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方哲学史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黑格尔的哲学黑格尔的哲学01德国古典哲学的德国古典哲学的顶峰顶峰03逻辑学逻辑学02精神现象学精神现象学04应用逻辑学和应用逻辑学和哲学史研究哲学史研究05法权哲学法权哲学06黑格尔学派的解体黑格尔学派的解体本章概述本章概述 威廉弗利德里希黑格尔(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出生于德国的一个公务员家庭。1788年进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1年前往耶拿大学任教,并与谢林合作编辑出版哲学评论杂志。1805年晋升为编外教授。1807年,发表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期间在班贝格做了近两年
2、的报纸编辑。1808年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担任文科中学校长,期间完成了第二部著作逻辑学(18121816,通称“大逻辑”)。1816年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写作出版哲学科学全书纲要(简称“哲学全书”,其中逻辑学部分通称“小逻辑”),从而完成哲学体系创建,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他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海德堡大学图书馆后人根据他的讲稿和学生听课笔记整理出版了历史哲学、美学、哲学史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等书: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历史哲学第一节第一节 德国古典哲学的顶峰德国古典哲学的顶峰01对近代以来对近代以来
3、形而上学的批判形而上学的批判02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性总结批判性总结03建构哲学体系的建构哲学体系的思路思路一、对近代以来形而上学的批判1.1.批判了认识论优先的原则批判了认识论优先的原则(1)他承认,近代哲学家在研究人类知识之前“有必要对认识自身加以了解”,“这乃是一种很自然的想法”。(2)他批判了以认识论为中心的方向性错误,认为考察人的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达到绝对知识或真理目的的手段。(3)他认为,哲学作为科学“不再叫做对知识的爱,而就是真实的知识。知识必然是科学,这种内在的必然性出于知识的本性,要对这一点提供令人满意的说明,只有依靠对哲学自身的陈述”。2 2.近代西
4、方哲学和康德批判哲学的方法论前提是近代西方哲学和康德批判哲学的方法论前提是“错误错误”的。的。(1)黑格尔说,近代以来的哲学家总要设想一种可以避免和排除错误的方法,以便能够接近真理。(2)他认为,认识在探索绝对知识的过程中,没有能够保障不犯错误的探索方法,“所谓害怕错误,实即害怕真理”:由于害怕错误而走向休谟怀疑论的“绝望的道路”经验论 以数学“这种有缺陷的知识的自明性而自豪”唯理论 在求知之前先考察知识的能力,犹如迂腐的学究教导的:“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康德哲学3.批判了近代以来西方哲学中盛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这也是最重要的。批判了近代以来西方哲学中盛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5、这也是最重要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中,从思想与客体的关系出发,区分了三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指康德之前的独断论体系,其特征是论证客体与思维的抽象同一性,“未能超出单纯抽象理智的思维”。客观性的态度 其特征是割裂了思维与客观存在的联系,把思维限定在可感对象和对它们的分析,而不承认经验之外的客体存在,最后导致“休谟根本上假定经验、感觉、直观为真,进而怀疑普遍的原则和规律”。经验主义和批判哲学的态度 以耶可比的神秘直观为例,其特征是把信仰当作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直接途径。耶可比式信仰的内容是单纯空泛的神,不过只是一种直接知识的枯燥的抽象物罢了。直观知识的态度 黑格尔对近代西方哲学的批判揭示了形而上学思维静止、
