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第二章 安全目标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
2、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
3、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二)其他安全检查: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
4、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
5、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
6、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
7、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
8、,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