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下列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是(B)A、买卖合同B、保管合同C、赠与合同D、租赁合同2、下列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A)A、居间关系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收养关系3、以招标方式缔结合同的,定标属于(C)A、要约邀请B、要约C、承诺D、非意思表示4、一般情况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地点为(B)A、要约人的经常
2、居住地B、要约人的主营业地C、承诺人的经常居住地D、承诺人的主营业地5、下列属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确立的新规则的是(B)A、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B、依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内容C、全面履行合同义务D、依约履行合同义务6、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有(D)A、以不作为为标的的债务B、话剧演出合同C、绘画创作合同D、电视机买卖合同7、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A)A、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只能向债务人提出C、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债务人提出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8、在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D)A、债务人放弃继承B、债务人对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C、债务
3、人拒绝他人的赠与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9、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B)A、违约方迟延履行的,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的,可以同时适用C、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增加其数额D、若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适当降低其数额10、下列可适用合同法责任竞合的是(A)A、加害给付B、预期违约C、履行不能D、履行迟延11、不属于运输合同特征的是(D)A、有偿性B、双务性C、诺成性D、不要式性12、关于委托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委托合同是无名合同B、委托合同是实践合同C、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D、委托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
4、能是双务合同13、合同法第79条规定,除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种债权人的转让行为是(A)A、处分行为B、负担行为C、服务行为D、抵押行为14、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重大误解的对象被界定在(B)A、合同的动机B、合同的内容C、合同的后果D、主体的错误15、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合同成立后,欲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必须(B)A、征得债务人同意B、通知债务人C、通知受让人D、征得受让人同意16、合同变更的目的是(C)A、终止原合同关系B、停止原合同效力C、改变原合同内容D、改变合同的条件17、根据合同法规定,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移至承担
5、人后,该合同义务由(B)理解A、债务人承担B、承担人承担C、债务人与承担人共同承担D、承担人承担,债务人连带承担18、合同中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A)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承运人承担D、买卖双方分担19、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连续三个月不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该解除权行使是基于(A)A、法定原因B、约定原因C、协商一致D、自然原因20、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A)A、买卖不破租赁B、物权的追及效力C、特定物先押后租D、承租人的
6、优先权21、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两个合同是(B)A、借贷合同、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租赁合同C、承揽合同、借贷合同D、委托合同、保管合同22、下列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B)A、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由法律规定B、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C、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购买D、试用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转移23、甲自备布料,前往裁缝店,要求乙按照某种款式为自己量身定做该款式的礼服,双方为此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属于(C)A、买卖合同B、雇佣合同C、承揽合同D、委托合同24、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
7、、应当采用书面形式B、应当采用口头形式C、既可以采用书面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D、其他形式25、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为(B)A、技术服务合同B、技术咨询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技术开发合同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6、下列属于不真正义务特征的有(ACDE)A、属于法定义务B、属于约定义务C、具有拘束力D、违反义务,不承担民事责任E、无权利主体存在27、根据我国合
8、同法,不得让与的债权是(ABCD)A、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B、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债权C、请求特定主体提供劳务的债权D、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E、借贷合同返还本金的债权28、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对第三人的效力表现为(ACD)/248/251A、任何人不得妨碍承租人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B、可以任意扩建承租的房屋C、租赁合同期间内,出租物所有权人发生变动,新所有人需继续遵守该租赁合同的义务D、租赁合同期间内,出租人欲转让出租物的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E、租赁期限届满,如果承租人希望续租,出租人必须同意29、下列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有(ABCE)A、要约的目的是
9、与他人设立合同关系,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B、要约相对人同意要约的内容所作的表示,属于承诺,发生合同后果C、要约邀请的相对人同意要约邀请的内容所作的表示,属于要约,无合同成立的后果D、要约邀请的相对人同意要约邀请的内容所作的表示,属于承诺,发生合同后果E、相对人完全同意或接受要约邀请的内容,发生要约邀请的一方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的,才发生合同后果30、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C)A、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B、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C、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发生诉讼时效
10、中断的效果E、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31、简述合同权利及其效力。答:一、合同权利合同权利为债权的一种(1分),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2分)。二、合同权利的效力1、受领力2、保持力3、请求力4、处分力5、保全力(各1分共5分)32、简述双务合同对待履行效力。答:(1)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拒绝履行义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2分)(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履行不能的,另一方亦可拒绝履行义务;(2分)(3)一方部分拒绝履行或部分履行不能的,另一方可按比例相应地减少债务履行义务。如果部分履行
11、对另一方毫无意义,另一方可拒绝履行全部义务;(2分)(4)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或全部,而另一方则因履行不能而未作出相应给付,无论此种履行不能是否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致,已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已给付的利益。(2分)33、简述赠与合同成立后,合同法对撤销的规定。答:(1)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2分)(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2、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进行。(2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2分)(3)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2分)34、简述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答: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转让人将其特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3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下:(1)办理登记公告(2)支付转让金(3)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对转让人的影响(4)
13、买卖不破许可(5)保密义务(各1分共5分)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5、举例论述合同特殊生效的条件。答:(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或登记后生效。(5分)如按现行法,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批准后才生效。(2分)(2)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4分)如双方约定合同自次年元旦起生效,或约定赠与合同自一方考上大学后生效。(2分)一方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不成就,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视为成就。(2分)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8分)36、甲与乙订立购买钢材的买卖合同,标的金
14、额为300万元。合同约定甲应于6月30日将货交至乙指定的仓库。乙在与甲订立合同的同时,又与邻市的丙订立钢材买卖合同,将甲的货物转卖给丙,获利润50万元,并约定于7月28日由丙自提。如果届时不能提货,乙需支付30万元违约金,乙将该情况告知了甲。另外,乙与丁仓库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仓储期为6月30日至7月29日(共计30天),代为收受甲交付的钢材,仓储费为每日3000元,共计9万元。双方还约定该仓储合同乙享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届6月30日,甲由于某些原因未交货,并于7月5日向乙发一传真,称无法交货,希望解除合同并赔偿乙的损失。乙获悉后,于同日通知丁解除仓储合同。此时在别无选择
15、的情况下,乙多花费40万元向戊购买同等数量的钢材,履行了与丙之间的合同。但由于迟延交货,向丙支付了违约金30万元。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回答问题:(1)在本案中乙是否可要求甲赔偿50万元的市场利润,为什么?(2)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40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3)对于乙支付给丙的违约金30万元,是否可以赔偿?为什么?(4)如果乙向丁支付了9万元仓储费,乙可否向甲要求赔偿?答:(1)在本案中乙是否可要求甲赔偿50万元的市场利润,为什么?不应该,因为该合同已经得到履行。(4分)(2)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40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可以,是现有财产的减损。(5分)(3)对于乙支付给丙的违约金30万元,是否可以赔偿?为什么?可以,是现有财产的减损。违约金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5分)(4)如果乙向丁支付了9万元仓储费,乙可否向甲要求赔偿?可以,是现有财产的减损。虽然乙享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但可以基于商业考虑,放弃该权利,因此有权要求赔偿。(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