6、孤立、片面和非此即彼的特征,揭示了这种思维方式与辩证法的对立。同时,他通过对康德、费希特和谢林哲学的批判,总结了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特征。黑格尔在黑格尔在小逻辑小逻辑中区分了三种形而上中区分了三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学思维方式二、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性总结1.1.更加彻底深刻地批判康德,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他批判的要点更加彻底深刻地批判康德,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他批判的要点主要有三条:主要有三条:(1)康德关于物自体与现象是主观的立场,把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绝对地对立起来的立场是完全错误的虽然康德是最早明确区分知性和理性的人,先验统觉原理正确地说出了一切意识的本性;但是康德把人所认识的事物的一切规定
7、性都当作意识的特性和单纯的现象,物自体摆脱了与他物的关系和一切规定性,于是变成“虚假的、空洞的抽象”,当然也就是不可知的了。(2)概念和范畴并不是像康德所主张的那样是纯主观的,而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它们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概念和范畴的联系是客观事物的辩证关系。(3)他虽然高度赞扬康德揭示理性的“二律背反”恢复了辩证法的权威,但认为康德解决问题的态度却非常肤浅。康德认为矛盾只存在于理性之中,非但没有认识到“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世界也采取否认、调和矛盾的“温情主义”,似乎“世界的本质是不应具有矛盾的污点的”。他还批评康德只列举四个矛盾,认为“这未免太少了,因为什么东西都有矛盾”。2.2
8、.对费希特的肯定与批判对费希特的肯定与批判(1)肯定:肯定了费希特的功绩在于从主体的能动作用中引申出逻辑范畴的系统。(2)批判:但认为费希特把客观世界说成是自我意识的积极建构,这就“引起朴素意识的抗议”,而且朴素意识有权抗议。他所说的朴素意识就是唯物主义,认为费希特哲学不能回应唯物主义的反驳,也没有克服康德的不可知论。费希特肯定自我对立的非我表明自我“并不是真正自由的、自发的活动”,更不是绝对自我。在他看来,真正的绝对是自我意识与客观存在相统一的绝对精神,只有绝对精神才能说明范畴和世界的矛盾运动的统一。3.对谢林的继承与批判对谢林的继承与批判(1)继承:谢林的先验唯心论是黑格尔哲学的直接先驱。
9、他肯定谢林看肯定谢林看到真实的东西或真理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到真实的东西或真理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认为这是哲学思维唯一正确的出发点。(2)批判:但他认为,谢林的错误在于把辩证法的同一性理解为无差别的同一,不能说明原始的同一如何分裂为矛盾的对立面,也不能说明如何认识这种抽象、静止的同一性,最后只能诉诸非理性的艺术直观和神秘的启示。他赞成谢林把费希特的“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法形式运用于自然和意识的发展,但批评其没有摆脱康德的知性形式范畴,认为这就剥夺了辩证法形式的“生命和灵魂”,使之成为“无生命的图式”。1.概述 黑格尔从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等人哲学的思想方法出发,在批判反
10、思的过程中,既把他们的唯心主义推向巅峰,又把他们思想中的辩证法因素综合成一以贯之的系统,建立起一个涵盖意识、自然和社会历史的庞大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在黑格尔看来,他的哲学作为自我运动的“圆圈”,可以从任何地方开始建构他的体系。2.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三条建构思路 以自然为中项;以精神为中项;以逻辑为中项。三、建构哲学体系的思路三、建构哲学体系的思路(1)以自然为中项:即“以逻辑东西为基础作为出发点,而以自然为中项,这个中项把精神和逻辑东西结合起来。逻辑东西向自然生成,而自然则向精神生成”。这是他建构哲学全书的思路,即从逻辑学开始,以自然哲学为中项,然后通过精神哲学回归精神。(2)以精神为中项:即“精
11、神是这个过程的中介者,它预先假定着自然并把它与逻辑东西结合起来”。这是他建构精神现象学的思路,即从直接的自然意识开始,通过精神的各个环节,最后达到逻辑范畴。(3)以逻辑为中项:即“以自知着的理性、绝对普遍东西为其中项,这个中项分裂自己为精神和自然,使前者成为预先假定,作为理念的主观活动的过程,而使后者成为普遍的极端,作为自在地、客观地存在着的理念的过程”。是他哲学史的研究思路,即理性通过对精神和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思,从自觉的主观意识出发到达客观的真理。哲学全书的三个部分第二节精神现象学第二节精神现象学01黑格尔哲学的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理02意识意识03自我意识自我意识04理性理性0
