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仪器供音乐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由音乐组专人管理。 二、音乐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入橱定位保管。 三、教师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的仪器应正确操作并注意维护保养,不能乱拆乱装乱扔乱放。 五、音乐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需报校长室批准。 六、音乐器材因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和赔偿,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七、保持音乐器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八、音乐器材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
2、开。 九、音乐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确保物、账相符。音乐室器材使用保管制度一、音乐器材是学校重要教学设备,应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音乐教师兼任器材管理员,管好、用好音乐器材。二、要建立规范的明细账和总账两本账簿,所有音乐器材要登记入册,并有专用器材室,做到放置合理妥善保管。三、音乐器材是用于学校音乐教学和开展文艺宣传活动的专用器材,一般情况不作它用。特殊情况需经分管校长批准。四、音乐器材,一般情况仅限于在音乐教室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带出教室或学校。特殊情况,需经过管理教师批准,并按时归还。贵重器材不外借。五、任何乐器需要在音乐教师的指导下,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乱用;对无故损坏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六、每次用完乐器,需亲自交给管理人员,经检查无损后,方可离开。管理人员要对借出的每一件乐器在归还时做认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追查报告,作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