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为了规范项目安全管理,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部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对象:项目部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二、责任考核人:项目部责任状考核人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四、考核的实施 :1、项目部于每月30日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持项目安全职责考核表对被考核人本月安全责任的落实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考核表经被考核人及考核人签字确认后生效在项目内部公示并上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五、考核评分标准:项目安全职责考核表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两个等级:1、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2、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3、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相关责任人执行一票否决制,0分。六、考核兑现: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被考核人绩效薪的10%,并且要在10天内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人。本年度三次考核不合格的专业技术员、安全员、安全总监、总工、生产经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