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三学校业务学习制度1、学校实行两周一次的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教师业务学习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各处、室的科任教师按学科分配到 相关教研组),在教研组长主持下认真开展。 3、教师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请假。各处、室行 政人员学习时间可安排工作会议,由处、室领导事先通知相关教研组长。 4、教师业务学习内容由教务处统一部署或由教研组长自行安排。主要有: 期初工作安排、学科授课计划的制订、期中或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或试卷分析)、 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及讨论等。 5、教师业务学习出勤率及学习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及组、室评优直接挂 钩。各教研组长要做好考勤及活动记录。