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训资料大家好!根据区委、区政府要在全区开展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专项培训的要求,按照会议的安排,在这里我同大家一起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进行共同学习。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及意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实现“地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 其本质是还权赋能,即把农村产权,特别是农民的自主权、处置权还
2、给农民,赋予农民将其土地、房屋等生产要素成为资产、资本,进行市场流通增值的能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给农民带来带来很多好处,概括起来说有两点:一是解决农村产权明晰问题,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农村产权的自主权,特别是处置权。二是激活农村生产要素,赋予农村产权商品属性,促进其流动增值,赋予农民利用农村产权自主发展的能力,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具体地说:要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要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耕地保护基金;要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要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还有:我们区搞的生态移民工程,就是要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城安居兴业,也是建立在农村产
3、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没对农村产权进行确权,就谈不上放弃农村产权;用农村产权进行股份运作,不对农村产权确权,农民又拿什么入股。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十分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就是要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也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变成改革的主体和改革成果受益的主体。(四)重点突破、
4、分步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宽、系统性强,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改革的难易程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规则、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所以,我们区在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是先在区位不同、条件不同的7个村进行试点,待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开的。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重点,增值是关键。工作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关于农村产权,有些同志可能只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权项,那就是农
5、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土和林业部门将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代表区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核发所有权证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在确权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的好处宣传到位,特别应强化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处置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参与到改革中来,按照村民自治的办法,讨论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
6、,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异议的处理办法(如:宅基地超面积部分,应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大会决定将超出部分确给集体还是农户),成立议事监督会,参与、监督产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区上制定的确权程序,每个步骤都走到位,在操作过程中要一把尺子、一个口径、规范操作,对调查结果进行重复公示(先进行初次公示,异议处理业务部门审核后再次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体现改革工作的透明性。对于农民不理解的方面还要多加解释(如:过去农村承包土地是以产量定面积,而此次颁证是以实测面积为依据,导致过去的产量面积与现在的实测面积不一致,且实测后人均面积差异较大;对人地矛盾问题,要明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是以家庭为
7、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内部增加或减少人口,与家庭的承包土地面积是没有关系的,只要家庭没有灭失,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因人口增加或减少而变化。还有就是有的因结婚增加人口,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无机动地的情况下一再要求分地的。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同时,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在区级业务部门、镇村组干部、议事会成员及农户的支持配合下,目前,我区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已接近尾声。截止2010年1月31日,全区12个街乡镇、105个村(社区)开展
8、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7.8167万户。向村组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1300余本;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8167万本,林权证4.6494万本,集体土地使用证5.2798万本,房屋所有权证5.5179万本。但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具体的问题,比如:1、没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有些村的产改确权方案没通过群众表决。2、没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承包地实测过程中,有的村组干部为了工作方便,一味追求进度,在没通知农户到现场指界的情况下对承包地进行丈量,到调查结果公示时,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导致工作重复,反而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3、有的干部没完全吃透政策就对农户进行解释,造成
9、农民上访,电话都打到市上去了。耕保基金搞试点时已明确,只对耕地发放耕保基金,未考虑园地的耕保基金,有的干部就对农民解释发多少就多少,事实上市上在制定政策时,本着不让试点单位吃亏的原则,试点村组2008年耕保基金已按台账面积发放的不再补发,2009年耕保基金可按实测面积予以补足。 4、由于工作量大,有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过于粗心,导致发放耕保基金时农户的基础信息不完备,名字错误或身份证号码缺位,无法入库。 为保证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质量,下一步将按照“不重不漏、据实确权”的原则全面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定要做到“五个一致”:台账、土地、证书、合同和耕地保护基金一致
10、。对未按帐实相符原则落实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和及时完善,对已完成外业未完成内业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公示、颁证,对因各种原因还未完成的要采取措施及时完成,达到耕地保护基金的发放要求。(二)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为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市政府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筹集”的原则,由市和区(市)县共同筹集。根据成国土资发2009429号文件精神,耕地保护基金的发放要按照承包地确权颁证在先,发放耕地保护基金在后的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未经实测确权颁证的承包地,不得发放耕地保护基金。耕地保护基金发放对象是指具有承包经营权并且承担了保护承包耕地
