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合同甲方:乙方: 为规范电瓶车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一、 服务范围1. 甲方车辆为电瓶车车辆。2.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二、 维修要求1. 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维修为主,确定不能维修再行更换。2. 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连杆保修期: ,方向机保修期: ,大灯保修期: ,前保险杠保修期: ,前保险杠架子保修期: ,钥匙开关保修期: ,前挡玻璃保修期: 。3.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三、 维修费用序号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备注1连杆一根200元2方向机一套900元3大灯四个1400元4外壳修复500元5外壳油漆300元6前保险杠修复两个600元7前保险杠油漆两个600元8前保险杠架子修复200元9钥匙开关200元10前挡玻璃2200元费用合计7100元四、 结算方式1. 结算方式为:甲方一次性付款。2.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当期维修的费用明细单。3. 乙方需开正式发票。4. 收款方信息 收款人: 收款银行: 收款账号: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持一份。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