12、5精神精神06宗教和绝对知识宗教和绝对知识本节概述本节概述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作为逻辑学的导言,是通过呈现在意识中精神诸现象从低级到高级发展,来展示“达到科学的道路”。他说:“这条达到科学的道路本身已经就是科学”,是“科学体系的第一部”。一、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一、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1.1.实体即主体实体即主体(1)什么是“实体即主体”?黑格尔把斯宾诺莎包含一切的无限实体与费希特所说的能动的自我意识统一起来,肯定实体是无限、唯一的整体,但不是传统本体论中僵硬的、凝固的实体,而是自我运动的主体。他认为,实体是辩证运动的主体,它的特征在于能动性:它自己设定自身,并在辩证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完善自
13、身。他用“实体就是主体”的命题,阐发了辩证法和本体论的统一。(2)实体的运动 同斯宾诺莎一样,黑格尔把实体称为上帝,把实体的运动看作上帝的自我展开。他认为,实体只有经历了克服对立面矛盾的全过程,把所有环节都包含于自身,才成为绝对的整体。在此意义上,上帝的活动和生活不是“自己爱自己的游戏”,而是充满着“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2.否定辩证法否定辩证法(1)三段式形式:辩证法的形式就其实质内容来说是否定的原则,反题是对正题的否定,合题是对反题的否定;而当合题表现为正题时,立即又会为更高一级的反题所否定,否定原则是辩证法的轴心,正反合的三段式不过是否定原则的表面形式。精神现象学精神现象学是
14、运用否定辩证法的典型,在这里他是运用否定辩证法的典型,在这里他通过否定推进矛盾的发展、转化和统一,直至被统一通过否定推进矛盾的发展、转化和统一,直至被统一为绝对知识的整体。为绝对知识的整体。(2)“扬弃”: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的否定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获得具体规定性的“扬弃”(Aufheben)。扬弃否定前一阶段的消极因素,同时保留其积极因素,因而是推动事物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的转折点。3.3.真理即全体真理即全体真理不是对个别事实的简单判断。他反对两种貌似对立的真理观,一种是独断论,认为已经发现了终结的真理;另一种是怀疑论和折中主义,认为哲学无真理,有的只是纷争的意见或意见的总和。哲学理论既
15、有错误,又是真理,这两点并不矛盾,因为“真理是全体,但全体只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到完满的那种本质”。他把真理的道路看作圆圈式的运动过程,认为“真理就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圆圈,预设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了并达到了它的终点它才是现实的”4.意识、辩证法和历史的统一意识、辩证法和历史的统一 他的基本立场是:因为我在历史中创造了、改造了和理解了我所生活的世界,我才有可能全面认识意识的形态,最终获得绝对知识。他突破了近代认识论只研究个人意识的局限性,把劳动、实践、历史、伦理、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引入知识发展过程,认为只有在辩证法基础上阐述个人的经验意识发生和世界历史发
16、展的一致性,才能说明“一般的科学或知识的这个形成过程”。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发展一致性的原则是黑格尔哲学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精神现象学最先体现了这一原则。黑格尔按照确立的这些原则,把精神现象学分为8章,分别考察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三者统称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和绝对知识,展示了个体意识活动与世界历史发展相一致的精神历史,表现了他辩证法的精髓。二、意识二、意识1.1.感性确定性感性确定性(1)黑格尔认为,感性认识实际上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知识,只能用简单语言表达出它是“这个”、在“这里”和“这时”等关于感性对象存在的真理,他把这样的真理称为感性确定性。(2)他认为表达感性确定
17、性的语言包含意谓的矛盾,“因为那感性的这一个是语言不能达到的,而语言是属于意识范围,亦即属于本身是共相或具有普遍性的范围。”。(3)感性的确定性说能确定的是:“这一个”、“这时”、“这里”的语词可以用在任何东西身上,它本身是空洞的、抽象的共相。2.2.知觉:知觉:知觉的特点是用“事物”概念来把握个别事物。3.3.知性知性 知性在事物与事物的关系中认识事物本质和真相,并把事物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力”的规律,解释事物一般。力学认为力就是一切现象后面的原因或本质,力和力的表现构成“规律的世界”,与“现象的世界”相区别、相对立。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用生命力代替机械力。在这里,他用物活论的语言颠倒了机械论
