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学校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三、相关岗位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四、保卫科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五、保卫科应积极配合校安全委员会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能力。六、保卫科每年至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七、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八、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纪录并存档。九、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才的使用方法;4、报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