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缝的留设与处理措施工程支撑施工时会遇到不能连续将整体结构浇注完成。故应适当选择设置施工缝。1、施工缝的设置施工缝留设在格构柱和节点之间即梁板跨中1/3处;相邻两跨支撑的对撑不得留设二条以上施工缝;上下层环梁、支撑施工缝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留设。2、施工缝的处理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注混凝土时,已浇注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混凝土达到1.2 N/mm2的时间,可通过试验决定,同时,必须对施工缝进行必要的处理。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混凝土之前,应清除垃圾、水泥薄膜、表面上松动砂石和软弱混凝土层,同时还应加以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湿润,一般不宜少于24h,残留在混凝土表面的积水应予清除。 注意施工缝位置附近回弯钢筋时,要做到钢筋周围的混凝土不受松动和损坏。钢筋上的油污、水泥砂浆及浮锈等杂物也应清除。 从施工缝处开始继续浇注时,要注意避免直接靠近缝边下料。机械振捣前,宜向施缝处逐渐推进,并距80100处停止振捣,但应加强对施工缝接缝的捣实工作,使其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