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调动管理制度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调度管理制度gdqb/zd-02-16a/0一、目的意义为加强公司车辆调度管理,保证车辆安全、经济、有效运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二、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安全、经济、合理使用车辆,分级负责。三、适用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小车班车辆调度。四、车辆调度规定(一)坚持从安全、经济高效和有序运转出发搞好车辆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的用车需要。(二)车辆调度的原则1、车辆调度必须首先做到安全用车的原则,车况及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状态。2、车辆调度应做到经济、合理的使用原则,该用时用好,可用可不用
2、的尽量不用,能合并调运的,不分开进行。3、分级负责。根据车辆类型及使用范围实行分级调度、分级管理。(三)车辆调度的职责权限1、公司非生产、非工作用车及驶出宜宾市区外的生产、工作用车应经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副总经理)有权在工作需要时直接调用小车班的车辆,但事后应尽快通告总经理工作部。2、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副主任)对车辆的调度负管理和协调责任。3、宜宾市区内的生产、工作用车,且用车时间不超过半天的,可由用车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小车班,由小车班调度协调安排。(四)车辆调度的办理1、正常情况下,首先由用车单位提前1天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部门领导和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总经理工作部接申请后,按
3、职责权限签署调度意见交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调度通知要求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并留存派车单备考。2、突发性用车办理。用车单位应通过电话向总经理工作部提出用车申请、总经理工作部接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度意见、电话通知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根据调度通知要求安排车辆,之后应及时逐级补办派车单。3、遇有特殊情况,如生产抢险、员工伤病抢救等,用车单位可口头向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副主任)申请,先用车后补办手续。(五)禁止用车单位超出申请用车范围使用。(六)非生产(工作)用车,用车单位(或个人)应承担油费、过路(桥)费及驾驶员出车费,
4、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五、批准及实施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六、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部门本规定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附件1: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小车班派车单20年月日第二篇:车辆管理制度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促进节能降耗,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机关及各下属企业。二、职责集团办公室主任对机关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调度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企业对企业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下属企业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三、派车原则根据公务的先急后缓原则,合理、集中调度车辆,严禁公车私
5、用。(一)渔关至宜昌,渔关至武汉,渔关至五峰县城交通便利地,原则上坐客车,确有急办公务的,办公室请示领导后派车。(二)到马渡河、煤矿等交通不便地,可考虑派车,但应相关部门核准后集中安排。(三)特殊情况要派车,报董事长批准。四、上岗及调度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上岗。(一)集团公司机关所有车辆实行一司机一车,固定专人驾驶。集团公司小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主要领导执行公务使用;特殊情况调用车辆,经请示董事长同意之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二)车辆调度实行出车通知单制度,出车通知单由办公室填发,驾驶员出车实行“两证一单”制度(驾驶证、行驶证、出车通知单),做到持证上岗。(三)部门用车,由用车人填写用车
6、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或董事长签字同意,交分管主任安排车辆。(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外单位借车,经董事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借车时,驾驶员同车借出。(五)驾驶员不能正常出车,必须事先请假,因特殊原因用车,须经董事长同意。(六)车辆不出车时,必须统一停放在集团公司楼下,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五、维修保养(一)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提出维修项目,并向办公室报告,由其开据车辆请修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驾驶员方可到本单位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二)车辆外出发生故障,需要修理,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并请用车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三)车辆大修
7、由办公室提出书面预算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到本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数额较大的,由办公室书面报告董事长批准后维修。(四)车辆保养、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检查,保证维修质量,部件更换的,须带回旧件交办公室核实。六、费用管理维修费、油料费、过路费(含停车费、洗车费)实行定额管理,办公室权衡掌握、综合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车辆年检费、保险费,实行预算管理。由办公室及财务负责人按规定办理。车队、财务分别建立各车辆的费用登记台账。(一)维修费。车辆维修完工后,驾驶员必须对维修清单(配件名称、数量、价格、工时费等)核实后签字。指定单位维修厂每月15日带车辆请修单和驾驶员签字后,维修清单到办公室处审核
8、登记后开据票据,交财务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字结算。车辆在外维修的,报办公室请示董事长同意后,由驾驶员现金结账,凭发票、维修清单按程序报销。(二)油料费。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中国石化”加油卡(ic卡),驾驶员凭加油卡在各地“中国石化”加油网点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支付现金加油。润滑油根据车辆实际需配添加。(三)过路费、年检费由驾驶员负责办理,按程序核销。其它费用由财务、分管主任负责办理。七、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行车准备。检查车辆的车况;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带好各种相关证件。(二)各车辆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灭火器
9、、防盗器、警示牌、防滑链、三角木等)。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三)执行“七不准”方针。不准酒后开车、不准无证开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准开英雄车、不准开疲劳车、不准私自出车。(四)驾驶员要保证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即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在10分钟内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车队队长,办公室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若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由驾驶员承担50%以上的经济责任。(五)办公室与驾驶员签订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车队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与培训,增强驾驶
10、员安全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六)法定假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三交一封”(即交钥匙、交行驶证、交加油卡、定点封存车辆)的规定,值班司机除外。八、奖惩规定(一)驾驶员长期不保养车辆,造成严重机械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的50%,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二)违反“七不准”规定的,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的安全奖,两次以上(含两次)作待岗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三)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款和延误年检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四)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借故不出车的驾驶员,办公室将车钥匙收回,停止其驾驶工作。九、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生效。第三篇: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
11、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用车行为,为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规范行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1、局内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公务用车。2、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及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和驾驶员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局纪检组负责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督查。3、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不得私用,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确需因私用车,需经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4、实行集中停放车制度,并坚持派车签到制,确保安全行车。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和乘车领导共同选定安全停
