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一、基本管理措施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2、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等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4、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5、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8、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2、。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二、高空建筑消防措施及要求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规范用火、用油、用气、用电,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和使用电气焊,对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保温材料、装修装饰材料严格把关。2、高层建筑是指8层楼、24米以上的建筑,100米以上的高楼为超高层建筑。这么高,水怎么喷上去?规定要求,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必须配置加压设备,还要不少于两台,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3、建筑物高度为24-40米的,加压设备要让水能够喷到60米高;40-
3、80米、80-120米时,相应的加压水泵应让水分别达到95米、150米,让水能够盖过火的高度。 4、水枪也有要求,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米。 5、工地内的水要足够多。多层(24米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立方米;高层(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要和工程的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6、住宅和厂房工地,每层都应设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防火费用也要专门列出来,保证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