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范文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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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范文5篇土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的控制与管理;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开展;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根据工程合同协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以供参建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共同遵照执行,并供现场建设单位与监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工程合同条款的补充,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的管理办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第二章总包人员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业齐全的项目管

2、理人员,所配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业主代表和总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完成人员的调配。第二条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人员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建设单位书面批准,施工单位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更换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第三条建设单位项目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任何一位被认为不称职的

3、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代表有权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人员调整完毕。第四条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安全工程师如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须提前24小时向业主代表(或总监)书面或短信方式请假(含节假日)并取得同意方可离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第五条任何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三章工程会议管理第一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形式: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分项工作专题会议等。第二条会议时间: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检查验收后进行),分项工作专题

4、会议(临时确定)。第三条会议地点: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总包项目部会议室),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第四条参会人员要求: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参加检查验收的相关人员),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第五条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杜绝“会上不说话,会

5、下乱说话”的现象。第六条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各方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检查验收会议除外)。第七条会议执行: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议结论执行未按会议结论执行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第四章工程文件管理第一条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1、总包项目部专用章必须,有总包企业的正式授权函,授权项目专用章的用途范围,否则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可视为无效。2、为方便文件收发,总包单位的资料收发必须经总包项目部授权一至两人专人收发文件,非授权人员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

6、发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3、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收发人员应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4、办理业务活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工作联系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理部人员的口头指令,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5、施工单位上报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所有超过一页的文件,必须骑缝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6、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

7、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监理部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7、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并通过监理单位监理部办理(紧急情况除外)上报工程内业人员。最终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通过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8、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规则采用建设单位文件编码编制规则(变更签证资料)。第二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1、为加强工程技术资

8、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导作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相应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2、隐蔽工程的隐蔽资料在隐蔽后3日内向监理部提交隐蔽验收资料,监理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工程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第三条工程经济资料的管理:经济资料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保证工程经济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第四条工程资料的形成和归档:1、工程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准确、系统性,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拒绝接受。2、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3、工程结束施工单

9、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资料。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第二条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监理部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驳点等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确认。第三条场地移交后5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

10、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授权一至两名专人收发文件,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第五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 7 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盖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第六条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第七条图纸会审:1、施工单位需要仔细阅读施工图,要对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进行核对,尽可能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整理,会审前交监理工程师汇总。2、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主持。3、图纸会审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

11、纸会审纪要,由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单位项目部进行审批。4、审批通过的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章。5、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统一发送各参审单位。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1、图纸会审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2、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3、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修改直至合格。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

12、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阶段布置)等。第九条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施工单位项目部上报自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依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是否具体、有效。2、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修改后重新履行本程序。3、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13、,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节点预付款预计支付计划等,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同意确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第六章工程材料(设备)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设备)应先进行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填报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材料价格需认价时同时填报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第二条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后,贴上样品批准标识存放在建设单位样品库房内,以备进货、验货之用。第三条部分材料(设备)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应积极联系供

14、货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考察认定供应单位。第四条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五条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六条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材料(设备)进场台帐记录,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

15、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作为存档资料。第七章工程测量管理第一条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第二条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如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测温仪器、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第三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

16、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第四条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基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监理部测量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第五条对于独基、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规划验线),填写资料经确认后备案。第六条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第七条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第八条施

17、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垂直度控制线测放,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确认。第九条建筑物沉降观测,建设单位另有合同;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由建设单位提供。第八章工程试验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工程试验员岗位。第二条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制作试块并做好试块上的标识记录,进行标准(同条件)养护。第三条现场制作的试块达到龄期后,送资质满足要求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

18、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留存。第六条凡需送检的原材、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第七条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第九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一条质量控制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要求。2、主体结构需达到阜阳市优质结构工程标准。3、竣工验收达到阜阳市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4、防水工程施工合格率达100%。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将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施

19、工图纸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查。第三条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四条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筑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五条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

20、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并做好浇筑记录。第六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第七条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及时填写质量验收表,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归档。第八条各分段验收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结构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请书;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请;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需办理机械拆除申请书;防水工程施工前办理基层交接单,抹灰前办理基层验收记录

21、等。第十条施工样板确认程序:1、施工实体样板确认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也可以同时请设计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确认或提供文字要求。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才能备料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

22、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2、样板确认的内容:主体阶段的分项样板(如: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构造柱等)。装修阶段的分项样板(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3、材料样板的确认:用于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必须按合同要求报送材料样板,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封存样品。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

23、供产品进行对样,实施比对监控管理。第十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一条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1、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提供基于指导现场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一式四份。2、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工作展开前14日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报送审批。3、监理单位监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呈报建设单位项目,经建设单位项目审核同意后执行。4、每月25号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月进度计划要求写明计划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同时计划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第二条进度控制要求

