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为加强医院医疗装备规范化管理,科学规划医疗器械设备配置方案,加强大型医疗装备采购可行性论证,充分发挥医疗装备最佳使用效益,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医院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负责指导论证审核医院医疗装备发展规划和学科专科设备购置方案,督导医学装备科学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二)委员会组织1.委员遴选条件(1)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热心委员会工作,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努力学习进取,善于团结和联系各类医务人员。(2) 熟悉国家和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医学装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风严谨,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医学装备理论基础知识,熟悉并负责本
2、部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工作,能对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建言献策。(3) 身体健康,坚持日常工作,能够积极完成本委员会交办各项任务。(4) 专业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2-3 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副院长、医学工程科主任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护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学工程、临床及护理、医院感染防控、医保、信息等专业人员担任,委员任期3 年,由医疗管理部门推荐,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合理专业配置与年龄梯次,并报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三)会议制度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会议 1 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需
3、2/3(含)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要经到会委员 2/3(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四)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管理。2. 研究论证和审核医院医疗装备规划,落实指导和监督规划、计划实施参与医院医疗装备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3. 根据医院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与推进全院医疗装备管理工作,为院长办公会理事会(董事会)及时反馈情况,提供医疗装备建设决策咨询意见。4. 参加大型医疗设备需求及使用价值评标、议标论证审定,组织对拟购置医疗设备技术评估论证。5. 督促医疗装备使用科室定期开展在用医疗装备质量检查和计量检定。6. 组织临床
4、申请使用新引进医疗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论证。组织拟淘汰大型医疗设备论证审定。7. 分析评估医疗装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监测识别使用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使用安全事件。一般每半年组织1 次,提出改进指导意见。8.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掌握有关医疗装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的基本知识,向患者开展安全使用医疗装备的宣传教育。9. 研究解决医院其他有关医学装备管理重要事项。(五)委员权利1. 独立履行职责并对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2. 对医院医学装备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3. 参加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六)委员义务1. 按时参加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科学公正态度参与议题讨论和决议表决。2. 对有关议题和决议保守秘密,不得泄露需要保密的重要事项。3. 与委员会讨论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回避。4. 不得接受决策咨询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馈赠,不得与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非工作接触。5. 向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6. 收集医学装备发展信息,征集意见建议,整理后提交委员会参考。7. 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提高咨询管理水平和能力。8. 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委员会各项决议。(七)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学工程科或相关功能科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