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一、备课制度第一条 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第二条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第三条 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第四条 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第五条 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第六条 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集体备课. 第七条 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二、听课制度第一条 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15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第二条 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第三条 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第四条 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教学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