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田寺乡中心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事后报备登记制度1、 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2、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3、 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4、 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5、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6、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学校主管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7、 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8、 领用危险品须向负责人申请,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9、 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10、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