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人格和权利,因此,作为幼儿教师的我更加深刻了解幼儿的心理特点。人的高兴、悲伤、焦虑、恐惧、欢喜等心理现象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一种反应,情绪是在人的生理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孩子入园初期,将要接受母子分离与新环境适应的双重心理压力,这时,幼儿园老师应该特别关注这些刚入托幼儿给予他们母亲般的护理照顾,使幼儿尽量减少因母子分离而造成的痛苦与焦虑,逐渐对新的照顾者产生信任、形成依赖、排除内心的不安与彷徨。在新的环境中获得安全感,从而积极地情绪愉快的投入到集体活动之中,如果幼儿园的教师不能像妈妈那样对待孩子,甚至训斥、体罚、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和权利,那么必定会使孩子变得胆小、恐惧、呆滞。因此,幼儿园教师必须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应该注意让孩子从小就了解并知道人格和权利,使他们生活在一个和睦相互给予爱的环境之中,为幼儿良好的性格的形成提供有利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输送更多的品质优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