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开课单位:法学院课程名称:刑法学课程编号:英文名称:Criminal Law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 学 时:144 理论学时:120 实验学时:24 学 分:6开设专业:法学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律逻辑二、课程任务与目标(一)课程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修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因此,本课程在法学本科学生培养计划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刑法总论中,主要阐释刑法的概念、内涵、性质、任务、以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效力与方法、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理论、刑事责任以及有关犯罪认定和刑罚适用
2、的一般原则和制度。如今,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应用型法学人才,而刑法学就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部门法学。作为法学专业三大实体部门法之一的刑法学,其教学目的,不仅仅在于传授刑法学通常的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应把以学生能力形成为目标的教学思路贯穿始终。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定位为:紧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传授刑法基本理论和最新前沿学术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刑事法律素养。使刑法学知识成为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解决刑事案件的能力作为一种专业思维模式扩展延伸到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中。(二)课程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刑法学的
3、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体系;系统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及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同时结合我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定位,在教学中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提升学生的司法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具体分为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目标。1知识目标:通过刑法学课程教学使学生牢固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个案,能够正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准确认定各种罪态,准确适用刑罚;熟悉中国刑事法律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了解刑法理论发展的新动向,整理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
4、和体系,使刑法学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技能目标:通过刑法学课程教学,促进学生作为“法律人”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使学生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刑事案件的本领,提升学生司法运用和实际操作能力。3情感目标:通过刑法学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刑事法律意识,增强刑事人权保障观念,认识刑法的人道及刑法的谦抑性,在司法活动中准确适用刑法,以实现刑法惩罚和教育功能,最终实现刑法的公正。三、教学内容和要求(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第一章 刑法概述(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解释;了解刑法的创制和发展、刑法的制定根据、刑法的体系。【教学内容】第
5、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性质三、刑法与刑法学的关系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和发展一、刑法的创制二、刑法的发展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一、刑法体系的含义二、我国刑法条文的结构三、我国刑法体系的特点第四节 刑法的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概念和意义二、刑法解释的类型【考核要求】识记:刑法的概念;广义刑法的含义;狭义刑法的含义;刑法修正案的含义;单行刑法的含义;附属刑法的含义;刑法解释的概念和类型。理解: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的法律性质;我国刑法惩罚的对象和手段;我国刑法保护的内容;狭义刑法的组成和结构;“但书”的含义和情形。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6、界定标准和意义;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和意义一、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第三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考核要求】识记: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我国刑法关于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我国刑法中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应用: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要
7、求;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在定罪、量刑、行刑上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刑法效力范围的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的规定。【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空间效力概述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五、我国刑法的普通管辖权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生效时间二、刑法的失效时间三、刑法的溯及力【考核要求】识记: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属地原则的含义;属人原则的含义;保护原则
8、的含义;普遍原则的含义;刑法溯及力的概念;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含义。理解: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我国刑法中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内容。应用: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分析有关案例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时间效力的规定,分析有关案例并判断新刑法是否对之具有溯及力。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犯罪的性质和犯罪概念的意义;掌握犯罪的基本特征;了解犯罪概念的类型。明确犯罪构成的意义和共同要件;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犯罪概念 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9、三、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的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四、犯罪构成的意义【考核要求】识记:犯罪的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意义;犯罪构成的概念。理解: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的意义。应用:结合案例分析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在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中的作用。第五章 犯罪客体(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犯罪客体的概念和意义;掌握犯罪客体的种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教学内容】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意义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种
10、类一、犯罪客体的分类及其意义二、犯罪的一般客体三、犯罪的同类客体四、犯罪的直接客体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一、犯罪对象的概念和意义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考核要求】识记: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分类及其意义;犯罪对象的概念。理解:犯罪客体的意义;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特征和要件;理解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根据;理解危害结果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地位;理解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和意义。【教学内容】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二
11、、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第二节 危害行为一、危害行为的含义二、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第三节 危害结果一、危害结果的含义二、法律对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规定及其意义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二、因果关系的相对性三、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四、因果关系的条件性五、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六、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七、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八、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第五节 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一、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的意义二、时间、地点、方法对量刑的意义【考核要求】识记:犯罪客观方面的含义;作为与不作为的含义;因果关系的含义;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在定罪量刑中的作
