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纳税信用工作的开展与信用工作的开展与应用应用2018.8.24纳税信用评价的含义、评价时间、政策依据纳税信用激励措施、惩戒措施、政策依据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概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纳税信用扣分指标、直接判级指标、级别界定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PART 01PART 02PART 03PART 04对未参评或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申请方式纳税信用评价异议处理目录/Contents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概念PART 01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概念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其中M级为2018年新增级别。纳税信用管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政策依据1.国
2、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参评范围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2017年度起新增核定征收企业、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评价时间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评价周期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概念占比1.61%占比32.59%占比14.39%占比4.01%占比47.4%ABMCD2017年度评价情况(截至2018年8月)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PART 02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
3、告2014年第48号指标明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动态调整、部分评价指标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新增M级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外部信息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主要是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主要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外部信息主要通过税务管理系统、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或者媒介等渠道采集。通过新闻媒体或媒介采集的信息应核实后使用。税务内部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
4、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2个一级指标。指标信息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2种方式评定信用级别年度评价指标得分直接判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5、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
6、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得分为40-69分存在直接判D指标或得分低于40分得分为70-89分,或得分89以上存在不能评A指标得分为90分及以上ABMCD10%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
7、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信用评价具体规定上一评价年度按照评价指标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本评价年度保留D级评价,次年不得评为A级。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对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需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调整其相应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直接D关联D纳税信用动态调整D级评价的保留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评
8、价为D级(简称关联D)。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PART 03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公告普票出口管理取消认证绿色通道增票(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4)3连A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6)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5)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评为出口管理一类企业的A级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便利措施(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发改财金20161467号对A级纳税人实施41项联合激励措施(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对通过绿色通道服务
9、取号的纳税人提供涵盖全部大厅业务、覆盖全部受理窗口、贯穿整体工作时间的快速办理服务 在点击“3连A通道”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扫描网上办税服务厅企业身份二维码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取号。进入“嘉定税务”微信公众号便民办事网上税务局,登陆后可查看网厅身份二维码,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验证更快捷喔。嘉定区税务局开通3连A绿色通道服务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01020304简并发票领用次数。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纳入“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税总发201756号)纳入
10、发票专业配送试点企业范围。(嘉定)B级纳税人相关激励措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M级纳税人C级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
11、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1.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惩戒措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出口企业
12、,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出口退税相关管理措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第九条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发票发售相关管理措施目前仅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未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发票认证相关管理措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
13、税2015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三项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管理措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二)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三)以
14、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六)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七)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八)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强化税务管理对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阻止出境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15、满未逾五年的当事人,由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限制担任相关职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对当事人在确定土地出让、划拨对象时予以参考,进行必要限制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 2798号)纳税信用评价异议处理PART 04纳税信用评价异议处理进入上海市网上税务局点击“企业档案”进入“登记信息”纳税信用级别查询纳税信用评价异议处理1234申请时限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办结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或提供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办理前提因不参评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申请材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