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教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 年 月 日根据劳动法和学校教师出勤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教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 早签晚销制度:1、签到时间为8:30前,销到时间为14:30后,签、销到实行本人签字制度。2、每月设出勤费60元,每月出满勤另奖20元(请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的不算出满勤),期末发放。3、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元。4、上班全天没有早签晚销者视为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无效的为旷工,未准假切不经教导处同意随意调课而未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扣除100元/天。二、事假制度:1、教师全天因私事不能来校者必须在当天9:00前向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2、事假全期累计调好课
2、的3天之内不扣钱;4天及以上的每天扣除50元。3、全期可请不耽误课的6次半天事假,算出满勤不扣钱。4、子女参加高考,夫妻一方可另准请假2天,算出满勤不扣钱。 5、妻子大产的男教师在调好课的基础上可请2天事假,算出满勤不扣钱。三、病假制度:1、工龄20年内的临时病假全期累计休假天数3天以内, 20年(含20年)以上的5天以内。出具病假证明的不扣钱,否则以事假论处。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除30元。临时病假上班第一天需出具医疗发票,否则按事假论处。2、住院病人请假天数为:住院天数+出院后不超过10天的连续休息假,需出具医疗证明。此病假需经中心校同意,并中心校发代课金,不扣绩效工资,中心校不发代课金或超
3、过规定期限的按事假论处。癌症、精神病患者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长期病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长期病假先向校长书面申请,签署意见,再经中心校校长批准方可准假。四、产假制度:1、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的育妇可请正常产假3个月,难产或办理独生证的增加一个月,晚育的再增加一个月。2、产假应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在内,即从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假期。3、小产假可请7天(含休息日),超过期限者按事假论处。五、婚假制度:按上级文件执行。请假者在向学校报告前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晚婚且请假不超过3天的,给予100元奖励。六、丧假制度:1、为亲人办理丧事的可请丧假,丧假向校长请假。2、双方父母丧事请假
4、按实算。3、祖父母丧事时间最多3天,路途远的按途程实际天数顺延。4、其他如叔舅姑姨、兄弟姐妹等亲戚丧事可请1天丧假。七、课堂管理:1、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的扣除10元/次(因公除外)。2、上班中缺课的为旷课,扣20元/节。 3、没请假且不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的,双方各扣10元/节。八、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1、要求全体教职工准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特殊情况者需请假。2、教师会议迟到、早退者每次扣人民币3元;请假者每次扣5元;缺会者每次扣10元。已在其他请假中处理的本项取消处罚。九、其它: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2、其他未尽事宜由行政会商议决定。3、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行政会、职代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