12、用。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应用:不符合危害行为内在特征的情形;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第七章 犯罪主体(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意义;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及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之规定;了解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伯和单位犯罪问题之内容;学会运用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与理论分析实际案件。【教学内容】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一、犯罪主体的概念二、研究犯罪主体的意义第二节
13、 刑事责任年龄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和阶段划分二、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第三节 刑事责任能力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二、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和刑事责任的承担第四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一、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和分类二、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作用和意义第五节 单位犯罪一、单位犯罪的概念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考核要求】识记:犯罪主体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犯罪主体特殊身分的概念和分类;单位犯罪的概念。理解: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我国刑法关于精神障碍、又聋又哑的人、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犯罪主体特殊身分对定罪量刑的意义;单位犯罪的特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应用:刑
14、事责任能力的程度。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掌握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罪过失及其类型、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及意义;了解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对解决刑事责任的影响;学会运用犯罪主观方面理论分析实际案件。【教学内容】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第二节 犯罪故意一、犯罪故意的概念和构成因素二、犯罪故意的类型第三节 犯罪过失一、犯罪过失的概念二、犯罪过失的类型第四节 意外事件一、意外事件的概念二、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第五节 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一、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与关系二、犯罪目的和犯罪
15、动机的意义第六节 认识错误一、法律认识错误二、事实认识错误【考核要求】识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要件;犯罪故意的概念;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概念;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理解: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划分的意义;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应用: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异同;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法律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事实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第九章 正当行为(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学会运用正当防卫
16、理论和紧急避险理论分析实际案件。了解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教学内容】第一节 正当行为的概念和意义一、正当行为的概念和种类二、正当行为的意义第二节 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四、特别防卫权第三节 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四、避险过当其及刑事责任【考核要求】识记: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理解: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应用:正当防卫的条件;紧急避险的条件;特殊防卫权的立法规定。第十章 故意犯罪
17、的停止形态(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种类及意义;掌握故意犯罪各种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原则及其相互区别;学会运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析实际案例。【教学内容】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一、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第二节 犯罪既遂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既遂的类型三、既遂犯的处罚原则第三节 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三、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第四节 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未遂的类型三、未遂犯的处罚原则第五节 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犯罪中止的类型和特征三、中止犯的处罚
18、原则【考核要求】识记: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的概念和处罚原则;犯罪未遂的概念和处罚原则;犯罪中止的概念和处罚原则;直接故意犯罪是否都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解: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实行终了未遂与未实行终了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犯罪未遂;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应用:结合案例分析犯罪预备的特征;结合案例分析犯罪未遂的特征;结合案例分析犯罪中止的特征。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共同犯罪的形式,掌握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以及我国刑法对于犯罪的分类和各种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教学内容】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
19、犯罪的构成特征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责任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考核要求】识记:共同犯罪的概念;犯罪集团的含义;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概念。理解: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观条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应用:结合案例分析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结合案例分析各种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第十二章 一罪与数罪(4学时)【教学目的与
20、要求】掌握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基本标准,把握各种罪数形态的概念、构成特征和处断原则。【教学内容】第一节 罪数判断标准一、罪数形态研究的任务和意义二、罪数判断标准第二节 一罪的类型一、实质的一罪二、处断的一罪第三节 数罪的类型一、实质数罪和想象数罪二、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三、并罚的数罪和非并罚的数罪【考核要求】识记:继续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合犯概念;惯犯的概念;连续犯的概念;牵连犯的概念;吸收犯的概念理解:继续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结合犯罪的处断原则;惯犯的处断原则;连续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及其处
21、断原则;牵连犯与继续犯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吸收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及其处断原则。应用:依据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结合犯、惯犯、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的构成特征分析案件中的具体罪数形态。第十三章 刑罚概说(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刑罚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掌握刑罚目的的概念,以及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一、刑罚的概念二、刑罚的特征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一、刑罚目的的概念二、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考核要求】识记:刑罚的概念和本质;我国刑罚目的的内容和含义。理解: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的区别;特殊
22、预防与一般预防的相互关系。第十四章 刑罚的体系与种类(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刑罚体系的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刑罚种类的具体规定。【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一、刑罚体系的概念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第二节 主刑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节 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考核要求】识记:我国刑罚的种类;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种类。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的基本内容;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附加刑的基本概念。应用:我国刑法中限制死刑适用的规定。第十五章 刑罚裁量(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刑罚裁量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掌握刑罚裁量原则
