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设计指引一、原则(一)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内的项目都应该以低碳生态原则作为准入条件,但凡是示范小区内的项目全部都应该从前期规划方案开始逐一落实管理办法上明确的规定。(二)推行低碳模式建立相应的碳排放数据库,设立限制指标。(三)严控项目方案的审查和验收,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建成后,可对其建设内容评估,评估项目见附表。二、实施细则(一)本办法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按照低碳标准、生态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坪山中心区和坪山河流域规划建设为试点,探索低冲击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低碳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通过绿色
2、交通、绿色照明、绿色建筑和绿色环境来构建城区建设的“四大绿色系统”,以低碳生态社区为载体,促进可再生能源、节水和水循环利用及其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二)倡导绿色建筑理念。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内建筑具有环保、节能、人性化的特点,采用遮阳、通风、采光、屋顶绿化等系列绿色建筑技术。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绿地率不低于低碳生态示范小区面积的30%,公共绿地总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在半径300米到500米的范围内应建立社区公园,设立配套的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三)绿地规划应以人为本,具备生态环境功能、休闲活动功能、景观文化功能。根据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内物业的地理、建筑以及坪山新区的气候
3、特征,设置相宜的绿化带,建立生态绿化系统,真正使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统一。考虑以绿化形成降低噪音设施,讲求对原有绿地重视和保护,关注垂直绿化、遮阳、园林景观。依法招标的项目,还应将绿色建筑指标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加强太阳能的安装管理,建立太阳能的安装审批、监督制度,合理的规划太阳能的安装位置,保证安装后不会由于反光问题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鼓励家庭认养碳汇树,有步骤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减少填埋量。从源头上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鼓励选抗虫性强的当地树种,尽量保持自然生态平衡,采用物理方法灭虫。如使用交流频振杀虫灯、太阳能频振杀虫灯、蓄电池频振杀虫灯、太阳能多波段高压电击杀虫灯
4、等诱杀害虫。在各种设施设备科学管理过程中,广泛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着重从新设施新设备开始,实施各种对设施设备材料的科学管理过程,不断地创造设施设备的健康使用,用磨合期健康管理减少维修,减少报废,以较少的投入,简便易行的技术,延长设备的技术寿命、经济寿命和使用寿命;(四)强制采用家庭式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具,以及能效级别较高的家用电器。普及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必须对太阳能利用进行专项设计,在超过十二层的高层建筑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太阳能集热器要与建筑整体有机结合,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
5、按要求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的质量监督。(五)节能标准达到发达国家现行水平(我国各地目前推行的65%节能标准只相当于德国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耗能指标超过2倍)。 (六)设计要点指引。1.建筑屋面。屋面宜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蓄存雨水;大面积屋面雨水,如不能收集、回用,应引入建筑周围绿地入渗或考虑作为景观水体补水。2.绿地。充分利用绿地入渗雨水,应尽可能建为下凹式绿地,停车场、广场、庭院应尽量坡向绿地,或建适当的引水设施,超渗雨水可自流至绿地入渗;绿地植物宜选用耐涝耐旱本地植物,以灌草结合为主;在绿地适宜位置可增建浅沟、洼地、渗透池(塘)等雨水滞留、蓄存、渗透设施;绿地入渗设施
6、应考虑外超渗雨水引入量。3.道路广场。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非机动车道路可选用多孔沥青路面、透水性混凝土、透水砖等;林荫小道、人行道可选用透水砖、草格、碎石路面等;停车场可选用草格、透水砖;广场、庭院宜采用透水砖;非机动车道路超渗雨水应集中引入附近下凹式绿地入渗。 雨水口置于绿化带内,雨水口高程高于绿地高程而低于道路路面高程,雨水口内设截污挂篮。达到超渗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的目的,同时避免枯叶进入其中,堵塞排水系统。4.水体景观。景观水体应兼有雨水调蓄、自净功能,并应设溢流口。超过设计标准的雨水可排入市政管系;景观水体可与湿地有机结合,设计成为兼有雨水处理
7、功能的设施,雨水经适当处理可回用于绿化、冲洗地面、中央空调冷却用水等。5.排水系统。优化排水系统设计,通过径流系数本底分析和雨水综合利用后核算排水系统设计;雨水口宜尽量采用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合理设计超渗系统,并按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室外排水管道。(七)应用低碳技术。如利用自然风资源采用被动式自然通风设计、采用适合自然环境的低冲击被动式设计、采用太阳能光电技术和太阳能光热技术、太阳能制冷技术;新型墙体材料与墙面节能技术;建筑物外遮阳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鼓励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等实用技术,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居住环境。充分利用空间,在墙壁、阳台、窗台、屋顶、棚架等处
8、栽种攀缘植物,选择合适树种,使承重、排水技术指标达标。(八)低碳理念倡导。创造低碳生态示范小区的人文环境,倡导低碳生活、优质生活与节能减排的生活理念;具体内容包括:改革传统居委会工作职能,力使社区居民自己管理社区;低碳出行。以步行、电动车或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周围配套相应公交线路;开展绿色道路规划,落实节约型道路的绿色理念。鼓励居民使用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完善自行车、步行系统,逐步提高低碳出行的比例。低碳生态示范小区周围建设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和行人慢行通道,设置自行车出租站点,鼓励非机动化出行。低碳生态示范小区步行300米左右即可乘电动车,机动车不得在小区内行驶,机动车按要求
9、停放在特殊区域;节能。使用集中式太阳能集热系统、节能型门窗、使用太阳能电池装置路灯、小区院灯等。低碳生态示范小区步行300米左右即可乘电动车,机动车不得在小区内行驶,机动车按要求停放在特殊区域;(九)低碳节能管理1.制定严格、规范、安全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节电制度。对特殊用电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实施智能配电网方案;推动节能减排;实施供配电监测及数据采集系统报警功能;2.加强数据统计的精细化,机电人员抄表完成后,应及时统计电消耗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检查抄表记录及计量表,计算、分析各线路的损耗情况,作及时调整;3.科学研究区域内电力的使用规律,及时掌握示范小区水电力的使用状况,建立责任制度,将节能降耗
10、理念安排、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与用户建立能源服务关系;5.成立相对稳定的节能管理班子,制定节能计划,实施节能措施,管理和监督低碳生态示范小区能源的合理使用;建立奖惩制度,并安排节能管理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用能管理责任制度,对用能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十)低碳节水管理。监测水消耗量,定期检查各类用水设施的工作情况。(十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1.积极贯彻执行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2.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传染性污染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3.物业服务企业
11、应积极开展垃圾处理的先进技术研究与引进,发展垃圾处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4.垃圾处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与所管物业所在地的建设、城管、环保、卫生、交通以及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协作,组织编制绿色垃圾评估、清运、处理处置、资源利用和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计划,建立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十二)污染防治。1.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的前期介入时开发建设单位设计雨水/污水/空调冷凝水分流系统。建设单位在建设的过程中实现应有的分流系统,以方便污水的处理;2.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服务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求业主在装修中不要将污水/雨
12、水/空调冷凝水的排水管道混接,严格按照原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3.在设有二次供水设备的物业,要对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定期的清洗、消毒,并建立健全清洗、消毒档案,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卫生;4.房屋装修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强制性标准执行;5.加强太阳能的安装管理,建立太阳能的安装审批、监督制度,合理的规划太阳能的安装位置,保证安装后不会由于反光问题影响其他业户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十三)交通管理。结合该示范小区规划布局,减少示范小区及其周边小区的各种原料运输、采用先进的交通管理技术。加强低碳生态文化理念,对该示范小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宣传、培训相关低碳管理技术。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