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对幼儿行为的正确评价幼儿是逐步从依赖成人对自己的评价到学会自我评价的,他们从成人的评价中获得对我的肯定或否定。因此,恰当评价对幼儿行为习惯和品德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主观笼统,有失公正的评价,常常会使幼儿丧失前进的勇气和向上的信心。那么,教师如何使自己的评价趋向正确,并使幼儿能从中不断地产生进取的欲望和向上的动力呢?首先,教师的评价要符合客观性的原则。在幼儿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评“好孩子”的情景:老师说:“xx这星期吃饭很乖,上课会回答问题,和小朋友也很友好,应该给他评好孩子。”再“民主”一些的做法,便是让似懂非懂的小朋友表决一下。这种面面俱到的评价,看似公正,其实是最容易伤害幼儿的。因
2、为教师费心挖掘那么几个“好孩子”,却忽略了大部分幼儿在同一时间里的努力。一个孩子也许在这一点上没有做好,可在另一个方面却进步了。而老师却在求全责备,对孩子的努力视而不见。孩子如果经常处在这样的评价之中,就会失去信心,甚至会不在乎地说:“我反正评不上好孩子的。”客观的评价,应该看到每个人的进步,对每个小朋友不同程度的进步都能给与恰当而及时的评价。这倒不是说给每个人都评上“好孩子”,那样的话,又是另一种表现得“不公正”了。正确的做法应该将目光顾及到每个孩子的发展与进步。比如说在小班阶段评小红花,只要孩子在某一方面进步,就应给与鼓励。一位小朋友主动扶起摔了一跤的同伴,就可发给他小红花。一位小朋友尝试着自己扣好了扣子,也可发给小红花;一位小朋友上课发言很积极,同样可以发给他小红花。小红花不应成为十全十美的标志,而是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表明的一种肯定态度,它能使幼儿不断感受到教师对他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