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1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32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实训基地建设申报表63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情况反馈表84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问卷调表95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办法106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守则137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规范158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19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训教学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
2、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学院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教学实习实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途径1.郑州经贸职业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2.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我院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教学计划
3、规定的实训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3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4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三、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2.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提前送交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训指导
4、教师。4.参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的签订1.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学院(就业办)或各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就业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关系部各执一份。五、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1.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时,要填写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申报表(见附件一)。2.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教学任务时,就业办应会同有关系部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习实训情况。
5、收集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实训情况的反馈材料(见附表二);并在实习实训结束后,做好学生对实习实训效果的相关调查(见附表三)。3.协议到期的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就业办负责解释。附表一: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申报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报部门申报实习实训基地名称拟建实习实训基地概况规模主要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实训项目所能达到的技能等级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姓名职称专业人数备注其他系(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就业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二: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习情况反馈表实习实训单位专业班级指导老师职称(职务)实习实
6、训岗位实习实训内容及时间(实习实训指导老师填写)对我院学生实习实训表现评价及对我院教学工作建议(实习实训单位填写)附件三: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问卷调查表专业班 级实习实训单位指导老师实习实训时间实习实训岗位项目内容分值实习实训组织(30分)1实习实训前认真动员,带队教师对实习实训的性质、目的、内容、纪律等讲解清楚详细108642实习实训组织严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习实训时间安排适当,每天不少于6小时119753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好,无安全事故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此项分为0分)9750实习实训安排及指导(30分)1实习实训单位条件及环境能够满足实习实训要求,安排合理)87652
7、指导教师认真负责,随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带队教师坚守岗位,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实训任务,不随意离岗12111093指导教师实践能力强,能够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10987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办法实习实训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实训基地是教学的重要场所。聘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是保证教学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条件。为加强实习实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就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指导教师制定办法: 一、聘任原则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和指导教师,应本着有利于强化学院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有利于
8、调动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教学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落实,提高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质量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能接收 2个(含)以上专业学生实习实训任务或年均接收我院学生实习实训人数50人,可聘兼职教授12名,兼职副教授23名,指导教师34名;可聘兼职副教授12名,指导老师23名。 三、兼职教授聘任条件 1、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多年指导实习实训经历,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秀; 2、取得正高或相当于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科研工作成效显著,是所在单位科技工作的带头人或组织者。在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学术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
9、均为第一作者; 4、年龄65周岁以下。 四、兼职副教授聘任条件 1、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多年实习实训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2、取得副高或相当于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科研工作有成效,系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在课题研究、新产品研发、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作出贡献,或在省级以上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为第一作者; 4、年龄65周岁以下。 五、指导教师聘任条件 具有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指导能力,态度认真,热心教育,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年龄 50周岁以下。 六、聘任程序 1、由聘任兼职教师系,征得拟聘人员及所在(单位)同意,填写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
10、经就业办和教务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由就业办负责承办聘任手续,学院印发文件任命; 3、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由系管理。 七、聘任期限 聘期一般为 35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也可随时进行调整。八、本办法由就业办负责解释。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附件: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守则实习实训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规范学生实习实训活动,保证实习实训效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则:一、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执行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内容和任务。二、虚心向实习实训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尊师敬长,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
