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 第一节、外交特权和豁免 第二节、领事特权和豁免 第三节、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的特权和豁免2第一节 外交特权和豁免 一、外交关系和使馆概说 二、外交特权和豁免 三、使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五、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3一、外交关系和使馆概说n外交关系在广义上主要是指国与国之间为了实现各自的对外政策,通过互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和通过参加国际组织等各种形式的外交活动进行交往所形成的关系。通常所称的外交关系则是指国家互相在对方首都设立使馆并通过它们进行交往的关系 (一)外交关系和使馆的建立 (二)使馆的职务 (三)使馆的人员4二
2、、外交特权和豁免(一)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根据(二)使馆特权和豁免(三)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四)其他人员的特权和豁免(五)使馆人员及其家属在第三国的地位 5 2006年2月因丹麦报纸刊登的漫画据认为是对先知穆罕默德的亵渎,叙利亚示威者焚烧丹麦使馆6三、使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一)使馆馆舍不得以与使馆职务不相容的方 式加以使用(二)尊重接受国的法律和规章(三)不干涉接受国内政7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上面已指出,为了保障接受国的利益,防止外交特权和豁免被滥用,维也纳公约根据大多数国家的做法,规定了宣告使馆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和宣告使馆其他人
3、员为不能接受(not acceptable)这种程序。8五、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人员,自其进入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之时起享有这种特权和豁免,已在该国境内的,自其委派通知接受国外交部门之时开始享受。享有特权与豁免人员的职务如果终止了,这种特权和豁免通常于该员离境之时或听任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终了时停止;而且,即使有武装冲突情事,也应继续有效至该时为止。对于以使馆人员资格执行职务的行为,豁免应始终有效。9第二节 领事特权和豁免一、领事制度概说 二、领事特权和豁免三、领事馆和享有领事特权 和豁免人员的义务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五、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10一、领事制度概说n领事是一
4、国为了实行其对外政策,经另一国同意派驻在该国一定地点,以便在该国一定区域内执行领事职务的人员。领事关系法渊源的一个特点是存在着关于领事关系的大量双边条约。(一)领事关系和领事馆的建立 (二)领事职务 (三)领事馆的人员11二、领事特权和豁免n使馆和领馆起源不同,职务也有区别,因而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也有相当多的差别。领事特权和豁免分为领馆的和领馆人员的。(一)领馆的便利、特权和豁免 (二)领事官员及其他领馆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三)领馆人员及其家属在第三国的地位12三、领事馆和享有领事特权和豁免人员的义务 领馆、领馆人员和其他享有领事特权和豁免的人员,其行为和活动必须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
5、则和规则,对接受国负有以下义务13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 为了维护接受国的利益,防止领事特权和豁免被滥用,1963年维也纳公约规定了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的程序14五、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n1963年维也纳公约第55条规定的各类人员的特权和豁免的开始和终止。n领馆人员的职务如果终止,其本人的特权和豁免以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或私人服务人员的特权和豁免,通常应于各该人员离接受国国境时或者离境的合理期间终了时停止,以在先的时间为准。15第三节 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的特权和豁免 一、概说 二、联合国和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及其官员的特权和豁免 三、常驻使团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四、临时性代表团及其人员的特权
6、和豁免16一、概说n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都具有法律人格,也都应享有为达成其宗旨和履行其职务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联合国宪章第105条的规定。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也有相似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来看,联合国以及各专门机构的特权和豁免的根据似主要是职务需要。n联合国和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及其官员,以及它们的会员国的代表的特权和豁免,是由一系列公约和协定予以具体规定的。17二、联合国和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及其官员的特权和豁免n联合国和联合国各专门机构本身所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总的说略低于使馆所享有的,但在一些基本方面大体上达到职务需要标准,并有其特点。n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的官员所享有的特权和豁免内容。18三、常驻使
7、团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常驻使团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一般是在有关国际组织同东道国订立的关于会所的协定中规定的。19四、临时性代表团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n派到这些国际组织的临时性代表团包括参加这些国际组织各机关或各委员会的活动或出席这些国际组织召开或主持下举行的会议的临时性代表团。这种代表团除团长外可以包括其他代表、外交人员、行政和技术人员以及服务人员。n这种代表团所享有的便利、特权和豁免一般低于使馆。20参考书目1 B.森:外交人员国际法与实践指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2 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3 Hardy,Modern Diplomatic Law,1968.4 Denza,Diplomatic Law,1976.5 新中国领事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