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大工出版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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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本课程主要任务:本课程主要任务:熟悉和掌握工 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方法和操作;实 际 掌 握 专 业 合 同(施工/FIDIC等)的 操 作 与 技 巧;掌 握 工 程 合 同 索 赔 的 理论和方法;提高运用合同手段解决工程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本课程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内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类型选择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类型选择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管理 工程建设勘察与设计合同工程建设勘察与设计合同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管理 国际通用国际通用FIDIC合同合同(施工施工合同合同条件条件)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索赔与结算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索赔与结算本课程主要任务和

2、内容本课程主要任务和内容l第一章 概述l第二章 工程招标与投标l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 l第四章 施工合同管理 l第五章 建设工程索赔 l第六章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课程主要内容课程主要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概论概论l1-1合同概要l1-2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与合同类型l1-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l1-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11-1合同概要合同概要合同: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法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1.合同的订立、履行、转让、终止和争议解决。工程合同:有关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包人进行

3、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称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工程合同中主要应包括当事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三大控制条款、变更和索赔、争端解决等条款。1.工程合同的签订一般通过招投标进行,分为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合同法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 实施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范围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

4、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合 同 的 种 类l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l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l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l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l主合同与从合同l合同法的分类15种: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其它形式其它形式合同书合同

5、书信信 件件数据电文数据电文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推定形式推定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要约的概念和条件要约的概念和条件概念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1、内容要具体确定2、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 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2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

6、发出要约的意思表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示,其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诺才成立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3 3)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均属于要约邀请。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均属于要约邀请。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在要约发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但有下列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7、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承诺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概念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条条 件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的条件撤回的条件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要约和承诺的生效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投邮主义到达主义要约、

8、承诺达到受要约人、要约人时生效生效时间理解主义要约承诺撤回、撤销撤回新要约承诺合同的内容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但具备这些条款不是合同法成立的必备条件(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名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正式称谓;姓名是指公民在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表上的正式称谓。住所对公民个人而言、是指其长久居住的场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如果合同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失去了目标。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技

9、术成果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合同标的。合同的内容(三)数量数量,是指以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确定,也就是衡量标的轻重、多少、大小、面积及容量的尺度。由于数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范围、大小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标的数量,也就无法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四)质量质量,是指以成分、含量、纯度、尺寸、精密度、性能等来表示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象的优劣状态。质量条款由当事人约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化要求。如果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性强制标准的,双方协商的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若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

10、顺序遵照执行。合同的内容(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价。价款或者报酬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或者报酬一般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约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物价政策。(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起止时间。履行期限既是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个依据,又是判断合同是否已经得到履行的一个标准。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方,即在什么地方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包括标的的交付方式和价款或酬金的结算方式。合同的内容(七)违约责

11、任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所应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处理这一争议。争议的解决方法有两类:一类是诉讼解决,即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另一类是非诉讼解决,其中包括:一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二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邀请第三人作为调解人,通过调解的方式:三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

12、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方式。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一)概念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与示范合同不应相互混淆。(二)效力: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双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理解争议的处理(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或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概

13、念概念 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具备应具备的条件的条件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合同签定后并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才能生效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二)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两类。附条件的合同已经成立,在条件成就前,当事人对于所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应当听其自然发展。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止期

14、限。若附加条件是一个确定性肯定发生的事件,但发生的时间未定,同样视为是附期限的合同。(三)无效合同概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特征1、具有违法性2、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四)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概念 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

15、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五)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合同的处理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履行原则(二)合同的履行规则(二)合同的履行规则1 1、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协议补缺规则补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费

16、用的负担不明确的2 2、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法定情况价格上涨时价格下降时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按原价格执行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逾期付款的按新价格 执行按原价格 执行4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 一方当事人依法具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暂时拒绝履行其合同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行使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概念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形式协议变更协议变更依法变更依法变更当事人双方协

17、商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推定为合同未作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三种情况不得转让经债权人同意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终止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解除的形式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事先约定解除权(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

