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2引用标准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职责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
2、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4程序4.1奖励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
3、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4.1.7在生产、装配、调试、发运过程中,发现前道工序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终止不合格品的流转,避免了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4.1.8积极开展降废减损活动,挖掘潜力,提高产品质量,使质量成本大幅度降低,产生的经济效益
4、显著的,经过核算和评定, 给予单位奖励2002000元。4.1.9质量相关活动(质量意识教育活动、质量培训、质量竞赛等)成绩比较显著,奖励2001000元。4.1.10部门领导致力于质量管理,大力宣贯质量管理措施,使得本部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 有显著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奖励3001000元。4.2处罚4.2.1对责任部门/管理者4.2.1.1对本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本部门/单位的过程控制失误,引起后续过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甚至引起产品在用户发生重大质量外反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管理者进行经济处罚2000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4.2.1.
5、2对本部门/单位质量体系的职能未落实,过程未进行控制的,在第二方或第三方质量体系审核发现重要不符合项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2000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4.2.1.3对按本制度进行质量通报处罚属于部门责任的罚款,管理者(正、副职)承担50%,其他责任人员承担50%。4.2.1.4在产品质量审核中,抽查样件被评定为不合格品,每次处罚主要责任部门200500元。4.2.1.5在公司组织的工艺纪律检查中,受检查部门被发现工艺纪律违规,每次处罚主要责任部门100500元。4.2.1.6责任部门以生产任务紧、资源不足为由降低技术、质量、工艺标准
6、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部门/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 20005000元。4.2.2生产技术人员 4.2.2.1生产技术人员应对产品设计的正确性负责,若因设计文件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2.2产品设计、工艺文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改和传递,若不按程序执行,发生技术文件不统一或者因此延误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2.3技术人员应主动跟踪处理产品设计的现场技术问题,如无正当理由拖延而影响生产的,处罚责任者50100元。4.2.2.4设计文件未达到设计输入要求和未按规定进行评审,致使产品的主要性能低于国家强制标准和企业标准,造
7、成产品性能先天不足,处罚责任者5001000元。4.2.2.5工艺科应根据产品设计技术要求组织制订工艺规范,若因工艺文件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零部件错漏工序,处罚责任者50100元。4.2.2.6工艺文件应保证产品零件加工和装配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若工艺文件对生产过程没有明确控制要求,操作人员可以随意操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处罚责任者50100元。4.2.2.7技术人员应对其设计工装的正确性负责,因工装设计不合理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2.8经过更改的产品、工艺和工装,新产品和新工装,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验证,如未经验证就投入批量生产,造成
8、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产生批量事故,对未执行有关程序的责任部门(人)给予处罚100300元。4.2.2.9技术资料的发放、回收及处理,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控制;未做好技术资料的保管和控制工作,现场使用的资料有无效版本,或导致质量事故,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2.10由于调整生产方案或变更工艺路线,或工艺路线不合理,错、漏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3质量管理人员4.2.3.1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负责制定评审计划,编制评审材料,如未按时进行,或准备不充分造成评审困难或评审失效,处罚责任者200300元。4.2.3.2企管中心负责组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如未按规定进行
9、内审,或内审过程不认真,每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3.3品保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审核,对不认真负责者,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3.4品保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不合格品评审及不合格处理单结论性意见签署,若因工作失误、签署意见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3.5品保管理中心对各生产小组作好质量指导工作,平时要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评选质量标兵工作。未检查指导或者未及时评选延误上报工作,每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3.6自制、维修工装(夹、模、专用刀具、计量器具等)在正式投产前,应按规定组织进行验证。未经验证的工装即投入使用,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
10、100500元。4.2.4采购人员4.2.4.1采购人员要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外购件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影响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4.2正常产品的采购必须到经评审合格的供方采购, 凡违反程序规定采购,或继续到评审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采购,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4.3更换供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评审,判为合格供方后,方可进行正常采购,否则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4.4外购外协件在订货时,应由采购部门按技术协议管理规定负责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对产品制造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作出规定,因未签订技术协议或技
11、术协议未说明清楚,造成进货验收困难,影响生产进度,处罚有关责任者100200元;物品流到装配工序,造成返工、返修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200500元。4.2.4.5外购、外协的工装必须符合工装图纸要求,入库前必须经过验证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若未经验证就入库并投入使用,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4.6外购、外协件发现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反馈到供方,要求供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如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该厂家多批供货出现同样问题,处罚责任者200500元。4.2.4.7采购人员不允许盲目采购。如购回“三无”(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标识)产品,采购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及外购外
12、协产品的,处罚责任者200500元;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不顾产品质量,一经发现,处罚责任者5002000元。4.2.5生产人员4.2.5.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制度,若违反制度操作,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200元;如使不合格品(或带有质量隐患的产品)流转到装配线上装配或流到用户手中,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对造成3万元以上损失或因质量问题诉讼导致损失在 3万元以上的或诉讼对公司影响恶劣或退机事件的,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4.2.5.2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责任部门(或责任者)应及时、主动地查找原因,如相互推诿、延误生产进度的,处罚责任
13、部门(或责任者)1001000元。4.2.5.3特殊工序的工艺参数必须按工艺文件规定严格控制,若不按规定控制,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5.4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工序,操作人员应按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各种质量记录。不按规定操作,不填写质量记录,或随意取消控制点,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5.5装配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如发现有错装、漏装,未调整等责任事故,处罚责任者50元/次。未按工艺装配造成零部件损坏或将不合格品装上整机的,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5.6送入股司整机装配的零部件,因产品质量
