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目 录一、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三、安全生产费用制度2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五、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4六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七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八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7九 风险评价制度7十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一)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9(二) 隐患建档监控制度10(三) 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11(四)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1十一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2十二 变更管理制度13十三 事故管理制度14十四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6十五 消防管理制度18十六 仓库安全管
2、理制度21十七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2十八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22二十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25二十一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7(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7(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0(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4(四)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9(五)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1(六)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4(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6(八)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7(九)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1二十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4二十二 检维修管理制度56二十三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56二十四 承包商管理制度57二十五 供应商管理制度59二十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0二十七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61二十八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62二十九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2三十 自评制度63三十一 安全检查制度63三十二 电气管理制度64三十三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65三十四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5三十五 工艺管理制度66三十六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66三十七 隐患排查分析制度67一、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第一条 由安环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第二条 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安环部收集整理。第三条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应及时报送安环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第四条 登记与识别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3、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安环部长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第五条 更新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2、安环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第六条
5、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1、安环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3、安环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环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第七条 相关记录1、 法律法规清单;2、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增加频次
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参加,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或主任委托其他人主持。第二条 相关记录1、 会议签到表;2、 会议纪要。三、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第一条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当年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
7、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能挪作他用。第四条 财务人员负责汇总安全生产费用台帐。第五条 相关记录1、 安
8、全生产费用台账。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 安全考核情况及时下发至各部门,财务部依据安全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第三条 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环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实施奖励。第四条 相关记录1、 安全生产奖惩台账五、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第二条 仓储部负责组织对现场作业活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或修订。第
9、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第四条 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2、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3、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4、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安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5、公司安环部至少每三
10、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第五条 相关记录1、 评审签到表2、 评审表六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 安环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和班组制定各自月度安全活动计划。第二条 安环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部门负责人负责对进入本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班组长负责对进入本班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环部负责制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第三条 本公司内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接收部门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进行岗位调动,由接收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1、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半年以上(含半年)者,应进行部门、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第四条 外来人员在学习公司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活动;进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时,须由安环部指定专人陪同;安环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并保存教育记录;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按承包商管理制度执行。第五条 安环部负责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复审,并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第六条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之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第七条 各部门应该每月开展1次部门安全活动,活动不少于2学时;班组应该
12、每月开展2次安全活动,活动不少于1学时;部门负责人要每月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总经理每季度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第八条 安环部每月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一次检查。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第十条 相关记录1、 安全活动记录;2、 培训教育记录;3、 签到表;4、 年度培训教育计划;5、 月度安全活动计划;6、 员工培训教育档案;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七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第二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
13、制度对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第三条 安环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提醒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复训。安环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第四条 相关记录1、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八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班组应制定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安全活动。第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第三条 总经理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部门负责人要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第四条 安环部负责每月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第五条 相关记录1、 月度安全活动计划;2、 安全活动记录。九 风险评价制度第一条 风险评价的范围:
14、1、新、改、扩建生产、储存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原料的投产、运行等阶段;3、公司的常规活动(如正常的生产、上班、销售等):4、公司存在的非常规活动(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临时性用电、抽堵盲板、吊装、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如跑、冒、滴、漏、动火、维修等);6、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如客户、承包商、供应商、访问人员等);7、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如化学品包装、运输过程、加料、出料过程等);8、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设施、叉车、劳动防护用品等);9、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如旧
15、设备的拆除、清洗、新设备的安装等);10、公司周围环境(如公司四周的道路、相邻企业的情况等);11、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如雪、雷电、雨水、地震、风、高温、低温等)。第二条 风险评价的频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重大危险源每2年进行专项评估、涉及剧毒品每年进行专项评价,公司每3年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第三条 风险评价的程序:组成风险评价小组危险因素识别提出安全控制措施归档。风险评价亦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公司进行。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批准重大职业健康风险、重大隐患控制措施。安环
16、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各部门参与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隐患排查工作。第五条 风险评价可采用的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第六条 风险评价应进行记录(见附件风险评价记录)提出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提交风险评价报告。第七条 公司制定风险培训制度(培训教育人员为公司的相关人员:见风险培训记录表),主要使公司各位员工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加安全生产的觉悟。使公司管理人员提供政策水平,使他们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第八条 相关记录1、 危险源清单;2、 重大风
17、险清单;3、 作业活动清单;4、 风险培训记录表。十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公司安全目标,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制定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 仓储部每日对罐区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二、 公司每月对全厂范围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根据隐患类别做出相应整改决定,并做好相应登记。三、外聘专家每两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查找全厂范围内隐患。四、分级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分为:部门排查、公司排查、外聘专家排查三级。五、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一)部门排查1、排查的内容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等中小安全隐患。2、排
18、查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二)公司排查1、排查的内容公司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出现的缺陷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中等安全隐患。2、排查要求公司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三)外聘专家排查重大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等隐患。六、隐患分级制度根据查出的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对其进行分级,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整改技术难度大、投资大的隐患,属公司负责整改;B级:整改技术难度不大,仓储部门(单位)可以满足整改所需条件的隐患,属仓储部门(单
19、位)负责整改;C级:班组负责整改的隐患。(二) 隐患建档监控制度根据我公司的特点,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地点及分类如下:1、液碱和盐酸具有腐蚀性。2、储罐较多,库存量大。对于上述三点,本公司分别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如下:一、加强各类安全检查,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二、作好重点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对重大危险源落实监管责任人,并进行重点监控。三、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自查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部门不能整改的,报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并作好登记。四、作好换岗、复工人员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安全操作技能,强化岗位劳动纪律,作好相关记录。五、加强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教育,做
20、到持证上岗。(三) 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本公司的重点部位在日常检查中必须做到一下“十必查”。一、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储存物料“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五、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六、公司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七、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