18、世界观,把意识引入生命世界。三、自我意识三、自我意识 黑格尔提出,自我意识首先是生命一般,生命开始是一种无限的单纯否定本质。人的生命的三阶段:自我意识于是提升为类意识,在类意识中,一个自我承认它与其他自我相等同。自我在本能的欲望中追求自身满足。初步的自我意识 当自我把欲望本身当目的来追求时,就意识到所追求的不是某个欲望对象,而是由欲望构成的生命本身。更高的自我意识 在意识自身生命的同时,自我也意识到生命的丧失,即死亡。面对死亡,自我意识必然追求只有通过“类”才能达到的永生。个体生命的永生1.1.主奴关系主奴关系(1)产生原因:由于自我的类意识,每个自我都欲求获得他人的承认,而要求获得普遍承认的
19、欲望是不可能同时满足的,欲望的这种冲突引起了生死的斗争。生死斗争的结果是胜利一方成为主人,失败一方成为奴隶。(2)主人意识和奴隶意识:主人意识:为得到普遍承认而冒险献身的自主意识;奴隶意识:苟活求生的依赖意识;二者关系:主人只有被奴隶所承认,而奴隶把主人的意志当作自己的意志。(3)主奴关系的转变:这两种自我意识的地位却在劳动中发生转化,奴隶用劳动来克服对主人的惧怕和对自然的依赖。奴隶加工和陶冶自然对象,在劳动产品上看到自己的独立意识,通过劳动获得主人在战场上得到的东西:意识到自身的自主性,在自我意识中转变成为自己主人的主人。相反,主人在享用劳动产品过程中,只能依赖奴隶生存,丧失了自主意识,在自
20、我意识中转变为奴隶的奴隶。2.2.斯多亚主义和怀疑主义斯多亚主义和怀疑主义黑格尔提出,主奴关系辩证发展的结果是主奴关系的解体,主人和奴隶只能在思想的王国中寻求自由。斯多亚主义和怀疑主义分别从肯定和否定两方面寻求思想自由,但产生出更深刻的思想矛盾:“宣扬的一些普遍名词:真和善、智慧和道德”,没有实际内容,“不久也就开始令人厌倦了”。斯多亚主义“超出有限存在中的一切紊乱和一切偶然性”,“它的行为和它的言词永远是矛盾着的”。怀疑主义3.3.苦恼意识苦恼意识 黑格尔认为,苦恼意识是宗教的意识,人们以为真正的自由只能在彼岸世界实现,但产生此岸变化的个体与彼岸不变的本质之间的矛盾。矛盾的三个阶段:人们为了
21、彼岸世界而牺牲现世的自由和利益,但是永远也不能达到彼岸世界。这实际上指亚伯拉罕的宗教。矛盾的第一阶段 不变的本质在耶稣基督身上变成个别的形态,于是出现了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上帝,但耶稣升天后,上帝个别、不变的形态在现实中消失了。于是人们在“虔敬默祷的默想”中内在地体验上帝。矛盾的第二阶段 人们通过此岸世界的劳动得到来自彼岸世界恩赐的享受,过渡到“现实与自我意识的统一”,并通过新教改革,“自我意识达到了理性”。矛盾的第三阶段四、理性1.1.观察理性观察理性黑格尔按照从外到内的顺序,依次考察了理性对自然的观察、对自我意识自身的观察,以及对自我意识和身体关系的观察。他对近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自然
22、科学知识,以及当时流行的逻辑学和心理学等思维科学,乃至面相学和骨相学,都进行了批判性评论。当观察理性发展到糟糕透顶的时候,就发生一个转折,要通过行动来实现自我意识,由此过渡到行动理性。2.2.行动理性行动理性黑格尔认为,这一阶段相当于近代个人主义风尚或伦常世界。个人生活的转变开始于追求快乐和官能满足,进而将自己感受到的“心的规律”强加给社会,即“个体性的自大狂”;在人出于各自理想的争斗中,产生了平衡各方利益的“世界进程”。泛道德主义鼓吹用“德行”克服个人利益驱使的世界进程,那“只是一种假装的战斗罢了”,毫无实际效果。个人主义的更高形式是从社会争斗中抽身出来,按照个人兴趣工作,“以游戏于自身为无
23、上愉快,以只与自身遨游为至高满足”。个人工作创造的产品的价值在“事情自身”(die Sacheselbst),但各人对工作产品的鉴赏和评价是主观任意的,因而产生有意或无意的“相互欺骗”。3.3.立法理性和审核理性立法理性和审核理性 黑格尔说,为了克服“相互欺骗”的冲突,理性需要“健康的理性”。而健康的理性按照某些社会集团和行业的常识来制定法律,它本身需要“审核法律的理性”。但审核的理性仅仅对法律进行形式逻辑前后一贯性的审核,这种审核总有一个未经审核的前提,因而只是一种空洞的形式。审核法律的局限性暴露了它和伦理实体之间的矛盾。伦理实体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习俗、秩序或法律,而是精神的本质。只有上升到精
24、神,理性中的矛盾才可能解决。这样,意识形态就从理性过渡到了精神的阶段。五、精神 黑格尔所阐述的“精神”是“在时间里外在化了的精神”。他认为,外在于历史中的精神分为伦理、教化和道德三阶段。1.1.伦理:伦理:黑格尔认为,伦理阶段相当于希腊罗马社会。(1)希腊人直接与之等同的精神是两种不同的伦理原则,他分别称之为“神的规律”和“人的规律”。神的规律是家庭成员直接与家庭相等同的原则,人的规律是公民直接与城邦相等同的原则,家庭和城邦是并存的两个共体。(2)但是,当一个人的行动(Tat)不能同时符合两个规律时,分裂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悲剧。所以希腊城邦伦理生活是悲剧的命运,只要有伦理行动,就有冲突;只要有
25、冲突,就会有过错。(3)在普遍过错和命运的支配下,希腊城邦解体,过渡到罗马法权状态。在罗马法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但这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个人变成了一个个互相隔绝的原子。罗马皇帝是和所有个体对立的、孤独的人,几乎与上帝相等同。这既不合法,也无实效,于是被否定。(4)古代伦理实体分裂成两个世界:教化王国和信仰王国。查士丁尼法典罗马法中的代表2 2.教化:教化:教化阶段是精神的自我异化,是指从中世纪到法国大革命时代精神的更迭。(1)教化王国:指基督教世俗化过程,从早期的宗教和道德团体异化为支配权力和财富的统治者。(2)新教精神:黑格尔教化阶段的“信仰”是指德国新教,“纯粹识见”指新教改革产
