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壁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推进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对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一、基本原则1、实行机关财务“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原则。机关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计财股统一管理、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统筹安排、统筹使用。2、实行综合预算原则。计财股每年要根据局机关的财务现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编制机关收支预算计划和股室支出预算。局机关财务预算由计财股年初编
2、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3、实行机关公务经费定额包干和实报实销相结合的原则。局领导、各股室业务经费分类别、按项目分别实行定额包干与实报实销管理。4、实行综合审核审批原则。局机关财务实行综合审核审批原则,即实行由经手人、股室负责人、计财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等签字审批和报销制,相互监督、民主理财。二、收入管理1、教育局机关所有收费(含各项代收费)都必须归口计财股管理。具有收费项目的股室负责编制好收费清单,由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财股作收费依据,收入统一入账、统一核算。局机关收入要贯彻执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合理合规筹措资金,拓宽收入渠道
3、。2、鼓励股室对口争取上级资金,所争取的资金,按实际需要,经过批准,专款专用。3、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财政四项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不得挪用、转借,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使用非统一收据或不开收据向单位、学校和个人收费。4、属代收费用的往来款项,应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结清。5、严禁各股室私自收费,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支出管理局机关支出要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参照历年财务收支,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坚持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所有支出事先应填写由局办公
4、室统一印制的审批单,经审批后方可支出和报销发票。报销发票应附审批单和购物或消费明细清单。1、人员经费管理局机关人员经费包括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补贴、津补贴、岗位津贴、电话费、女职工卫生费、独生子女奖励金、加班费、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等。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补贴、电话费、津补贴、女职工卫生费、奖金由计财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造表发放。岗位津贴、加班费、独生子女奖金、聘用人员工资等由办公室依据相关文件、协议和规定造表发放。相关发放表下面要有“制表人、股室负责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其他福利和补助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2、办公费管理办公费支出包括办公用的业务书籍、报刊、办公用品(纸、笔、墨、桶
5、装水、茶叶、装订材料、资料袋、小刀、拖把、扫帚等)、电脑耗材及维修、信函、打字和复印等费用。(1)局领导及督导室领导办公用品管理。局领导及督导室领导每月月初应将需要购置的办公用品编制计划清单,交办公室专人汇总,编制计划,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计财股组成的采购小组统一批发购置,办理结算手续。(2)业务股室办公费管理。局办公室办公费实报实销。打印室和核算中心耗材和专用材料审批采购实报实销,其他各股室办公费按每人每年600元包干到股室,由股室统筹使用。严禁机关干部职工私自在外面记账、赊账购买办公用品及各种耗材。(3)教育局所有材料打印及印刷一般应在局打印室完成,因工作需要在
6、外印刷需经股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分管机关领导审批。为了提高电子政务水平,股室要减少印刷费用,尽量避免材料印刷,促进教育系统网络化办公建设。(4)财务报销时必须凭审批单和有关附件(购物明细清单)等方可审核报销。3、差旅费(交通费)管理差旅费支出包括局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途中车船费、伙食费等;交通费支出包括局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的租用费,机关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1)教育局及督导室领导差旅费(交通费)分类别按照定额包干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管理。一是教育局及督导室领导按市有关规定发公车货币化改革补贴,不再报销城区交通费;二是教育局及督导室领导到
7、赤壁市内乡镇工作用车,由用车人提前告知办公室填写审批单,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派车,费用实报实销。三是教育局及督导室领导到赤壁市以外出差一般情况下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坐飞机须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赤壁市以外出差需要用车的,由出差人凭会议通知或领导安排等依据填写审批单,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派车,费用实报实销。咸宁市(含咸宁市)以外出差需要进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需要住宿的一般要求住标准间。赤壁市内出差不报销进餐费和住宿费。教育局及督导室领导用车原则上要在机关及二级单位车辆中安排,一般情况下不得租车。(2)机关股室干部差旅费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到股室和市外差
8、旅费实报实销两种方式管理。一是城区交通费按每人每月150元包干;二是挂镇联校交通费按每个乡镇联系点每月600元包干,每个办事处及乡镇市直学校联系点(指蒲圻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蒲纺教办、赤马港办事处及车埠高中)每月300元包干,每个城区市直学校联系点每月200元包干;三是股室职能工作内下校交通费按每个股室每月1000元包干。股室干部赤壁市以外出差一般情况下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坐飞机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赤壁市以外出差需用车,由股室负责人依据会议通知等填写审批单,分管股室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局办公室统一在机关及二级单位车辆中调剂安排,一般情况下不得租车。咸宁市(含咸
9、宁市)以外出差需要进餐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需要住宿的一般要求住标准间。赤壁市内出差不报销进餐费和住宿费。股室所有包干的差旅费(交通费)统筹使用,实报实销,超支不补。(3)驻村工作人员到驻村工作用车,由用车人凭通知、文件等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审批单,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派车,费用实报实销。驻村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按实际天数交伙食费,凭农户开出的伙食费收条,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未交生活费的不发补助。(4)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制度另行制订。(5)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时,项目、内容要清楚,并将规范的住宿发票、车(船、机)票等原始票据分项、分类并按规范要求粘贴在报销单后面
10、。外地出差的车船票、住宿费、进餐费报销时需附有关通知文件或函件。文件中明确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交纳了住宿费、餐费的不再另外报销相关费用。出差费用不得向下级单位、学校、个人转嫁。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6)严格履行借款手续。一般不准向财务借款。确因出差需要借支,由出差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按照出差人数、出差天数、路程远近等审批;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一周内办理报账冲销手续。4、会议费管理会议费支出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1)局机关各