21、、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八、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九、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十、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四)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广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保护公司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职能科室:安环部4事故隐患分类:4.1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
22、象。4.2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未经同意擅自调班连班、及串岗离岗、上班睡觉等现象。4.3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4.4槽罐出现异常情况4.5各类电器、电气线路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发生不正常情况。4.6各类受限作业的违章情况。4.7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各类违章违纪。4.8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5报告:凡发现上述隐患以及其它不正常情况的人员,应及时阻止该现象或行为,并及时向安环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6、奖励:凡发现各类隐患并能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经核实,根据隐患的性质及可能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公司将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出给予50元以上不等的
23、奖励,奖金额由安环部初定,经安委会主任批准后给予发放。十一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环部同意;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6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第七条 相关记录十二 变更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等应执行变更程序。第二条 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人
24、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2、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审核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5、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6、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第三条 相关记录1、 变更申请表;2、 变更验收表。十三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
25、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伤亡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有:(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二条 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第三条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成立生产、设备、技术、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2、各部门单位应
26、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3、对一般事故,部门应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环部备案。4、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5、防范措施的内容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
27、安全行为。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第四条 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五条 事故处理1、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单位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3、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a)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b)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8、。c)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4、由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5、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6、事故处理后,安环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职工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第六条 事故结案归档与统计1、事故处理结案后,安环部应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
29、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2、安环部负责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3、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第七条 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1、事故中造成重伤人员,由总务部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2、总务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八条 相关记录1、 事故处理台帐2、 事故调查报告十四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1、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2、化学品仓库要保持良好的
30、通风条件。3、原料及成品罐区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罐区内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4、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5、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设计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并装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防雷防静电装置。6、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等安设施。7、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
31、警器。8、因工艺反应物料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等装置。9、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10、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11、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12、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13、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1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
32、类物资。15、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第二条 动火、用火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三条 消防组织与设施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并设有兼职义务消防队。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
33、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十五 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负总责。第二条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禁火区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
34、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第三条 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第四条 发生火灾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报告。第五条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公司负责,公司行使监督检查权。第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安环部、部门、班组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第七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1、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 ,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2、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第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1、生
35、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2、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3、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第八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5、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
3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6、危险品生产区域、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7、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第九条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3、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十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
37、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第十一条 消防奖惩制度1、处罚: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a)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公司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b)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c)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
38、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d)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2、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a)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b)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发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c)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十六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2、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本公司暂无剧毒物品)3、仓库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4、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5、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罐区,必须进行核查登记。相关记录1、出入
39、库台账十七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第一条 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第二条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按公司规定巡回检查。第三条安环部组织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第四条 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五条 相关记录1、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2、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控情况表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设施及检查、检验情况一览表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及检查、检验情况一览表
40、十八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生产设施的建设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第二条 设备采购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
4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第三条 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的使用1、制造部应建立公司生产设施及安全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2、安全设施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3、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4、制造部制定生产设施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计划,且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5、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6、制造部和安环
42、部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第四条 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1、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4、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5、特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第五条 生产设
43、施的维护保养1、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a.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c.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d.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2、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报主管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3、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生产设施做到: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4
4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第五条 工艺安全1、岗位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信息以及设备信息等。2、制造部、营业业务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3、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4、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a)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b)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5、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
45、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第六条 相关记录1、 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2、 安全设施台账;3、 生产设施检维修计划。二十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
46、入使用。第二条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环部保存。第三条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4、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第四条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使用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2、使用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位置、检定期限。第五条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