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国际吉东教育集团 第014号制度集团各单位食堂就餐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单位食堂就餐管理事宜,为教职工创造一个更安全、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店工作人员。第二条 教职工家属、小店工作人员如须在单位食堂就餐的。1. 教职工子女在本单位就读的,按集团教职工子女就读优惠规定的标准缴交伙食费。 2. 除教职工子女以外的家属,须由教职工本人向校(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在单位食堂就餐。3. 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家属在单位食堂就餐的,须由本人向集团后勤办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单位食堂就餐。4. 小店
2、工作人员如需在单位食堂就餐的,须由小店店主向校(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每人每月到财务室缴交400元伙食费,方可到单位食堂就餐。5. 教职工如有亲人朋友临时来访,需到单位食堂就餐的,须口头申报,1天以内报总务主任审批,2天以内报后勤主任审批,3天以内报校(园)长审批。3天以上的需书面向校(园)委会申请。第三条 就餐地点的规定1. 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如在单位就餐的,除在特定的时间段里单位指定的就餐场所外(如班主任中午在教室就餐),所有人必须到食堂就餐。任何人不得搞特殊化,将饭菜带到办公室、宿舍等地方进食。如有违反,单位应及时处理。2.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食堂就餐的(如照顾孕妇等),须由教
3、职工本人向校(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园)委会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条 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就餐时间。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就餐的,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由主管领导告知后勤主任预留、加热饭菜。第五条 所有教职工及其家属应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互相礼让。节约粮食,避免造成浪费。就餐后应自觉将餐桌清理干净,将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内,将公用餐具分类放回固定位置。第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后勤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本制度实行责任制,由各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后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一、二责任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行政考核要素。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第八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所有。华南国际吉东教育集团2015年5月5日第 3 页 共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