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寡头垄断寡头垄断 寡头市场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市场结构。每家厂商的产量和价格的变动都会显著地影响到本行业竞争对手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每家厂商必然会对其他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变动作出直接反应,他在作决策时必须考虑其他厂商的决策,同时,他也要考虑自己的决策对别的厂商的影响。古诺模型古诺模型 古诺模型的前提假定 古诺模型的求解古诺模型的前提假定:(1)A、B两家寡头厂商生产同一种产品。(2)两家厂商的生产成本为零,边际成本当然也为零。这是为了简化论证说明。(3)两家厂商面对相同的需求曲线,且需求曲线为线性。(4)推测对手的产量不变,然后按利润最大化的原则进行生产。(天真假定)PQD=f(P)Q1234a1
2、1*1/2 1/nb1(1-1*1/2)*1/2 (1-1/n)*(1/n)=1/n-1/n2a2(1-b1)*1/2 (1-1/n-1/n2)*(1/n)=1/n-1/n2-1/n3b2(1-a2)*1/2 am 1/n-1/n2-1/n3-.-1/n(m+1)=(1/n)/(1-(-1/n)=1/(n+1)=1/3bm 1/(n+1)=1/3寡头厂商的数量为n,每个寡头厂商的产量为市场总容量1/(n1)行业的均衡常量1/(n1)abQQ市场供给量 Q=需求函数 P=a-bQabQQ需求函数 P=a-b()0aabaQb QQa-2 b0baQbQa-2baaabaPQQQQa-b()00a
3、bbaQb QQb Qa-2 ba-2 b0,/abQQa b0,/abQQa bQaQba/ba/b(a/3b,a/3b)0,/abQQa b斯威齐模型斯威齐模型(弯折的需求曲线模型)美国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于1939年建立的。它解释了在寡头市场上厂商之间打价格战,最终两败俱伤的现象。该模式将从理论上说明,在寡头垄断下,产品的价格比较稳定,一旦厂商规定了产品的价格,就不轻易变动。基本假设 对应于一个特定的价格,一家厂商如果提价,别的厂商一般不会跟着提价,但一家厂商如果降价,别的厂商一般就会跟着降价。根据这样的假设,个别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在当前的价格产量水平上出现了弯折点。ddPQMRdDDMR
4、DE卡特尔卡特尔(正式串谋正式串谋)占据同一市场的少数几家厂商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在一定情况下,往往会达成协议,这样卡特尔就形成了。卡特尔是一种正式的串谋行为,它能使一个竞争性市场变成一个垄断市场,属于寡头市场的一个特例。卡特尔以扩大整体利益作为它的主要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卡特尔内部将订立一系列的协议,来确定整个卡特尔的产量、产品价格,指定各企业的销售额及销售区域等。例:设某一工业中有两家公司,每家的利润取决于它自己的产量及其竞争对手的产量。1241122228;2302322219 、如果每个企业都不遵守卡特尔协议,并假定另一个企业对它的产量决定不作出反应,在选择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产量时
5、,产量及利润应各为多少?解: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将设定自己的利润对自己的偏导数等于零。即:1124210,112;2230620,25;因此,将1、2分别代入、式得:186,242,12128、如果两家公司共谋决定他们的产量水平,使他们共同的(总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其两家的利润和产量又将如何?解:现在的目标函数为:122211230252217 令:10;20 则:111,23,1117,232,149卡特尔成功要有两个条件(1)一个稳定的卡特尔组织必须要在其成员对价格和生产水平达成协定并遵守该协定的基础上形成。(2)垄断势力的潜在可能。(这是卡特尔成功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合作的潜在利益是大的
6、,卡特尔成员将有更大的解决他们组织上的问题的意愿。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 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 经济学家只反对一种垄断,那就是政府管制所造成的。“这个国家的整套反垄断法,是经济无知和冲动的大杂烩。”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艾伦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艾伦格林斯潘格林斯潘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 “反垄断法本来是用来对付垄断者高价格、低质量的行为的,但是现在情况恰恰相反,消费者前所未有地享受着不断降低的价格、以及不断提高的质量。一些竞争对手,日子越来越难过,便转而向政府寻求行政帮助。最近政府几宗针对微软、英特尔、Visa与万事达卡的
7、反垄断诉讼,始作俑者都不是消费者,而是被告企业的竞争对手。这个现象令人忧虑。自由竞争才是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呼吁有关当局撤消那些证据不足的反垄断起诉。”240位经济学家给总统的公开信位经济学家给总统的公开信 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强烈批评“无论是法官还是立法者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断定一个企业到底是推动了竞争还是抑制了竞争。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 “多年来,我对反垄断法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刚入行的时候,作为一个竞争的支持者,我非常支持反垄断法,我认为政府能够通过实施反垄断法来推动竞争。但多
8、年的观察告诉我,反垄断法的实施并没有推动竞争,反而抑制了竞争,因为官僚总舍不得放弃调控的大权。我得出结论,反垄断法的害处远远大于好处,所以最好干脆废除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我赞成竞争,所以从来不反对以竞争的方法去争取垄断。微软官司的法官公布他的见解后,好些人大声拍掌,尤其是那些曾经与微软竞争的败军之将。我认为这些人不明白市场,不明白竞争,更不明白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怎样的一回事。说来不容易相信: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完全没有法律的,永远都是武断,很有点乱来。”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 垄断产品定价 没有足够安全或经济理由支持垄断行业 成本定价法:愚蠢而懒惰的方法 边际产品递减 成本信息不完全 缺乏激励因素 控制价格和激励创新 开放与管制 汽车行业 彩电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