18、期满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法定的其他情形。解除程序主张解除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案例(一)背景某市一服装厂接受一批外商订货,标的为纯棉睡衣5000件,交货日期为8月底。为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约定7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提供棉布1.8万米。7月10日,棉纺厂表示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将交货日期

19、改为30日,服装厂要求必须按时交货。7月15日,棉纺厂未按期交货,16日,服装厂通过其他渠道购得棉布1.5万米,但多支付了1.5万元。同日,服装厂书面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棉纺厂也书面返回了拒绝接受解除合同的通知,7月25日,棉纺厂棉布到货,服装厂拒绝接收,遂发生纠纷,棉纺厂起诉要求服装厂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5000元,服装厂反诉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差价损失1.5万元。(二)此案应如何判决。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概念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前提有效合同产生原因存在违约行为(二)(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

20、则不论违约方有无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违约行为,除了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之外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补偿性原则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的承担也具有惩罚性。(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定金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构成要件: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赔偿

21、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预期获得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不履行合同的处理:不能收回;双倍返还合同争议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有法律效力自行解决1-21-2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与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与合同类型 l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l建设工程合同类型选择一、施工承发包模式 1、

22、平行发包的含义 又称为分别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的要求等因素,将项目按照一定原则分解,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2、平行发包的特点(1)费用控制(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2)进度控制(边设计边施工)(3)质量控制(他人控制)(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大)(5)组织与协调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二、施工总承包模式1、施工总承包的含义 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承包人。2、施工总

23、承包的特点(1)费用控制(费用明确)(2)进度控制(建设周期长,最大缺点)(3)质量控制(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依赖较大)(4)合同管理(一次招标)(5)组织与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少)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工程合同类型工程合同类型l总价合同l单价合同l成本加酬金合同1-31-3招标与投标概述招标与投标概述l性质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投标的行为属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投标的行为属于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承诺。于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承诺。l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要求保证各投标人能

24、够公平的得到各种信息;要求保证各投标人能够公平的得到各种信息;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或歧视任何潜在投标人。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或歧视任何潜在投标人。l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l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l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l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5、现发改委)2000年5月1日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各类性质的项目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强制招标的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符合上述项目类别,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致以外的,必须进行招标:l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l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l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的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l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不招标的范围根据国家7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26、标办法,需要审批的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l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l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l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l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l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工程建设招标方式(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l公开招标 特点特点:一切有资格的潜在的投标人均有同等的机会。优点优点: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选到满意的中标人。缺点缺点:资格审查及评标的工作量大、耗时长、费用高,有可能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鱼目混珠的现象发

27、生。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l邀请招标 优点优点:招标工作量少,周期短,费用少,合同履行有保证 缺点缺点: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可能会没有被邀请到。适用于:适用于:(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从招标的组织形式进行分类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自行招标的条件:l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l具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具有同类工程施工

28、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施工招标。代理施工招标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l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l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l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l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l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1-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l1.合同管理的任务l(

29、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l(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l(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l(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中经济违法和犯罪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工程招标与投标 l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l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l资格预审l编制发售招标文件l勘察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l投标l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一、工程招标过程(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l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l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

30、已经批准;l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l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l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选择合理划分标段: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管理要求,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等。(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l招标条件l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l申请人的资格要求l资格预审的方法l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l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l发布公告的媒介l联系方式举例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单独发布招标公告(三)资格审查发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通常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标准相同。资格预审(

31、Prequalification)的主要目的是:淘汰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减少评审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为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节约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及投标等费用;形成良性竞争;促使各综合实力差但专项能力强的公司结成联营体。(四)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

32、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资格审查办法主要有合格制审查办法和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五)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规定的其他材料。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

33、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六)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

34、判断和决策负责。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材料;(10)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

35、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还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几种情形:(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主要用作组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发出

36、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一般考虑一下因素:(1)组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需要的时间;(2)确定中标人需要的时间;(3)签订合同需要的时间。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投标有效期可以酌情延长。联合体投标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l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l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l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