23、的内容,以及刑罚裁量情节的种类和适用规则。【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一、刑罚裁量的概念二、刑罚裁量的特征三、刑罚裁量的意义第二节 刑罚裁量原则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二、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第三节 刑罚裁量情节一、刑罚裁量的法定情节二、刑罚裁量的酌定情节【考核要求】识记:刑罚裁量的概念。理解:我国刑罚规定的刑罚裁量原则的基本内容。应用:掌握法定情节的内容并结合案例对其予以分析;掌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并结合案例对其予以分析;刑罚裁量情节的适用规则。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制度(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各种刑罚裁量制度的基本内容。【教学内容】第一节 累犯一、累犯的概念和意义二、累犯的
24、种类和构成条件三、累犯的刑事责任第二节 自首和立功一、自首的概念和意义二、自首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三、自首的认定四、自首犯的刑事责任五、立功第三节 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概述二、数罪并罚的原则三、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第四节 缓刑一、缓刑的概念和意义二、缓刑的适用条件三、缓刑的考验期限四、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五、缓刑的法律后果【考核要求】识记: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的概念。理解:各种刑罚裁量制度的基本内容。应用:结合案例掌握并分析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第十七章 刑罚执行制度(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减刑、假释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假释的法律后果;掌握
25、减刑、假释的条件和假释的考验期限;了解刑罚执行的原则,减刑、假释的程序,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及对假释犯的监督。【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罚执行制度概述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二、刑罚执行的原则第二节 减刑一、减刑的概念和意义二、减刑的条件三、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四、减刑的程序第三节 假释一、假释的概念和意义二、假释的条件三、假释的考验期限及对假释犯的监督四、假释的法律后果五、假释的程序【考核要求】识记:减刑和假释的概念。应用: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条件。第十八章 刑罚消灭制度(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刑罚消灭、时效、赦免的概念和我国刑法规定时效制度的意义;掌握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及计算方法的规定;了解刑罚
26、消灭的法定原因和我国的特赦及其特点。【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罚消灭制度概述一、刑罚消灭的概念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第二节 时效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意义三、追诉时效的期限四、追诉时效的起算五、追诉时效的具体适用第三节 赦免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二、我国的特赦及其特点【考核要求】识记:时效的概念。理解:我国的特赦制度。应用: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和计算。第十九章 刑法各论概述(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以及罪名的确定;明确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法条竞合的概念、类型及适用法律的原则;掌握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教学内容】第一节 刑法各论和刑法总论的关
27、系一、刑法各论和刑法总论的关系二、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一、犯罪的分类排列二、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三、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第三节 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一、罪状二、罪名三、法定刑【考核要求】识记:罪状的概念;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的含义;法定刑的概念;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含义。理解:罪名的概念及确定原则。我国刑法关于法定刑的规定模式。第二十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各种犯罪的概念、特征、认定和处罚原则;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基本特征和处罚原则。【教学内容】第
28、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背叛国家罪二、分裂国家罪三、武装叛乱、暴乱罪四、叛逃罪五、间谍罪六、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考核要求】识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应用:背叛国家罪的特征,认定背叛国家罪应注意的问题;分裂国家罪的特征,认定分裂国家罪应注意的问题;武装叛乱、暴乱罪的特征,认定武装叛乱、暴乱罪应注意的问题;间谍罪的特征,认定间谍罪应注意的问题;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特征,认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注意
29、的问题。第二十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各种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原则;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基本特征和处罚原则。【教学内容】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放火罪二、爆炸罪三、投放危险物质罪四、破坏交通工具罪五、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六、劫持航空器罪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八、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九、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十、交通肇事罪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考核要求】识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
30、念和种类。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应用:放火罪的特征,认定放火罪应注意的问题;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特征,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应注意的问题;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特征,认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应注意的问题;劫持航空器罪的特征,认定劫持航空器罪应注意的问题;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特征,认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应注意的问题;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特征,认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应注意的问题;交通肇事罪的特征,认定交通肇事罪应注意的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征,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31、经济秩序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了解其他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走私淫秽物品罪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七、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八、伪造货币罪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十、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十一、洗钱罪十二、集资诈骗罪十三、贷款诈骗罪十四、信用卡
32、诈骗罪十五、保险诈骗罪十六、偷税罪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十八、侵犯著作权罪十九、侵犯商业秘密罪二十、合同诈骗罪二十一、非法经营罪【考核要求】识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特征。应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特征,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需要注意的问题;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特征,认定走私淫秽物品罪应注意的问题;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特征,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注意的问题;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特征,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应注意的问题;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特征,认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应注意的问题;伪造货币罪的特征,认定伪造货币罪应注意的问题;信用卡诈骗罪的特
