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洁人员考核办法办事处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是清扫保洁员工作考核的组织者,对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以考核成绩作为兑现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一、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二、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绩效工资,60分至80分发绩效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工资。(一)考核细则如下:1、保洁人员每日实现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或不上班,发现一次扣1分;2、上班期间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1分;3、上班期间不带清扫工具者扣3分;4、无故损坏工具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
2、1分;5、无故不及时完成工作人员所安排工作者扣2分;6、服从办事处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处扣1分。7、对道路污染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视而不见者,扣2分;2、保洁人员每天9:30前和19:00前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规定地点,做到全天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二)出勤考核标准1、保洁人员由办事处统一管理;2、保洁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办事处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矿工处理,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请3天;3、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累计三天予以辞退;请病
3、假以医院开具的证明为准,每月累计请假10天,或累计30天的,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将予以辞退,原则上不予许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要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上级申请批准后方可,且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找其他人代替。4对无故不请假、脱岗、影响正常工作的。累计三天,将予以辞退。三、日常考核管理制度(一)不定期抽查办事处将分区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将保洁人员的抽查考核情况报管理负责人进行汇总。(二)考核细则1. 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绩效工资500元为基数,每1分为5元。2.清扫保洁考核标准(1)路面清洁不到位,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污泥积水,一处扣1-2分,连续5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
4、2)道路沿街坎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一处扣1分,连续2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3)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纸屑、塑膜、烟盒、烟蒂、塑料废弃物等,每处扣1分;(4)道路红线外两侧100米视线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5)人行道杂草清除不及时,一处扣1-3分;(6)未按时完成普扫任务,扣1-3分;(7)清扫保洁垃圾未按规定清倒,反倒入绿化带、果皮箱、收水井、地块内、墙角、过水槽及其他禁倒场地,一次扣1-3分,路面、绿化带有小堆小点垃圾不及时清除,一处扣1-3分;(8)果皮箱未及时清掏,溢出桶沿边,一个扣1分;(9)责任垃圾收集箱体周边不清洁,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体满后,不及时报拉,造成满溢扣1-2分;(10)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牛皮癣、小广告,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一次扣2分。(11)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