24、: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处理。第三条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情况下,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

25、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第四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第十一章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第一条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正确规范指令。第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料。第三条现场

26、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第四条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第五条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阜阳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筑)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第六条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夜间施工等工作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第七条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第八条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堆场及仓库

27、、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第九条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项情况的联合大检查,按规定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定于每个星期四下午2点。第十条每月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具体时间以每月通知为准。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备案登记证、准予使用证等。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或使用台帐,台帐登记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第十三条建筑垃

28、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第十二章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第一条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有关规定。第二条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施工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表、电表计量;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计算的负荷,负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内部协调

29、。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大量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未及时更换,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第四条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总包单位的总平布置要求进行驳接。第七条本项目用电、用水由总包方进行统一管理,监理单位监督 ;总包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专职电工必须常驻现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第十三章工程变更签证第一条本工程的工程变更签证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工程结算时统一支付。第二条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当现场发生合同以外工作内容时,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审计单位工程师进

30、行现场核实,隐蔽性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工程量确认(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之后办理现场签证单,并在事件发生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费用增加(减少)清单。请注意,未经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或事件发生14天后补办签证的,项目工程部将有权不办理后补手续;其发生工程费用一律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不得进入工程进度或结算价款。第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工程部将以零星委托的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通知单上的内容后14个工作日内(隐蔽性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建设单位统一的工程增减申报表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14天内提交工程费用报表给建设单位工

31、程部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确认增加价款。第四条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章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第一条施工总包制定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第二条施工总包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第三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

32、施工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第四条分包单位必须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五章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移交规定第一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审核并获取竣工资料进馆批文后,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

33、申请。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

34、、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二条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验收是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竣工综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房管等部门)验收后,按建设单位的售楼标准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组织物管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业主进行小业主交付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钥匙时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整改。验收提

35、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经验收各方确认并办理物业移交单。第三条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各类备案手续。第十六章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办法违约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接受以下处罚第一条人员管理1、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5000元进行处罚。2、施工单位对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的调整更换,必须

36、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处罚.3、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调整的将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进行处罚。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现场代表、总监同意的情况,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罚5000元。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5、项目经理、技术负贵人一个月缺勤5天或2个月累计缺勤10天的(包括节假日、 因工程

37、需要必须出勤日,病假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承包人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3年内不得进入界首市招投标。 6、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后,未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代替其工作的情况,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1000 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罚3000元。7、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每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检;如现场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按每人次50元进行处罚(同一人可累计处罚);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将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8、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谩骂、威胁行为,每次处罚

38、10000元。9、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殴打行为,每次处罚100000元;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第二条工程会议处罚条款:迟到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不参加会议也不请假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第三条工程文件管理1、未对所发文件(超过一页)加盖骑缝章,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2、施工单位拒绝签收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3、改动经济资料的真实性,此单资料不进行签证同时将按每单5000元进行处罚。4、未按时、按质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5、未提供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资料(PDF格式)

39、,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第四条施工准备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存在明显的抄袭和内容与本工程不符的情况,将按每份1000元进行处罚。2、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将按每份5000元进行处罚。第五条工程材料(设备)管理1、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设备与该条款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3、擅自使用检测复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同时将按每次10000元进行处罚。4、材料进

40、场未按要求,进行进场检查、确认的,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六条工程测量管理1、使用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过期的工程测量设备,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2、工程测量(检测)数据不真实,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第七条工程试验管理1、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取样、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2、试件、试块,未按规定制作、留置、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3、检测、检验、试验无(CMA章)报告,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第八条工程质量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

41、工期延误,由总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发出 2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总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拆除重建。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10000元。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的按10000元/项次。3.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3.2土方回填没分层夯实,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3.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及涨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

42、其它质量问题的,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通过,擅自修复,1000元/项次。3.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项次。3.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 1000元/项次。3.6防水工程不符合要求,1000元/处。3.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处。3.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处。3.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1000-5000元/处。3.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500-2000元/处。3.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10000-30000元。3.12粘贴施工(外墙面砖、地砖、

43、石材)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4、蓄意阻扰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500元。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罚款1000元。第九条工程进度1、未按时提交相应的进度计划,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2、未执行工程暂停令,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3、未按照进度计划

44、完成的,将按1000元/项次。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3、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

45、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 ,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4、现场使用小型手动机具,未按照要求接电的,按照私拉乱接处理没收机具并处罚500元/次。5、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一层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6、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

46、整 ,否则按照电缆数不规范整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7、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9、“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0元。10、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11、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12、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13、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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