26、生的理性主义精神。新教精神和哲学是启蒙运动的准备,当启蒙把信仰中分散的识见因素联系起来时,就用识见的否定性原则发起反对信仰的“战鼓喧天兵戎相见的暴力斗争”,法国大革命爆发了。(3)法国大革命的精神:绝对自由和恐怖。这里的绝对自由是“一个与普遍的法律和事业相对立的个别的意志”。这种毁灭性的普遍意志转化为它的反面,变成道德的纯粹意志,启蒙时代于是发展到道德阶段。反映法国大革命的艺术作品3.3.道德:道德:指康德、费希特、谢林的哲学和德国浪漫主义精神。(1)康德哲学的“道德世界观”:他把康德哲学体系归结为“道德世界观”,认为其中的道德意识和现实世界充满矛盾:纯粹义务没有现实性,现实世界中没有道德意识
27、。而康德企图用“公设”消除矛盾,但适得其反,矛盾越来越多。“道德世界观”被颠倒为“伪善”和道德行为的不可能,精神“怀着厌恶逃回自身来了。(2)费希特、谢林和浪漫主义:黑格尔认为,费希特的自我和行动相统一的良心与谢林、歌德等人的浪漫主义的“优美灵魂”,虽然克服了康德道德世界观的颠倒,但也有自身缺陷和矛盾:良心自我确信是任意、偶然的,不能对不同环境中的对立信念进行决疑。“优美灵魂”可向两个方向发展:结果是回避现实,贫乏、苦恼、憔悴崇拜“道德天才”是从良心变成了“硬心肠”,用行为的自私动机否定任何道德行动对他人施行“道德判断”他阐述的德国哲学发展方向最后指向“宽恕与和解”。他说,这个宗教术语表达的是
28、康德、费希特、谢林哲学的共同问题:具体的东西怎样在自身中?发展然后怎样回到客观性,或扬弃自己的主观性,也就是说,思维怎样回到神?德国哲学的道德精神把这个问题留给宗教精神来解决。六、宗教和绝对知识六、宗教和绝对知识1.宗教精神的发展过程宗教精神的发展过程2.天启宗教天启宗教 天启宗教是神圣本质的自我显示,首先显示在耶稣历史中,接着显示在宗教社团的祈祷仪式里,最后显示在德国哲学家们的辩证神学中,但辩证神学中仍然存在善与恶、思想与表象的矛盾,没有达到精神的和解,还必须继续发展到绝对知识。相当于东方古代宗教自然宗教 相当于希腊罗马宗教艺术宗教 相当于基督教天启宗教2.2.精神和解精神和解黑格尔达到的精
29、神和解,是指作为意识的实体和作为自我的主体达到统一。他认为绝对知识是(精神对精神自身的)概念式的知识。虽然概念的内容早已被阐发,但只有在绝对知识中才达到了它们统一的整体和各环节的结合。他认为,绝对知识把此前一切意识形态环节中早已出现的概念,以概念本身的纯粹形式坚持下去,为纯粹的科学即逻辑学提供了确实可靠的纯范畴。第三节第三节 逻辑学逻辑学01首位贯通的螺旋式首位贯通的螺旋式上升的体系上升的体系02存在论存在论03本质论本质论04概念论概念论本节概述本节概述 黑格尔认为就人的认识顺序说,精神现象学通过分析意识发生史和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证明逻辑范畴的真实的、必然存在。就世界和思想的存在和本质而言
30、,逻辑学是它们的逻辑前提和具体内涵。他认为他的逻辑学是本体论,他用神学的语言说,逻辑学作为纯粹理性的体系,“展示出永恒本质中的上帝在创造自然和一个有限精神以前是怎样的”。一、首尾贯通的螺旋式上升的体系1.以以“纯存在纯存在”或或“纯有纯有”(Sein)作为开端)作为开端(1)他认为,逻辑学的开端作为形而上学的开端,这个开端必须是绝对的本原。(2)同时,“科学向前运动的路线,便因此而成了一个圆圈”,即首尾贯通的螺旋式上升的。(3)这个圆圈的开端和终点都是绝对的本原,但作为终点的绝对理念却有开端不可比拟的丰富、具体和复杂的内容,因为它包含了绝对的自我运动中呈现的全部范畴作为自身的环节。2.逻辑范畴
31、自我运动的圆圈式结构解决了哲学史上的一个难题:哲逻辑范畴自我运动的圆圈式结构解决了哲学史上的一个难题:哲学体系如何证明自身前提的正确性?学体系如何证明自身前提的正确性?(1)他认为,哲学上的起点,只是就研究哲学的主体方便而言的,至于哲学本身却无所谓起点。(2)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也就是哲学重新达到其起点而回归到它自身之时,这样一来,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便没有与别的科学同样意义的起点。”3.黑格尔的逻辑体系黑格尔的逻辑体系(1)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是一个大圆圈。(2)逻辑学(大逻
32、辑)和哲学全书中的小逻辑虽然对逻辑范畴的名称和阐述有所不同,但都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也有圆圈式结构,范畴在其中构成了螺旋式上升的运动。二、存在论1.1.存在论的推演过程:存在论的推演过程:“过渡过渡”特点:过渡的特点是通过亦此亦彼的“中介”范畴,把两个非此即彼直接对立的范畴统一起来。2.2.存在论的范畴存在论的范畴 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最抽象、最空洞的概念,直接等同于“无”或“非存在”。纯存在(纯有)“有”与“无”相互转化的中介变易 是变易的结果,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性。定在3.3.从量变到质变从量变到质变(1)“量”与“质”:“质”直接规定“某物”的
