设立程序特许审批特许审批 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 出出 资资 登记登记 出资证明出资证明 非非必必经经程程序序全全体体股股东东共共同同认缴认缴 实缴实缴 评评估估验验资资不得撤资不得撤资出资违约可以出资违约可以转让受限转让受限

22、实缴实缴 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名称预先核准银行开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注册登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关于出资的要求关于出资的要求出出资资注注意意事事项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转资(股权转让)转资(股权转让)实际缴纳(实缴)实际缴纳(实缴)非货币出资的评估非货币出资的评估 货币资产的比例限制货币资产的比例限制 验资验资 出资违约出资违约 出资补足出资补足 不得撤资不得撤资 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注册册资资本本可可分分期期缴缴付付首次出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20%且大于最且大于最

23、低注册资本(低注册资本(3 3万元)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司注册资本的30%30%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认缴资本认缴资本小于或等于小于或等于出资方式出资方式货币货币实物实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实缴实缴货币货币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

24、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非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应依法办理其财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应当股东应当按期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违约及出资补足出资违约及出资补足出资违约出资违约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应对已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不免除出资义务不免除出资义务出资补足出资补足公司成立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公司成立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价额显著低于公 司章程所价额的,应当司章程所价额的,应

25、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转让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额股股权权转转让让对内转让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对外转让只需通知其他股东只需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且其其他股东过半数,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继承股权继承三、公司的组织机构三、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经理(总)经理(总)公司与董事会的关系公司与董事会的关系注意呵注意呵公司的诉权公司的诉权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公司的宪法 股东会:权力机构 董事会:权力机构的常务决策机构

26、监事会:监督机构 总经理室:行政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共同构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权制衡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业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业限制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

27、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

28、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一)公司、股东与董事的关系(一)公司、股东与董事的关系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代理关系代理

29、关系 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董事的善良管理的注意义务董事的善良管理的注意义务 公司公司董事董事委任委任关系关系 受任人董事对委任者公司,应该诚受任人董事对委任者公司,应该诚心诚意,忠实于委任者心诚意,忠实于委任者 董事的任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资格和义务忠实忠实勤勉勤勉谨慎谨慎注意注意竟业禁止竟业禁止私人交私人交易限制易限制董事的赔偿董事的赔偿责任责任董事的产生董事的产生累积投票累积投票(二)股东会(二)股东会股股东东会会股东股东股东会股东会资格产生资格产生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权利权利义务义务决策权决策权收益权收益权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不得撤资不得撤资职权职权会议形式会议形式决议

30、方式决议方式查帐权查帐权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职权宏观决策权宏观决策权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形式股东会会议形式会议形式会议形式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由出资最多得人召集由出资最多得人召集代表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以上的董事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监事表决表决表表决决一般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特别表决由章程定由章程定代表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增增减减注注册册资资本本公公司司合合并并分分立立

31、解解散散清清算算变变更更公公司司形形式式修修改改公公司司章章程程(三)董事会(三)董事会董董事事会会性质性质职权职权组成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非必设机构非必设机构313人人与股东会的关系与股东会的关系微观决策权微观决策权重大事务的重大事务的制订制订权权享有的决定权享有的决定权任期任期(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监事事会会性质性质组成组成职权职权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三人以上三人以上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1/3)非必设机构非必设机构(五)公司的诉权(五)公司的诉权(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32、责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股东的诉权股东的诉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监事的诉权监事的诉权董事有以上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董事有以上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以上单独或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

33、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 董事的诉权董事的诉权监事有以上情形监事有以上情形四、国有独资公司四、国有独资公司国国有有独独资资公公司司特征特征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一人公司是一人公司投资主体为国家投资主体为国家行业的限定性行业的限定性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不设不设组成组成产生产生职权职权必设必设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设立立条条件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法定资本最

34、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三个核心要素:三个核心要素:1、投资者;、投资者;2、资本;、资本;3、章程。、章程。(三)发起人(三)发起人发发起起人人资格资格人数人数责任责任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5人以上但国企改建可少,但应采取募集方式人以上但国企改建可少,但应采取募集方式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依

35、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承担公司筹办事公司不能成立时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不能成立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设立过程中的侵权赔偿设立过程中的侵权赔偿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注注册册资资本本概念概念出资时间出资时间设立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定义不同设立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定义不同发起人可分期或一次性缴齐,同有限公司发起人可分期或一次性缴齐,同有限公司募集设立一次性缴齐募集设立一次性缴齐发起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方式: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实收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

