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内部退养人员返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内部退养人员返聘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需要返聘的内退人员,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和管理制度自行办理。第三条、返聘原则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的原则。各单位返聘人员必须是工作需要,返聘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的代 替人选。2、坚持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返聘内退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具有从事返聘工作岗位的丰 富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3、坚持“严审严控,择优聘用”原则。用工单位与内部退养人员均需满足返聘条件,方可返聘。用工单位不得返 聘内部退养人员从事普通劳务岗
2、位。4、坚持自愿的原则。返聘内退人员必须尊重本人的意 愿,在本自愿的前提下聘用。第四条、返聘的范围和条件1、返聘人员的范围:内部退养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技能操作人员、确因施工现场需要 返聘其他具有特殊专长作用的人员。2、返聘人员的条件: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必须是在多年从事基层管理岗位和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业务 管理和技术水平。3、需要返聘的岗位为关键技术岗位或特殊工种、紧缺 工种。第五条、返聘程序1、各单位急需返聘的人员,在征求返聘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提出返聘意见和建议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 准。2、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聘用内退人员, 发现一名罚款 1
3、0 万。第六条、返聘人员薪酬待遇1、经公司批准,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其工资按临时 工待遇执行,由聘用单位负责以临时工形式发放临时工工资,其工资标准高限为 3500 元/月,下限为 1800 元/月。2、内退返聘人员内退工资在机关正常发放。3、在此之前,返聘人员的工资按照正式职工工资标准发放的,同时又领取了公司发放的内退工资的,从 2010 年1 月起由公司扣回。4、内退人员的各种待遇按照临时工标准执行。第七条、返聘人员管理1、内退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负责考勤、考核、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与公司员工管理部门 共同管理。2、内退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与义务,服从大局,服从聘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岗工作。3、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返聘、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工作,返聘期满后,需要继续返聘的要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 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第八条、附则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二 0 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之前下发的办法废止,之前与返聘人员签订的合同,如不符合本办法的,必须进行更改,并从二 0 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二 O 一一年五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