11、从指挥,讲究文明礼貌。三、认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完成实习实训作业,写好实习实训报告和个人实习实训小结。四、遵守实习实训单位安全和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实训纪律,按实习实训单位规定要求着装。五、对实习实训单位或实习实训安排意见、建议或要求,应向指导教师或所在系领导汇报,不擅自出面交涉,不乱发议论,说怪话。六、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实训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实习实训处理。七、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1天以内者由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批准;2天以上者需有医院诊断证明,并向系领导报批。八、实习实训缺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按大纲规定
12、要求重新补实习实训,不交实习实训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九、无故旷实习实训1天者,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实习实训2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实习实训3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十、对未参加实习实训或实习实训不及格者按实习实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处理。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习实训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对于高职院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对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根据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院实习实训工作在院长统一领导
13、下,由主管院长分工负责,在教务处指导下,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教务处和各系分管实习实训工作负责人,每学期应有一定的时间到现场检(抽)查学生实习实训,指导实习实训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每学期应对各专业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抽查,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实训动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实习实训大纲 第五条 各类实习实训必须制定相应实习实训大纲,其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的目的、任务和具体要求;实习实训的内容和实施方式;实习实训时间安排、实习实训总结报告、实习实训记录、作业和思考题;实习实训考核标准、方法;实习实训保障条件和安全等。没有制定实习实训大
14、纲的项目不能安排进行实习实训。 第六条 根据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实习实训内容应有配套的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指导书应根据情况变化,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编写,经系主任审定后实施,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实习实训计划 第七条 实习实训前,应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和实习实训地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计划(包括实习实训学生名单)分别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交实习实训(基地)单位。 第八条 各系应按照专业教学计划,根据实习实训的性质和要求,提前1个月派人联系落实实习实训地点,并与接受实习实训单位(基地)共同安排好有关事宜。实习实训地点(基地)的选择,应遵循专业对口、满足要求、就近就地、相
15、对稳定的原则。 第九条 专业实习实训计划由各专业教研室研究制定,于实习实训前2周完成。经系领导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第十条 实习实训计划的内容通常包括:专业(年级)、人数(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实习实训类型、内容、目的、成绩评定;实习实训地点、时间、保障条件和具体要求等。 第十一条 实习实训计划的落实与变更。 1、外出实习实训介绍信由教务处办理登记。 2、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执行经审核确定的学生实习实训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实习实训时间、地点、人数和实习实训内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实训计划时,应提前1周到教务处填写实习实训计划变动申请表,经系、教务处、审查后实施。 第四章 实习实训
16、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教务处报告。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实训),并及时向系部报告。 第十三条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实训过程中应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故迟到或早退,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未到按严重教学事故论处。第十四条 学生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实训的动员、布置和准备工作,向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目的、任务和要求。带领学生认真学习遵守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学生
17、实习实训守则,与实习实训单位共同组织好安全教育及规章制度教育,确保安全。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结束后,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同时,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习(实训)总结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书面总结交系部,由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实习实训成绩评定 第十六条 学生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实训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实训报告后方能参加实习实训成绩的评定。实习实训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学生平时实习实训态度、独立工作能力、报告完成质量及实习实训中进行的必要考核(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成绩,参照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核参考标准,按5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综合
18、评定实习实训成绩。 第十七条 凡缺实习实训时间1/3及以上者,必须按本次实习实训大纲要求重新补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成绩不及格者,按1门课程不及格论,并重新实习实训(重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所指的实习实训包括认识实习实训、顶岗实习实训、毕业实习实训及其它各类教学实习实训,各系可根据本规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年 月 日甲方: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乙方: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
19、下协议:一、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立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地点设在乙方单位。乙方每年能接待 专业(专业方向)的实习生 名。二、双方共同努力进行实习基地的建设,共同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积极创造条件,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而服务。三、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选派优秀教师为带队指导教师,管理实习生的业务和纪律。2聘任或续聘乙方人员为实习指导教师。3甲方到乙方实习时需提前 周与乙方联系,以便乙方安排落实。4制定实习大纲,确定实习内容。5与乙方协商确定教学实习基地的终止或延续。6向乙方提出完善实习基地建设的建议。7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考虑。(二)乙方职责1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担任实习指导人员,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聘用人员。2指导、管理实习学生的业务和纪律。3与甲方协议确定实习内容。4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如因非人为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实施完成实习任务时,需提前 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学生的整个教学工作做出统一安排。5制定实习生具体实习方案。6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提出建议,并做出实习鉴定。7可向甲方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四、本协议有效期 年,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 乙 方: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