33、征,认定信用卡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保险诈骗罪的特征,认定保险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偷税罪的特征,认定偷税罪应注意的问题;抗税罪的特征,认定抗税罪应注意的问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特征,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注意的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应注意的问题;侵犯著作权罪的特征,认定侵犯著作权罪应注意的问题;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注意的问题;合同诈骗罪的特征,认定合同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非法经营罪的特征,认定非法经营罪应注意的问题;强迫交易罪的特征,认定强迫交易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三章 侵犯公
34、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各种犯罪的概念、特征、认定及处罚;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特征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故意杀人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三、故意伤害罪四、强奸罪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六、非法拘禁罪七、绑架罪八、拐卖妇女、儿童罪九、诬告陷害罪十、侮辱罪十一、诽谤罪十二、刑讯逼供罪【考核要求】识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35、利罪的特征。应用:故意杀人罪的特征,认定故意杀人罪应注意的问题;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注意的问题;故意伤害罪的特征,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强奸罪的特征,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题;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特征,认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应注意的问题;非法拘禁罪的特征,认定非法拘禁罪应注意的问题;绑架罪的特征,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问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应注意的问题;诬告陷害罪的特征,认定诬告陷害罪应注意的问题;侮辱罪的特征,认定侮辱罪应注意的问题;诽谤罪的特征,认定诽谤罪应注意的问题;刑讯逼供罪的特征,认定刑讯逼供罪应注意的问题;报复陷害罪的特征,认定
36、报复陷害罪应注意的问题;破坏选举罪的特征,认定破坏选举罪应注意的问题;重婚罪的特征,认定重婚罪应注意的问题;虐待罪的特征,认定虐待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四章 侵犯财产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侵犯财产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各种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原则;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基本特征和处罚原则。【教学内容】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特征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抢劫罪、抢夺罪二、盗窃罪三、诈骗罪四、侵占罪五、职务侵占罪六、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七、敲诈勒索罪【考核要求】识记: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侵犯财产罪的特征
37、。应用:抢劫罪的特征,认定抢劫罪应注意的问题;盗窃罪的特征,认定盗窃罪应注意的问题;诈骗罪的特征,认定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侵占罪的特征,认定侵占罪应注意的问题;职务侵占罪的特征,认定职务侵占罪应注意的问题;挪用资金罪的特征,认定挪用资金罪应注意的问题;敲诈勒索罪的特征,认定敲诈勒索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各种犯罪的概念、特征、认定及处罚;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第二节 本章重
38、点犯罪 一、妨害公务罪 二、招摇撞骗罪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四、聚众斗殴罪 五、寻衅滋事罪 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七、伪证罪 八、窝藏、包庇罪 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十一、脱逃罪 十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十三、偷越国(边)境罪 十四、倒卖文物罪 十五、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十六、非法组织卖血罪 十七、医疗事故罪 十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十九、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二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二十一、非法狩猎罪 二十二、盗伐林木罪 二十三、滥伐林木罪 二十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十五、非法持有毒品罪
39、二十六、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二十七、组织卖淫罪 二十八、强迫卖淫罪 二十九、传播性病罪【考核要求】识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特征。应用:妨害公务罪的特征,认定妨害公务罪应注意的问题;招摇撞骗罪的特征,认定招摇撞骗罪应注意的问题;聚众斗殴罪的特征,认定聚众斗殴罪应注意的问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特征,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注意的问题;伪证罪的特征,认定伪证罪应注意的问题;窝藏、包庇罪的特征,认定窝藏、包庇罪应注意的问题;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特征,认定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应注意的问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0、的特征,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注意的问题;脱逃罪的特征,认定脱逃罪应注意的问题;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特征,认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应注意的问题;医疗事故罪的特征,认定医疗事故罪应注意的的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征,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注意的问题;盗伐林木罪的特征,认定盗伐林木罪应注意的问题,盗伐林木罪的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特征,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注意的问题;组织卖淫罪的特征,认定组织卖淫罪应注意的问题;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特征,认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4
41、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特征、种类;掌握各种重点讲授的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概念、特征;把握认定有关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时应当区别的各种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教学内容】【考核要求】识记: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征。应用: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特征,认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应注意的问题;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特征,认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贪污贿赂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和认定;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贪污
42、贿赂罪概述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二、贪污贿赂罪的特征三、贪污贿赂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贪污罪二、挪用公款罪三、受贿罪四、行贿罪五、私分国有资产罪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考核要求】识记: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贪污贿赂罪的特征。应用:贪污罪的构成特征,认定贪污罪应注意的问题;挪用公款罪的特征,认定挪用公款罪应注意的问题;受贿罪的特征,认定受贿罪应注意的问题;行贿罪的特征,认定行贿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八章 渎职罪(6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渎职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内容】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一、渎职罪的概念
43、和特征二、渎职罪的种类第二节 本章重点犯罪一、滥用职权罪二、玩忽职守罪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四、徇私枉法罪五、枉法裁判罪六、私放在押人员罪【考核要求】识记:渎职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渎职罪的特征。应用:滥用职权罪的特征,认定滥用职权罪应注意的问题;玩忽职守罪的特征,认定玩忽职守罪应注意的问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特征,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应注意的问题;徇私枉法罪的特征,认定徇私枉法罪应注意的问题;枉法裁判罪的特征,认定枉法裁判罪应注意的问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特征,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5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特征、种类;掌握各种重点讲授的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概念、特征;把握认定有关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时应当区别的各种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教学内容】【考核要求】识记: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特征。应用:逃离部队罪的特征,认定逃离部队罪应注意的问题;武器装备肇事罪的特征,认定武器装备肇事罪应注意的问题。(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及要求1. 犯罪构成方面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