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上报制度为了加强幼儿园幼儿大型和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师生人身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幼儿大型和外出活动是指幼儿园组织的运动会、观看影剧等大型活动以及春(秋)游、参观、旅游、野炊、等各项外出活动。二、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大型和外出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在活动中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组织有序、秩序井然,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幼儿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挤压、冲撞和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大型和外出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
2、管理组织机构,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实行备案或审批制度。四、幼儿园举行的各种园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体育节、美食节、六一、社会实践活动、新年联欢等)实行备案制度,幼儿园应填报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大型活动备案登记表连同活动报告、活动依据、安全管理方案,在大型活动10天前报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五、幼儿园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观看影剧、组团演出、社会实践等)实行审批制度,幼儿园应填报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组织幼儿外出活动申请审批表,连同外出的活动请示报告、外出活动的依据、外出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方案、与
3、承运方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以及安全责任书复印件,在外出活动10天前报有关科室和有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六、经批准举行的各种外出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七、大型活动要事先对往返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活动的安全管理方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八、幼儿园组织幼儿大型活动时,每班幼儿的管理教师不得少于4人(即正、副班主任、保育员、包班领导)。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应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教师担任幼儿的管理教师,配备标准为:每5-6名幼儿配备1名管理教师,管理教师对
4、所管理幼儿的安全负责,不得出现走失、丢失、幼儿人身伤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九、未经我园安全小组办公室批准,班级不得随意组织幼儿外出活动。 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园附件: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备案表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时间:法人园长联系电话主管领导联系电话带队人员联系电话参加人数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交通安排安全措施幼儿园行政会意见 行政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年 月 日 活动单位 主要工作 落实情况单位领导在已落实的活动安全相关条目后打“”1.配有2名以上相关领导带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措施到位,制定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本活动不带有危险性质,旅途及活动过程中有公安、消防、交警、卫生等部门的保卫。()3.对幼儿进行了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4.接送幼儿车辆经过安全检查,符合载人标准和要求;驾驶员证照齐全,并进行严格要求。()5.严格饮食卫生,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活动场所环境勘查情况良好,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7.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不误报、瞒报、迟报。()8.落实了责任人员责任事故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