11、类会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报批各类会议活动。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格、规模和时间。(2)一般情况不安排会议用餐,小型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1000元以内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办公室承办。大型会议由办公室和业务股室共同制订会议经费支出预算,报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局办公室承办。会议支出由办公室、计财股共同结算并签字,会议用餐严禁安排香烟和高档酒水。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3)报销会议费时要将经费支出预算审批单、会议通知、单位来函、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名单等附件附发票后,作为会计记账凭证附件,接受纪检
12、、审计部门检查。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5、公务接待费管理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接待费用,包括日常接待支出、专项活动接待支出等。本着“招待热情、事前控制、勤俭节约、统一管理”的原则,所有接待按以下规定执行:(1)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所有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教育局分管机关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内容包括申报股室、接待领导、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2)实行接待归口管理。所有公务接待包括用餐、住宿等,全部归口局机关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具体承办。(3)严格干部
13、职工加班工作餐管理。干部职工加班,一般情况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确需安排工作餐,由股室申报,办公室填写审批单,局分管股室领导签证明,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快餐盒饭,每份不超过30元。(4)严格来客用餐管理。所有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或领导等确需安排用餐的,由负责接待的局领导或股室申报并提供接待公函,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并安排用餐。1000元以下接待用餐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接待由局主要领导审批。(5) 严格来客住宿管理。所有来局工作的人员或领导确需安排住宿的,由负责接待的局领导或股室申报并提供接待公函,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到定点宾馆按协议价安排住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
14、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房。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住宿结算时提供领导签字的审批单,由办公室经办人、计财股人员共同在发票上签字。1000元以下住宿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住宿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用餐和住宿结算清单、用餐和住宿审批单、公务活动来函将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接受纪检、审计部门检查。(6)严格接待标准及要求。局机关安排公务接待时要本着“经济实惠、厉行节约”的原则,依据赤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局办公室、计财股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公务活动结
15、束后,办公室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杜绝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香烟、高档酒水和娱乐开支。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标准为:本市客人及本部门会议早餐每人控制在20元以内,正餐每人控制在50元以内;咸宁市及外县(市)客人早餐每人控制在20元以内,正餐每人控制在60元以内;省、教育部(含同级)客人早餐每人控制在30元以内,正餐每人控制在80元以内。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标准,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6
16、、干部职工看望及悼念费管理教育局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因病住院,由所在单位组织看望,相关支出在各单位和学校经费中列支,教育局不组织看望。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的,在岗干部职工由办公室牵头看望,督导员、内退、离退休干部职工由工会牵头看望,有关领导、相关股室参加,每人每次500元。学校教职工去世,一般情况下,由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代表教育局悼念或慰问亲属,其费用由局工会统计,计财股核实,年终按去世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将经费拨付到学校。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去世,由工会牵头悼念,每人每次500元。7、局中心工作、专项活动及突发事件工作经费支出局中心工作、专项活动工作经费支出由局办
17、公室和业务股室共同制订经费支出预算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所有办公、差旅、交通、会议和接待等相关支出由局办公室承办。相关费用结算由局办公室、业务股室、计财股派人参加。不得发放人员补助。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费由处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实报实销。8、建立公务卡消费制度局机关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专项活动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外,待本市实行公务卡制度后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9、发票签批程序及要求报销发票的具体签批程序为:经手人签字股
18、室负责人签证明计财股审核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并盖章分管股室领导或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局主要领导签字(1000元以上支出)分管财务领导签批。1000元以内和1000元以上有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领导批示等依据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项支出1000元5000元(含5000元)的必须报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项支出5000元20000元的必须先提出书面支出预算,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支出;单项支出20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四、资产管理1、计财股应建立健全机关固定资产总账。办公室、计财股负责机关各类资产及领导日
19、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室负责登记、验收、保管、领发等工作。2、机关房屋维修、车辆、电话、水电、办公用品等管理与维修,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等由办公室负责。计财股、联系纪检工作的领导参与有关维修、固定资产添置等管理活动。日常管理与维修工作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实施。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办公耗材、固定资产维修(含小车维修)、设备添置由局办公室事先写出申请报告,并列出维修或添置经费预算清单,按采购程序和审批程序办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办公室、计财股共同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共同参与经费预算(含议价)、合同签订和结算。属部门采购范围的项目由分管机关、财务及
20、监察的领导组织专班采购,专班人员从办公室、计财股随机抽调。五、财务监督1、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开支有权拒绝报销,对手续不全或有疑点的,按财务规定不能报销的票据,不得盖审核章,不得付款。2、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3、计财股对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分管财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六、本财务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局机关其他有关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或规定不一致,按上级规定执行。局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赤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