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监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变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经过审批等。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划分等级。定期严格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和奖惩促使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1) 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2)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未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20100元。3)未按规定报送隐患排查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4)未按规定收集隐患排查检查过程情况记录、图片表单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项。5)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20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