33、存在;“量”是与其存在莫不相关的外在规定性;二者关系:通过“尺度”为中介,达到了“质”和“量”相互转变的统一。(2)“量变”与“质变”:“量变”:“渐进的过程”;“尺度”:“度量交错线”,量变超过了这个界线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消灭。三、本质论1.1.本质论的推演过程:本质论的推演过程:“反思反思”特点:本质论的范畴不直接显露于外,而是通过相互作用而间接地表现出来,他称之为“反思”(英文reflexion)。2.2.与存在论的差异与存在论的差异本质论已经深入了事物的内部,且本质论的范畴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既相互对立
34、、又在对方映现自身。3 3、本质论的范畴、本质论的范畴黑格尔的本质论有本质、现象和现实三个范畴。(1)本质:黑格尔认为,“本质”最初只在内部反映自身,分为“同一”、“差异”、“矛盾”三个环节。“扬弃”:有“取消或舍弃”和“保持或保存”的“双重意义”。矛盾的双方被扬弃的结果产生“根据”。不是抽象的、形式的同一,而是包含着“差异”的“具体的同一”。同一 本质的差异就是“对立”。差异 双方相互对立、否定和排斥;同时又相互依存、互相包含,这种关系就是“矛盾”,它是对立双方的扬弃。矛盾(2)现象:他认为,“现象”是扬弃了的内在“本质”,把本质表现于外,而本质在现象之中。(3)现实: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就是“
35、现实”。“现实”因为具备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也叫做“绝对”。这里所说的“绝对”还不是逻辑学的最高阶段,而是相当于斯宾诺莎的缺乏能动性的实体。他在“现实本身”中讨论了“可能性”、“偶然性”和“必然性”,在“绝对的关系”中讨论了“实体与偶性”、“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四、概念论1.概念论范畴的推演:“发展”发展是从“潜在”到“现实”的过程。存在和本质中的概念自身有无限丰富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开始是潜在的东西,是发展把潜在的内容实现出来,达到最高级的概念理念。2.概念论范畴发展的过程(1)主观性阶段:“概念”:真实的概念是“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自身因为是具体的,
36、因而是能动的,通过判断和推理把潜在于自身的三个环节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区别和统一都实现出来,概念于是从主观性阶段发展到客观性阶段。(2)客观性阶段:客观性概念是客体,经历了从“机械性”到“化学性”,再到两者统一的“目的性”的发展,而合目的、活动的客体是“理念”即“真理”。(3)“理念”阶段:他认为,“理念”阶段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包括“生命”、“认识的理念”和“绝对理念”三个范畴。“生命”是直接形式的理念,只有把“生命”纳入辩证法的范畴,才谈得上认识。“认识”是理念的间接性的形式。“认识”包括“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认识的目的是扬弃两者的片面性,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真理。(4)“
37、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的完全统一形式,也是全部逻辑范畴运动的最后阶段和总结。它以扬弃的方式把所有范畴包含于自身,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但“绝对理念”的意义并不在于结果,而在于全体的运动。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绝对理念”的全体,它具有无限丰富的内容,通过自身不断“分裂为二”,把各种对立面的联系和转化逐步展示出来。辩证法既不是片面的分析法和片面的综合法,而是在每一步既分析又综合,既在肯定中把握否定,又在否定中把握肯定。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作为辩证法运动的顶点和最高范畴,扬弃了一切矛盾,一切对立面统一在其中。它再也不能作为纯范畴而继续发展了,于是绝对精神就超出纯思想的领域
38、,转化为同自身相反的自然界。第四节第四节 应用逻辑学和哲学史研究应用逻辑学和哲学史研究01自然哲学自然哲学02精神哲学精神哲学03作为哲学自身的作为哲学自身的哲学史哲学史本节概述 通常所说的黑格尔哲学体系即哲学全书的体系,其中逻辑学研究绝对精神的纯思想或范畴;自然哲学研究绝对精神异化或外在表现,精神哲学是绝对精神返回自身的科学。哲学全书最后达到“绝对精神”的最高阶段哲学。而哲学有其自身辩证发展的历史,哲学史讲演录则详细阐述了哲学如何上升到绝对精神的高度。一、自然哲学1.1.自然界与异化自然界与异化(1)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2)“异化”(Entfremdung):不仅指背