37、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l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法律禁止性规定(串标)投标人之间串标:(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后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报价,中标后

38、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l案例:l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l(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l(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l(3)发出投标邀请书;l(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l(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l(6)召开投标预备会;l(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l(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

39、标、定标办法;l(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l(10)组织评标;l(u)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l(12)决定中标单位;l(13)发出中标通知书;l(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l问题: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第二节 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综合单价合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23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序号项目名

40、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1.3住房公积金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5工程定额测定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计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设标底招标的弊端:设标底招标的弊端:(1)设标底时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2)现在编制的标底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

41、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3)标底在评标过程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4))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无标底招标的弊端:无标底招标的弊端:(1)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2)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3)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

42、(4)产生拒绝投标的合法性问题招标控制价的优点:招标控制价的优点:(1)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2)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寻租等违法活动的产生。(3)拦标价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4)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业主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招标控制价的产生背景l新;l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l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l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l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l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l其他的

43、相关资料。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新中招标控制价的的编制依据及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确定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l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新的规定计价。l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一般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计日工中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有关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

44、材料单价计算,未发布单价的材料,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l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第三节 建设工程投标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1.通过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2.组织投标报价班子:包括报价决策人员、报价分析人员和基础

45、数据采集和配备人员。3.研究招标文件:分析投标人须知,以防止废标;合同分析,以明确合同计价形式、合同责任和风险分担、以及图纸的详细程度。4.工程现场调查:自然现场、施工条件和其他条件。调查询价调查询价:1.生产要素询价。包括材料询价、施工机械设备询价和劳务询价。2.分包询价。3.复核工程量。4.制定项目管理规划。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投投标标报报价价的的编编制制确确定定投投标标报报价价策策略略图5-3 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1.清单计价规范。2.统一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统一颁发的计价定额。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

46、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1.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综合单价应包括承包人承担的合理风险:主要由市场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政策风险承包人不应承担;技术和管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4.综合单价的形成需要通过清单单位含量的换算。措施项目费的编制1.投标人可

47、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2.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的,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4.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其他项目费的编制1.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2.材料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的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5.总承包服务费按照

48、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投标报价策略投标策略掌握要点根据项目特点报价条件差、难度高、工期紧的可以报高价;反之报低价不平衡报价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预计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设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不分标而肯定要做的暂定项目、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采用包干报价的项目可适当报高单价,反之应将单价适当调低。对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可报得较高,而材料费可报得低一些。计日工单价的报价不计入总价的单纯报计日工单价的项目可以报高价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对于将来有可能被选择使用的规格应适当提高其报价;对于技术难度大或其它原因导致的难以实现的规格,可将价格有

49、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阻挠招标人选用暂定金额的报价业主固定了总价款的暂定金额可以适当提高单价多方案报价针对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通过变动招标文件某条款降低总价,吸引业主,但对原方案也应报价增加建议方案通过新建议设计方案降低总造价或缩短工期,以吸引业主,但对原方案也应报价分包商报价的采用总包商汇总分包商报价后摊入一定的管理费,作为自己投标总价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列入报价单许诺优惠条件在投标时主动提出提前竣工、低息贷款、赠给施工设备、免费转让新技术或某种技术专利、免费技术协作、代为培训人员等,均是吸引招标人、利于中标的辅助手段。无利润报价适用情况:可以寻求到索

50、价较低的分包商;着眼于将来的竞争优势;再不得标,难以维持生存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实施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的类型的类型变动变动趋势趋势不平衡不平衡结果结果实施不平衡报价的手实施不平衡报价的手段段实施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实施不平衡报价的风险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资金收入的时间早单价高提高早期施工项目单价和降低后期施工项目单价。承包商在报价时,将本来应按比例直接摊入各分项单价的管理费等有关费用采取不同比例摊销,即多摊一些到早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中。(1)投标风险。若前期报价高于常规报价,则会降低中标率。(2)进度计划变更(1)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2)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审核时要注意分布分项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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