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适用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二、负面清单内容(一)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二)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或举行宗教活动,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三)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文明,不检点,行为失范,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酒驾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行为的;(四)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罢课、非
2、正常上访,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六)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酒后上班,工作时间内违规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七)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的,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八)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或者利用学生信息谋取利益的;(九)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活动的;(十)以各种形式
3、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十一)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十二)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的;(十三)对校园欺凌现象疏于预防、处置,未尽到相应职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故意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的;(十四)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十五)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十六)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三、处理办法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4、”两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方面一票否决,1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提拔任用,并取消市、县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2.学校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上述清单行为或接到举报,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反上述清单行为情节较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四、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
5、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师德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络投诉平台、聘请社会人士担任师德监督员等方式,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监督平台。每学年结束,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师德考核情况准确填写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和师德档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单位)要及时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十七)本制度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附件: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学年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最高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党政职务现工作单位师德负面清单行为处理情况考核结果本人意见本人签字:年月日所在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单位人事部门、教师个人档案和师德档案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