12、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伤或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全额赔偿。节假日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局停车场车库内。5、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统一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内加油。购油支出发票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公务用车按照车辆型号到定点维护点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包括修理、装璜等,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车辆维修后,定点维修厂家将维修发票、定点维修、装潢结算明细单等报办公室审核、登记,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公务用车出差(县外)途中发
13、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7、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凡违反“六条禁令”的,要从严进行查处,并做出相应处罚。(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6)严禁参与赌博。第四篇: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公司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车辆由后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先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后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二、车辆使用按轻、
14、重、缓、急统筹安排;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三、外单位或个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出车;四、严禁将车辆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他人;五、司机对后勤部的工作安排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六、其他部门用车,先申请,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七、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到公司,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八、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柏久如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九、销售使用车辆规定:一台机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收款、送发票均不安排车辆;十、商务建立车辆出车台帐(车辆行驶记录表),每月核对一次,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十一
15、、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保持车辆干净,确保正常使用;十二、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十三、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十四、司机所驾驶车辆发现故障要及时检修,不会检修的,要立即汇报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经审批送厂维修;十五、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出车任务,任何人未批准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十六、财务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财务妥善保管;十七、审车、验车由驾驶员按时办理;十八、违规与事故处理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3)违反
16、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十九、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车辆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北京朝华视讯科技有限公司202x年9月1日第五篇:车辆管理制度厦门立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规范日常车辆的使用管理,保证车辆安全行驶,控制车辆费用开支,特定本制度。一、车辆派遣1、各部门人员于每天上午9。00前向行政部门报备当天的用车申请(车辆统一管理安排,杜绝不必要的浪费)。驾驶员出车必须有用车申请
17、单方可出车,出车完毕后须由使用人在派车单签字确认。特殊情况下,经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先出车后补办派遣手续。2、驾驶员必须按用车申请单上注明的车辆行车路线和时间执行任务,中途不得随意改变任务地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执行任务。3、使用人在中途提出非用车申请单地点或其他事项的,在未得到行政部门允许的情况下,驾驶员有权拒绝。如因私自改变地点发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使用人和驾驶员共同承担。4、工作时间内驾驶员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区域等候。出车回来应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到。5、驾驶员应执行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6、特殊情况下,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18、车辆的,驾驶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实际驾龄在一年以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行政部负责人核实其驾驶技术符合要求方可驾驶。二、车辆保管1、车辆应指定专人驾驶与保管,驾驶员要对所保管的车辆安全厦门立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财务部应按公司要求准确编制年度费用预算,经审批后严格执行。2、财务部应建立车辆费用台帐,分别核算,每车每年发生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额度。3、车辆因公发生的日常费用,如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可据实报销,车辆管理员应保留并装订保管用车申请单备查。4、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凭卡按车牌号加油。5、确因外出执行任务不能在指定地点加油的,经驾驶员登记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可
19、予以报销。6、不按规定所发生的加油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7、因违反交通规则或因证照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8、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参加机动车辆保险,相关手续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保险单据统一保管在财务部。四、维修保养1、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由指定厂家负责完成。2、严格修车审批制度。坚持先申请、后修车购件的原则,首先由车辆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经行政部复核,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进行维修。3、对于进厂维修的车辆,一般情况下,该车辆驾驶员应跟随车辆进厂,观察和检验车辆的维修情况。维修保养项目完成后,由行政部门人员会同该车辆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提车。4、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
20、修复、更换零件时,在作好记录和更换部件留存后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修理费超过厦门立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六、安全管理1、公司车辆应按时参加车辆审验,因无故未审验而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2、驾驶员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知识以及国家和当地交通管理机关制订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3、驾驶员在行车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超载,严禁在限速路段超速驾驶,争道抢行、开赌气车和赛车。严禁酒后驾车,如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立即辞退驾驶员并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4、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5、车辆因意外交通事故造成员工伤亡或发生盗抢案件,应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行政部,并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不得以各种理由延报或隐瞒不报。6、交通事故处理。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要立即向当地交警机关、保险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7、交通事故赔偿:(一)事故责任全部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如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车驾驶员负担,并视情节追究该车驾驶员责任。(二)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赔偿依照前款办理。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