39、弃自身,转变为异己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指必然性在与自身不同的领域发展。(3)作为绝对精神外化的自然界的特点:自然界是绝对精神必然要经历的领域,不经过自然界的发展过程,绝对精神就没有外在的丰富多彩的形态。正因为自然界始终贯穿着精神的运动,它才不是偶然性和杂乱无章的事物的堆砌,而受辩证法的支配。自然界只在空间中展开自己的多样性,并不产生什么新的东西。2.2.自然哲学逻辑发展的三个阶段自然哲学逻辑发展的三个阶段 人们从数量的外在关系看待事物的联系,考察空间和时间、物质和运动以及天体的运动。力学阶段 人们开始注重事物的个体性,考察在差别和对立中相互反映的个体性,分为“普遍个体性”、“特殊个体性”和“总体
40、个体性”。物理学阶段 人们把世界看成是有机的、活的统一体,而被考察的充实的、自我性的、主观的总体,这就是“生命”。生命有机体的终点是精神返回自身。有机体阶段3.黑格尔自然哲学的缺陷虽然黑格尔认识到自然哲学要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他的学说也不乏对自然科学材料的合理总结,但他的许多观点与科学理论的发展相违背。其自然哲学的缺陷,主要由于他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主观任意地解释科学现象。二、精神哲学二、精神哲学如果说逻辑学描述的是绝对精神的逻辑结构,自然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精神异化在自然过程,那么精神哲学则描述绝对精神在人类的最终实现。他把精神哲学划分为三个阶段:“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1.1.精
41、神哲学的三个阶段精神哲学的三个阶段(1)即个体精神,分为“灵魂”、“意识”和“自我规定着的精神”三个发展阶段,最后结果是“自由意志”的形成。“主观精神”以自由意志为前提的普遍精神,也就是人类精神所创造的社会、国家、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发展阶段。“客观精神”分为“艺术”、“宗教”和“哲学”三个阶段。在他看来,艺术、宗教和哲学都以“绝对精神”的无限性作为对象,所不同的是它们把握“绝对”的方式。“绝对精神”(2 2)客观精神的三个发展阶段)客观精神的三个发展阶段:(3)艺术、宗教和哲学对)艺术、宗教和哲学对“绝对绝对”的不同把握方式的不同把握方式:
42、表现为抽象的自由“抽象法”阶段 表现为主观的自由和内在的良心“道德”阶段 表现为自由的充分实现,达到了内部与外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统一“伦理”阶段 在直接性中把握“绝对”,以感性形象化的方式呈现真理,是对绝对精神的具体的直观。“艺术”以表象的方式把握真理,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呈现“绝对”。“宗教”是“艺术”与“宗教”的统一,哲学以概念的方式把握真理,完全达到了绝对精神的自由和真理。“哲学”三、作为哲学自身的哲学史 黑格尔去世后,在由后人整理出版的哲学史讲演录之中,其哲学认识绝对精神的过程才被系统地展现出来。他认为,看似相互对立、杂乱无章的哲学史,实际上“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
43、们的展览”。“将哲学史认作一个有机的进展的全体,一个理性的联系,唯有这样,哲学史才会达到科学的尊严。”1.哲学史研究为什么是哲学本身?哲学史研究为什么是哲学本身?(1)“每一个哲学系统即是一个范畴”。黑格尔认为,“哲学是认识具体事物发展的科学”,“具体”指内容丰富的范畴,而“发展”指潜在环节的逐步实现。根据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原则,“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里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同的是,纯范畴的推演不在时空之中,而哲学史上一个范畴的出现却需要时间,有时需要几百年的时间。就是说,逻辑学和哲学史是哲学真理全体或科学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2)哲学的发展如同逻辑范畴
44、的发展一样,是一个从抽象、贫乏到具体、丰富的过程。他认为,哲学史上那些形态纷纭、相互对立的体系并没有消失,它们的片面性被扬弃,作为哲学科学的一个环节被保留下来。哲学史不是过时的学问,相反“哲学史研究的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但是,他强调“最晚出的、最年轻的、最新近的哲学就是最发展、最丰富、最深刻的哲学”。他批判哲学上的复古主张。(3)强调哲学史与时代的联系。他一方面要求重视哲学的外在历史条件,注重一个时期哲学与其他知识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把哲学史作为研究人类历史和各门知识的核心。(4)提出哲学史研究的方法。他要求用“公正不倚的态度”尊重和忠于原著的材料,每一个时代有其自身的主导
