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活动室制度为活跃工地职工文娱生活,本工地专门设立职工活动室,有利于提高广大职工的精神文明素质,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特订立以下制度:一、活动室有专人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每天晚上按时开放,遇节假日或国家大事,白天可全天开放。二、活动室内的各种书、报、杂志供广大职工阅读,不得擅自阅后带走,爱护室内的一切公物。三、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定期播放有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录像,广大职工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四、管理员有权安排部分人员的分批分散活动,如下棋等各种形式项目,严禁在活动室内进行赌博活动。五、自觉遵守上海市市民“七不规范”,活动室内应文明卫生,禁止吸烟。六、搞好室内卫生,各种器材应做好保养工作,按时熄灯,关门上锁。XXX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