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行为,是发生在学校情境之中、一个或多个学生对另一个或多个学生故意施加的伤害行为,且对被伤害方的身体、心理、财产等方面造成了损害。在故意伤害性之外,另有两项特点使欺凌有别于一般的攻击行为,即力量不均衡性和重复发生性。前者指欺凌者通常在身体力量、人数、或人际关系等方面上处于优势地位,受欺凌者在受到欺凌时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换言之,欺凌是指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对力量相对弱小或处于劣势的一方进行的攻击,通常表现为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以强凌弱。后者指受欺凌者在一段时间内重复性地遭受来自另外一个或多个他人的攻击。然而我国一些研究表明,重复发生性只体现在一部分欺凌事
2、件中,可能并非不是欺凌的必备特点。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除了有上述的特点之外,校园欺凌本身对他们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从被欺凌者的角度讲,根据美国2014年美国精神病学研究杂志调查学生时代被欺凌的经历阴影可能会从少年持续到中年。他们性格比常人更加容易焦虑,自卑敏感,更有甚者在日后的成长中会出现自残,自杀等行为。还有的会产生反社会倾向,日后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从欺凌者的角度讲,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欺凌者在日后比常人更加具有暴力倾向,比常人更加具有攻击性,而犯罪率也高于一般人。即使再成家之后,制造家庭暴力的几率也会高于普通人。校园欺凌的类型有哪些?对欺凌的类型有很多分类标准,如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分
3、为直接欺凌(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间接欺凌(关系欺凌);按照起因将欺凌分为主动性欺凌和反应性欺凌。此外,随着当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也成为一种新兴的欺凌类型。(1)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关系欺凌身体欺凌(physical bullying)是指欺凌者一方利用身体动作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包括打、踢、推、撞以及抢夺、破坏物品等。言语欺凌(verbal bullying)是欺凌者一方通过口头言语形式直接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包括骂人、羞辱、叫取外号、嘲讽等。关系欺凌(relational bullying)是欺凌者一方借助第三方而对受欺凌者实施的
4、欺凌,主要包括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社会排斥等。(2)主动性欺凌和反应性欺凌这是按照欺凌者的意图进行的划分。主动性欺凌(proactive bullying)是指个体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他人主动发起的欺凌,大多欺凌属于这种情况。与之对应,反应性欺凌(reactive bullying)是指欺凌者事先受到了被欺凌者激惹或挑衅。(3)新兴的欺凌类型网络欺凌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具有相对优势的个体或群体借助于现代网络交往方式或媒介(如短信、电话、邮件、照片/视频、聊天室和网站)有意实施的指向特定对象的可能产生持续性伤害的一系列侵犯行为的总称。主要包括人肉搜索(Cyb
5、er manhunt)、网络诋毁(cyber-denigration)和骚扰(cyber-harassment)等。(关于网络欺凌,本站另有详细介绍)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1.保持镇定。2.求救,向
6、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
7、时刻进行自保。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及指导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8、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
9、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
10、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2016年11月30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抵制校园欺凌抵制校园欺凌让每个让每个人人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既不要做施暴者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做受害者也不要做受害者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努力对校园欺凌说不!对校园欺凌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