14、影响整机的装配,除责任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地返修、换件外,对责任部门按每件处罚30100元,影响特别大或不及时地返修、换件的,加倍处罚。4.2.5.7自制件未完工提前报检或已完工不及时报检造成误工、影响生产进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罚50200元。4.2.5.8按规定对自已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以保持设备精度或满足工艺要求。因设备问题影响生产进度或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5.9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无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的工艺装备(刀、夹、模、量、检具等),造成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6物流人员4.2.6.1各种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
15、应保存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保持其合格状态的产品标识,即使经下料后留下的可用料头也应保持这种标识,若发现无证和无标识的原材料,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6.2产品入库要按规定记录进出台帐,做到先进先出,若因管理不当,造成产品变质失效,或帐物不一,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6.3由于装卸、运输、交接、保管防护不当,造成产品零部件磕碰、划伤、变形、锈蚀、摔坏,毛坯、原材料等混料、标识不清的,处罚责任者100300元。因领错料造成批量质量事故的,处罚责任者500元,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按质量等级条款处理。4.2.6.5库存量具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失准、锈蚀的,处罚责任者10
16、0200元。 4.2.7检验、计量人员4.2.7.1检验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如不按规定检验,或者不及时检、漏检、错检,处罚责任者50100元。4.2.7.2未检验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含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允许随意流转,因生产急需,必须按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程序办理放行手续,作好记录、标识和跟踪。如未办理放行手续,无记录、无标识,或无跟踪结果,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7.3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后,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责任者在接到信息后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场签署处理意见,否则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7.4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各种
17、证明产品质量情况的质量记录,并妥善保管,若发现不认真填写、随意涂改、缺页损坏等现象,处罚责任者50元。4.2.7.5检验、试验人员对各种证明产品质量情况的记录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处罚责任者200500元。4.2.7.6检验人员按规定完成对产品检测工作后,应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凡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处罚责任者50200元。4.2.7.7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装配线实施装配,若发现进入装配线的产品带有明显缺陷的,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7.8计量人员应按规定对各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检,并发相应的周检合格证,保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若发生漏检、错检和计量器具量值不准确
18、或故意不检,处罚责任者50100元。4.2.7.9计量人员因计量器具保管不好或维修不当,造成计量器具锈蚀、丢失、零件基准变动、量具损坏的,根据情况,处罚责任者100200元。4.2.8销售、服务人员4.2.8.1所有销售合同均需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合同评审,因未进行合同评审,造成公司不能及时供货,使公司荣誉受到损失,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8.2应加强待销产品的管理和维护,保持产品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报告有关部门),若将已知有故障或明显缺陷的产品销售给用户,损害公司形象甚至造成用户投诉,处罚责任者5002000元。4.2.8.3产品出厂应配齐随机文件,如漏装随机
19、文件或而造成不良影响,处罚责任者100300元。4.2.8.4在三包服务中,应按文件规定填写各种质量数据的原始记录,以确保原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传递到主管部门;对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故意拖延者,处罚责任者100500元。4.2.8.5对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不及时、造成用户到上级机关投诉的,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4.2.8.6三包服务人员应认真搞好用户服务工作,如出现向用户索取钱物、谋取私利或故意拖延、刁难用户,或内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如经发现,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4.2.9相关
20、人员妨碍质量检验人员执行正常业务工作,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无理谩骂、人身攻击的人员,一经查实,报质量管理委员会严肃处罚,并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4.2.10处罚原则4.2.10.1所有罚款均要求分解到责任者,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4.2.10.2当年内重复违规或者相同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给予加倍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4.2.10.3对因质量违规行为所造成的质量事故,除按本制度进行处罚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同时按质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4.2.10.4本制度所描述的质量违规行为,对于质量事故造成损失价值310万元者,对责任者处罚100010000元;损失价值1050万
21、元者,对责任者处罚1000050000元;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对责任者处罚50000100000元。4.2.10.5对于本制度所描述的质量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恶劣的除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根据后果影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4.2.10.6未列入本制度所述的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艺规定、程序文件规定和不执行有关会议决定的,构成质量违规行为或造成相关决定不能贯彻实施,对其责任部门及责任者处罚1000元5000元;给公司造成批量质量事故和经济、信誉损失的行为,对其责任部门及责任者处罚5000-10000元,后果特别严重的参照4.2.10
22、.3和4.2.10.4条款进行处理。4.3供方奖惩4.3.1供方在产品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使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公司品牌受到严重损害的,按质量赔偿制度赔偿一切处理事故费用,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质量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4.3.2生产计划科负责按供方管理程序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和年终评价,并提请公司对优秀供方以提高供货份额、扩大供货品种等形式,对其进行奖励,不合格的供方,要降低供货份额,直到取消合格供方资格。4.3.3供方质量行为、结果奖惩,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执行。4.3.4供方配套产品质量问题和损失赔偿按外协、外购物资质量赔偿制度执行。4.4奖、罚金管理4.4.1奖励资金
23、的来源:公司质量管理活动经费、质量罚款、质量事故责任赔偿金、总经理奖励基金等。若需总经理奖励基金时,由品保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报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4.4.2奖、罚金实施:奖金发放和罚金扣除,人资行政中心根据质量通报或质量处罚所列的奖、罚金额进行月度汇总,从责任部门的工资中增加或扣除相应的奖罚金额。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
24、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
25、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
26、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