36、实收股本总额。(二)设立方式(二)设立方式设设立立方方式式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发起人认缴全部股份发起人认缴全部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其余社会募集和定向募集其余社会募集和定向募集(四)设立程序(四)设立程序制订章程制订章程出资出资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募集设立选组织机构选组织机构实缴可分期实缴可分期认缴认缴创立大会创立大会交股款交股款认股认股登登记记募集设立的审批程序募集设立的审批程序募募集集设设立立证监会核准证监会核准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告招股说明书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协议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协议银行代收股款协议银行代收股款协议创立大会创立大会 创创立立大

37、大会会性质性质法律意义法律意义召开条件召开条件认股人认股人+发起人,股东大会的前身发起人,股东大会的前身是公司成立的先决条件是公司成立的先决条件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职责及通过职责及通过验资验资3030日内日内代表股份总数代表股份总数1/21/2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过半数通过。(一)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股股东东大大会会职权职权会议形式会议形式同有限责任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定期临时临时表决表决一般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特别表决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经出席会议经

38、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经出席会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二)董事会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二)董事会与上市公司的独立

39、董事董董事事会会性质性质职权职权组成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必设机构必设机构519人人同有限同有限任期任期不得超过不得超过3年年表决表决1 12 2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决议决议通过决议通过1、董事会须有、董事会须有超过超过1/2以上以上的董事出席的董事出席2、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董事长的产生、董事长的产生 董事的议事责任董事的议事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公司章程,致使

40、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股东及董事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规定股东及董事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规定股股东东及及董董事事不不能能亲亲自自参参加加会会议议股东不能股东不能董事不能董事不能董事长不能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主持会议委托他人参加委托他人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独立立董董事事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职责职责任期任期必须具有独立性必须具有独立性同一般董事,但连任不得超过同一般董事,但连任不得超过6年年董事职责董事

41、职责特殊职责特殊职责产生产生提名提名决定决定审核审核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人数人数第四节第四节 股票与债券的发行股票与债券的发行股份股份股票股票一一公司债公司债债券债券股票股票股票发行股票发行股份转让股份转让二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条件发行主体发行主体发行程序发行程序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财务概念不同:负债和权益 收益和处分的优先权不同 权利不同,如投票权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股票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发行原则:公平、公正发行

42、原则:公平、公正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发行的条件发行的条件证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建立以前,按照面值发行证券市场建立以前,按照面值发行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由证监会确定,采用相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由证监会确定,采用相对固定的市盈率对固定的市盈率(一般控制在一般控制在13倍左右倍左右)。从从94年年,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市盈率法来确定法来确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 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演变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演变(二)股票转让(二)股票转让1、转让场所、转让场所依法设立的

43、证券交易所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2、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记名股票背书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转让记名股票背书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转让3、转让限制、转让限制发起人:一年内不得发起人:一年内不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第五节第五节

44、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编制与披露编制与披露编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和其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和其他有关附表等。他有关附表等。披露披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于股东会议召开应于股东会议召开2020日之前备置日之前备置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还应按有关规定公告公开发行股票还应按有关规定公告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递交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递交各股东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原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所得税缴纳

45、所得税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利支付股利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来源于资本来源于资本的增值以及的增值以及溢价发行款溢价发行款弥补亏损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转增转增资本,但转增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的25%资本公积金不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司的

46、亏损。同左,但同左,但没有没有比例限制比例限制额额度度用用途途 公积金和公益金公积金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减弥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额)补亏损额)10%提提取直到注册资本的取直到注册资本的50%按章程按章程或或 股东股东会议决会议决议议(一)公司的合并(一)公司的合并合并种类合并种类吸收合并吸收合并A+B=A新设合并新设合并A+B=C合并程序合并程序权力机关作出决议权力机关作出决议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通知债权人债权、债务的承继债权、债务的承继(二)分立(二)分立分立种类分立种类新设分立新设分立A=B+C存续分立存续分立A=A+B分

47、立程序同前分立程序同前(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与增加(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与增加增减资程序增减资程序权力机关作出决议权力机关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注意增资减资的时间不同)登记(注意增资减资的时间不同)(四)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四)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 解散的原因解散的原因 清算的组成清算的组成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股份有限公

48、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定其人选(15日内)逾期不成立清算日内)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清算法院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清算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的不清算不清算股股东会决议解散股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算组,进行清算。破产破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15日内成立清算组日内成立清算组股东

49、向法院申请解散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同二同二破产清算后的债权分配次序 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登记管理公司登记管理公公司司登登记记管管理理登记管辖登记管辖年检年检登记程序登记程序三级管辖三级管辖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登记种类登记种类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登记时间时间提交文件提交文件年检的内容年检的内容结果结果设立登记的程序设立登记的程序1、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有效期为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个

50、月。2、登记: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公司的应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设立股份公司的应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登记日内登记3、登记费登记费: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万万 0.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0万万 1亿元的部分亿元的部分 0.05%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一亿元的部分不再缴纳一亿元的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费为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费为300元元 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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