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应急措施方案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二、预防办法和措施1、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幼儿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3、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工作。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7、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幼儿配备保险带。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三、应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报警。2、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内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3、处置乘车人员(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幼儿,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4、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