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公交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预防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企业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个体公交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二、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
2、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公共客运管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2、个体公交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聘请符合城市公共客运从业要求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
3、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运营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每日例检、一级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7、利用每月安全学习例会,结合城市文明发展要求,加强对管理人员及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事故分析等主要内容的安全学习教育。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一)个体公交车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为线路管理的分公司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2、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有效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
4、施;3、组织召开每月安全会议,总结、分析现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二)第二负责人是副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1、布置和检查公司驾驶人员的安全学习,建立安全会议学习台帐;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2、积极参加每月组织
5、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营任务。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操作技能,学习先进经验,掌握安全行车规律。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岗前培训。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要求运营驾驶
6、人员做到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的规定,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4、按时维护运营车辆,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5、做到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反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7、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
7、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发车。3、运营中严查超速和擅自装载危险品。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防滑、消防设施(三角木、防滑链、防滑铲、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齐全和安全有效。7、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六、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1、对客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8、。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工作。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发车。5、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6、车辆经例检、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7、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8、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处理。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七、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
9、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110(报警),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公司与保险公司。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事故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抢救伤者,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4、保护好自身安全,积极配合交
10、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5、发生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八、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上级管部门报告。3、投入应急抢险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4、参抢险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符合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并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5、接到应急抢险任务后,抢险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城市客运经营者亲
11、自带队。6、接受应急抢险任务时,抢险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7、完成应急抢险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8、根据应急抢险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九、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安全驾驶车辆。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和制度。(二)、驾驶员须与
12、队委会签订劳动合同,条件为:1、须持有与驾驶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件;2、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取得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颁发的服务上岗证;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提供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客运服务。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行车安全,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
13、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4、公司将定期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禁止上车。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统一负责组织实施,维护保养由车主按规定实施,并纳入公司统一管理。2、挂靠公司管理客运车辆必须按相关规定足额投保,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不计免陪等。3、车辆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条件方可参加运营,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必须按规定
14、时间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安全锤、铁锹等。4、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5、严禁客货混装,超速行驶。6、在运营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十一、安全行车规定1、严禁无驾照、无客运服务上岗证人员驾车;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3、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4、严禁超员、超速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6、严禁旅客携带易然、易爆危险品乘车;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8、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10、
15、严禁雨、雪道路、大雾天气和涉水后高速行驶。十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一)、车辆档案管理1、新车行驶证,运营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30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门登记,由安技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二)、车辆检查1、驾驶员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车辆检查,严禁带病车辆营运,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2、公司每季度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
16、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到以下标准:(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三)、车辆保养和审验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1)、根据(城建2007573号)文件规定;车辆一级维护工作每月一次,出车前例检每日一次。(2)、运营车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是铜仁市客运管部门核准的且有资质的修理厂。(3)、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安技科备案。(4)、严禁车辆超期进行二级维护。2、车辆每年按规定参加交警、客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审。十三、本规定的监督执行与解释部门为公汽二、三公司。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