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档案的内容及要求根据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企财部应建立承包商档案,其内容和要求如下:规范中要求,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安全表现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和业绩。(1)资格预审:主要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2)选择: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风险),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投标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3)开工前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办理入厂证。(4)表现评价与续用:项目完工后,企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同时,可以促使承包商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应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和工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名录,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