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授课制度 1、教师授课前,必须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教材、教案、图表、教具等。 2、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如需要调课,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并履行调课手续。 3、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时间,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室门外等候,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不拖堂,不准擅自离开课堂,上课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在课堂内使用通讯工具。4、教师要以平稳心态进入课堂,不得将个人的不良情绪带入课堂影响学生。教师不上无准备的课,不上无教案的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课后要及时进行反思,写好课后记。课堂教学秩序要由任课教师全面负责。5、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启发式教学,课堂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搞好精讲精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
2、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6、教师授课时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完整、表达简洁,声情并茂,要注意语言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生动性;不得使用地方俗语,不讲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课堂教态自然,教学用语准确,板书设计科学规范,字迹工整,杜绝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7、除因病身体不支外,一律不准坐着讲课。教师要衣着整洁,举止大方,不准酒后进入课堂。在课堂上严禁吸烟、坐着讲课和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8、课堂上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把德育与知识传授融合到一起,要体现“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教育原则。9、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准将学生逐出课堂或变相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讽刺、挖苦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格外关注身心残疾学生的成长,不准歧视、侮辱学生,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10、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要以鼓励性评语为主,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