11、责任的农户。发放耕地保护基金的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田、旱地、菜地及可调整园地等。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后,大部分耕地用于种植水果,国土部门已将这部分土地登记为园地,而不是可调整园地,存在农业部门与国土部门对耕地认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如按国土部门认定标准发放耕地保护基金,我区此类园地约31万亩将不能享有耕地保护基金,在区委、区政府的强烈要求下,鉴于龙泉的特殊情况,市委、市政府已同意将我区园地纳入耕保基金发放范围。耕地保护基金按照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进行分类发放。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400元/亩,一般农田300元/亩,提取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10%)后农民实际领取的标准为基本农田3
12、60元/亩,一般农田270元/亩。计算办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村民小组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面积的分类面积,先计算出该村民小组统一的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标准,再按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耕地(含园地)面积,将耕地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耕地保护基金发放的方式:根据耕地保护合同,国土部门将农户的耕地保护补贴金额直接划入农户在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或存折,信用社对其账户进行监管,用于农民购买农民养老保险,农户中家庭成员符合参加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平均分享。(三)推动农村产权流转1、促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支持
13、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二是坚持“三个不得”的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是坚持“稳定、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使用权。四是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土地流转要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的经营相结合,实行相对集中、连片开发,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2、依法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14、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建设用地经该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通过使用权出让、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按照规定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经营房屋等经营性用途及建设农民住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与同用途的国有土地一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政府要按一定比例收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配套费及耕地保护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省、市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规定统一管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益
15、。2009年10月,黄土镇长伍村九社就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委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其一宗面积为29.7061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挂牌方式进行了流转,土地流转收益530余万元,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性收入,有效壮大了集体经济的规模。3、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产权流转制度,推动农村房屋产权自由流转。包括买卖、赠与、作价入股、抵押、租赁等,逐步实现城乡房屋同证、同权。农户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乡镇集体企业房屋转让后应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所得收益为企业的集体资产。经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参照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向土地所有权人交纳相关费用后,自主上市
16、流转。总的来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产权明晰的问题,产权明晰后,彻底落实农民的自主权和处置权,农民是否流转完全按农民意愿,根据市场规律办事。政府的职责是建立健全流转的服务体系,为农村产权流转创造条件。我们区已成立了“四权合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12个街镇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下一步将积极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产权交易、产权收储、流转担保、纠纷调处5大流转机制,制定完善各类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强化农村产权流转监督,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促进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发展、集体建设用地集中使用、流转,推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农村产权不断
17、增值。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都有限制性规定。目前,农村产权不能直接作为抵押物,其融资需要通过“担保”中间环节实现,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直接抵押融资。因此,我们将组建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促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充分体现农民的自主性。确权后,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自愿进行流转。2、建立健全街镇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规范流转的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促进农村产权增值1、对于山区:区委、区政府鼓励农民按照成委发 20081 号文件精
18、神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自留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参与生态移民富民惠民实践,进城安居兴业,实现充分安居、充分就业、充分保障和可持续发展,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生活条件。万兴乡大兰村就是最好的例证。依据:成委发 20081 号文件规定:农户可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也可以将其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区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须给予合理补偿;农户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由区县人民政府对其房屋按不低于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价格进行补偿,或按征地补
19、偿标准以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进行房屋置换,其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国土部门指标储备库,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复垦。2、对于坝区:(1)对坝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区域,通过做好宣传工作,把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的土地组织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村产权增值。可以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自己搞。农民既有土地流转的收益,同时还可以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当产业工人,获得务工收益,黄土镇洪安村就是很好的例子。(2)对坝区区位条件好、产业发展充分、级差地租高、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可借鉴“龙华实践”的成功模式,成立农民股份合作社,农民将农村产权流转给合作社,置换为集体经济股份,由农民股份合作社对农村土地及其收益统收、统管、统分,实现承包土地规模经营,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农民转变为市民(股民),实现充分安居、充分保 障和充分就业,通过长期享有集体分红权,实现持续增收。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2010年2月23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