45、原则,不能把后来的原则强加在前人的思想上面。但哲学史研究也不能没有整体理论框架和哲学家自己的判断。他批评过去的哲学史著作只钻研文字文法意义,“卷帙繁多,甚至学问广博”,但“关于哲学实质的知识反而没有”。2.黑格尔对西方哲学史的把握黑格尔对西方哲学史的把握 黑格尔按照他的哲学观和辩证法把握西方哲学史,特别注意挖掘其中的辩证法因素。第五节第五节 法权哲学法权哲学01法权和自由意志的法权和自由意志的实现实现02抽象法抽象法03道德道德04伦理伦理05历史哲学历史哲学本节概述本节概述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之所以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因为该书对哲学全书中“客观精神”部分作了“更为详尽、尤其是更有系统的阐述”,
46、而且因为法权哲学是德国古典社会政治哲学的主要形式。一、法权和自由意志的实现1.法权哲学法权哲学(1)黑格尔的法权哲学在道德、法权和政治、国家等领域总结了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相关思想。(2)黑格尔反对把“法作为某种以直接自然方式存在的东西”、而把社会和国家当作“对自由的限制和对自然权利的牺牲”的自然法理论。(3)法权哲学的对象是法权哲学的对象是“法权的理念,即法权的概念及其现实法权的理念,即法权的概念及其现实化化”,法权理念的现实化就是自由意志。,法权理念的现实化就是自由意志。(4)法哲学原理把法权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一种法权,反映在不同的阶段实现人的自
47、由意志,而且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加具体和真实。二、抽象法1.什么是抽象法?什么是抽象法?抽象法阶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黑格尔认为,抽象法作为自由意志的直接体现,体现人际关系的一般形式,它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在抽象法阶段还没有特殊的自由人格,因此个人的特殊利益和动机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不得侵害人格”的禁令。所有权把人与人的法权关系表现在外,尊重他人就是承认他对财产的占有,不侵害人格就是不侵害财产权。2.2.抽象法的三个环节抽象法的三个环节“所有权”直接体现了人对物的自由:只有自由的人才有占有物的权利,而物是非精神的,因而不自由,只能被占有。“所有权”是人转让所有权的自由或
48、权利,契约在不同意志的同意和权利相等的条件下生效。但他认为这种意志的同意只是偶然的、临时的,只是“共同意志”而不是“普遍意志”。“契约”是由于在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和转让中,出现了特殊意志对共同意志的违背,于是出现了欺诈、犯罪等“不法”,需要通过报复和刑罚来恢复正义。“法和不法”三、道德1.1.黑格尔的道德观念黑格尔的道德观念黑格尔认为,道德是自由意志在内心的实现,道德建立在对外在权利的内在意识的基础上,是对自己客观行为的主观评价。道德也是一种法,即主观意志的法,分为故意、意图和良心三个层次。道德意志只认可对出自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故意与人的自由意志直接相关,还涉及对外部情况的知识和对
49、行为后果的认识。2.道德的三个层次道德的三个层次(1)“意图”和“故意”:黑格尔认为,意图和故意发生在不同层次。如果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已经预见到了,还是要做这件事并愿意为它负责,那么这就不仅是“故意”,而且是有“意图”。(2)“良心与善”:含义:这是道德的最高阶段,在这个阶段,道德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道德是自身目的,即善。“形式的良心”和“真实的良心”:是主观内在的良心,只是自我感觉良好。“形式的良心”达到主观和客观、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从而进入伦理阶段。“真实的良心”四、伦理1.1.黑格尔的伦理概念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在客观精神的最高阶段伦理,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在内心得到充分、具体的实现
50、。他所说的伦理(Sittlichkeit)是自由权利和道德意识相统一的社会实体,表现为保障社会成员自由的习俗、法律和政体。伦理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层次,具有道德的内涵和法律的外在形式。2.伦理的三个层次伦理的三个层次(1)家庭:是直接的、自然的伦理。家庭的基础是婚姻,男女两性之爱是“精神的统一”。家庭作为一个人格,具有占有财产和延续的实在性;家庭作为繁衍和教育子女的社会单元,决定了子女在社会中的独立人格。(2)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中的人丧失了家庭之爱,其社会道德是诚信和“天职”或职业道德。市民社会的三个环节:通过劳动和分工而形成的社会等级;需要的体系 规定和维系财产关系和其他契约关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